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嘉珉
一、“德治”的重要性
“德治”是中国古代儒家在国家治理方法上的重要主张,但在董仲舒以前,它基本上只是一种“思想”,是董仲舒将其全面完善并使之成为贯穿整个封建社会的基本国策。
在治国方略上,董仲舒力主“德治”。董仲舒主张的“德治”,其内容包括“以义正我”、“以仁安人”、施“教化”、守“等级”、行“仁政”等几个方面。董仲舒善于从自然法则中去寻找其主张的依据,对于“德治”也是这样。他把“法治”、“德治”比附为自然界的“阴”、“阳”关系,而“阴”、“阳”的取舍则是由天意决定的。他认为天意喜爱“阳”(“德治”)而厌恶“阴”(“法治”),“天之任阳不任阴,好德不好刑”,“阳贵而阴贱,天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