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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学峰
阮元(1763-1848)生逢汉学思潮日盛的清代中叶,深受汉学浸染,并成为汉学的旗帜,其书学思想也不可避免地沾染了汉学治学的色彩。今人了解汉学与阮元书学的关系,有助于深入理解阮元书学的思想,了解书法的取法和风格变化在当时书论中的论述和体现方式。



从学术史发展的轨迹来看,清代汉学无疑是宋明学术由“虚”到“实”的内部演进。宋代理学吸取佛、道思想的合理因素,提出“一道德,同风俗”的口号,强调了“天理”的终极意义,维护了儒家的尊严,其由“格物”而“致知”的要求也形成士人治学的踏实之风。明代统治者使程朱理学成为统治思想的同时,也使理学逐渐丧失富有批判和探索意义的成分,变为空洞的义理阐发而忽视了知识的支持,而王阳明对“致良知”的强调更造成了思想标准的混乱和学风的空疏放荡。因而,在明末清初,客观上需要经典文本的研读来支持现有的思想体系,更需要确凿、踏实和博学的学风来纠正空谈心性的弊病,这一需求得到了当时士人的响应。

正因为此,汉学的兴起一直在凸显着与宋明学术的不同:比如,汉学惟汉是尚,这不仅在于汉人严谨的治学精神,还因为“圣贤之道存于经,经非诂不明”。而“汉人之诂,去圣贤为尤近。”又如,汉学不再热衷于天理、心性的空虚讨论,而是主张通过字义的训诂、名物制度的考据和事物发展源流的考辨,将义理的探求和思想的依据回溯到传统的儒家经典。再如,汉学还将古代流传下来的金石文字资料作为考订经史、阐发义理的资料来源和依据,以达到寻根求源、追真求实的目的。

必须指出的是,伴随着程朱理学被重新整合为统治思想和主流社会话语,汉学学者必须通过以理学思想为内容和标准的科举考试才能进入仕途,在社会生活中也不得不“六经尊服、郑,百行法程、朱”,但是,由于汉学所考据的重心依然是“性”、“理”等核心的观念,考据的依据也是“四书”、“五经”等经典文本,汉学依然获得了巨大的生存空间,并成为当时最为主要的学术话语。另外,在过于高蹈的理学话语缺乏具体实践性和实施操作性的前提下,汉学的诸多主张得到朝廷的支持,对社会现实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尤其是戴震之后,阮元等学者试图以古《礼》治“礼”,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行为法则,试图缓解“天理”和“人欲”分裂而造成的紧张,具有积极的探索意义。



清代中叶的书法创作呈现正体化的倾向,这种倾向不仅表现为楷书、篆隶等正体文字书法的兴盛;还表现为文字构形与朝廷规定标准字书的一致,绝少异体、别体;更表现为点画用笔的踏实沉稳、起收动作的完整、单字体势的完美和端庄,字与字之间缺少意态的呼应,章法排布的大小匀称甚至界格方严等。在取法方面的主要体现是风流、洒脱、超逸的二王行草书逐渐被排挤到边缘的位置,庄重、典雅、端稳、规范的楷书和汉代隶书逐渐占据书法取法的中心位置。如何将这些由于具体的书写要求、技术规定以及书写者的书写观念、书写习惯和社会审美风尚等综合作用而造成的取法和风格变化体现在书法理论著作中,如何根据这些变化组构新的书法谱系,是清代中叶的书论家必须面对的一个新的课题。

今天看来,阮元深受汉学思潮浸染,不仅表现在他的《南北书派论》、《北碑南帖论》、《颜鲁公(争座位帖)跋》、《王右军(兰亭诗序帖)二跋》、《摹刻(天发神谶碑)跋》、《复程竹盫编修跋》、《晋永和、泰元砖字拓本跋》、《隋大业当阳县玉泉山寺铁镬字跋》、《摹刻扬州古木兰院井底(兰亭帖)跋》等九篇书法论著集中收在以“经”命名的《揅经室集》中,他对以汉隶等正体文字的书法创作为最高典范的书学思想的论述过程甚至学术术语的选择上也处处体现出汉学思潮侵入的影子。

首先,阮元以汉学对经学发展流变的认识为参照来探索书法发展演变的脉络,他认为,“南、北朝经学,本有质实轻浮之别,南、北朝史家亦每以夷虏互相垢詈,书派攸分何独不然?”在阮元的书论中,多次出现“古”、“古意”、“隶古遗意”、“遗法”的字眼,具体地说,这些概念表现为与汉学学术目标同时代的汉代隶书。他将隶书作为分派的源头,以“北沿于隶”、“南远于隶”为分派标准,将汉代以后直至隋唐的书法分为南、北两个书派。其中,北派是带有隶书遗意的正体文字,典范包括汉代隶书、北朝楷书、唐代楷书和北宋蔡襄、元赵孟頫、明董其昌等人的楷书,南派则是丧失隶书遗意的行书文字。

《诂经精舍文集》为阮元主编,文章为阮元亲自选取,其中收录阮元门生汪家禧、邵保初等十三人以《六朝经术流派论》为题的十三篇文章,大致反映了阮元的某些思想:文章将汉魏之后的经学分为南、北两派,两派之间尽管短长互见,但北派较多的保留汉法,南派则更多具有老、庄色彩,汉儒经学的传统荡然无存。阮元在经学上无疑倾向于较多保留汉儒传统的北派,再联系诂经精舍曾奉祀被划为河洛北派之郑玄的历史事实,可以看到,“南北书派”、“北碑南帖”的论断并非偶然的巧合。今天看来,南北书派、北碑南帖的思想受到南朝禁碑、魏晋名家墨迹世间流传极少和“太宗独善王羲之书”等客观历史原因的限制,但推究阮元本意,则是受到汉学思潮的影响而以是否保持汉隶遗意为标准的分派结果。对于汉代以后的书法,即使同属碑刻的北朝碑志,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实用和艺术上的缺憾,汉代隶书从而被凸显出来。

其次,受汉学治“礼”的影响,阮元试图以“礼”这一并非来自艺术领域的概念作为书法品评的标准。不可否认,阮元的这种书法流派划分方式是为了突出汉隶等正体文字的典范地位,但以何种理由推崇这一典范、并冠以何种名份或称号,则是书论家必须慎重考虑的。阮元位高爵重,重视文教,对各种出于礼仪用途和政治功用的书碑、撰碑、题匾不可胜数,切身体验到书法的礼仪用途和政治功用,感受到书法这一文字书写形式在维护道德统序方面的作用。他巧妙地选择“礼”这一暗合政治统治需要、汉学研究兴趣的概念作为契合点,使汉隶取得了“纪帝王功德,或为卿士铭德位,以佐史学”的政治和礼仪地位。尽管清代中叶大量的碑版依然沿用楷书的字体形式,隶书只局限在以赏玩为主要属性的创作中,但究其原初,这一理由并没有违背端正、庄严的汉隶书法在东汉当时的功用特点。这使“疏放妍妙”的二王行草书彻底被边缘化,也使隶书创作摆脱了纯粹的雅玩和技艺的一面,成为汉隶进入书法谱系并获得相应历史地位的最佳手段。

再次,阮元书学重视汉字实际功用的特点也来自汉学的治学思路。汉学一直将文字作为经典研读的工具,认为“读九经自考文始”,力争将经典的意义落实到单字的意义上,“由字以通其词,由词以通其道”。因而,汉学重视文字构形理据的探索,诸多破体、别字、通假现象为当时学者所注意。阮元书论中对二王书法“减笔至不可识”和“不能通识”进行批判、对北朝楷书“向壁虚造,六书混淆”和“破体太多”进行批判的主张大抵源于此。

最后,阮元以出土碑刻作为书法史研究的依据和材料,探求传世书迹的本来面目和历史本真的方法也受汉学思潮的影响。清代中叶取法的转变并不在于二王书迹的辗转摩勒而造成的面目失真,在社会风尚和审美取向没有改变的情况下,某种书迹面目失真之后,人们似乎更应该取法一种与之风格相近的书迹,由二王到汉隶的变化显然不属于此类。尽管书迹的真伪与艺术的优劣是两个方面的问题,但清代中叶求真辨伪已经成为一种观念和风尚的学术环境中,当书迹面目的真实性遭到怀疑的时候,在熟悉这种知识训练的士人看来,艺术水平的高下便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因而,当康有为提出“碑学之兴”在于“帖学大坏”观点的时候,人们依然对此深信不疑。由于书写和刊刻因素的影响,大量的金石文字表现出相对保守的形态,以这种相对保守的文字形态作为假定的、全部的历史真实来反证历史,势必得出完全相反、甚至错误的结论。



通过汉学思潮与阮元书学关系的探讨,我们发现,书法史发展的真实动力与阮元书论的叙述并不十分吻合,这其中固然存在环境限制而造成的认识不够,但更重要的是,由于知识背景、写作目的的不同,作者必须选取合适的写作思路、考察视角,以妥切的学术术语来驾驭、组织这些材料,在这一过程中,对书法史的发展影响更为直接的实用要求、操作规定在作者的写作中便经常被有意无意地忽略,而其中一些政治、道德、礼仪方面的理由则被凸现出来,从而造成人们对书法史理解的偏差。这是我们在解读古代书论的过程中必须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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