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
——孟子的正名理论及其语言哲学意义
正名理论探讨的是名实关系问题。名实关系,即语言与存在或与世界的关系问题,是先秦哲学家首要关注的语言哲学问题。在儒家正名的思想统绪里,孟子并不是典型代表,不过《孟子》中有一个广为人知的正名例子,那就是对于“弑君”与“诛一夫纣”关系的辨析。梁惠王问道:“臣弑其君,可乎?”孟子回答道:“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ⅲ(《孟子·梁惠王下》)此处,孟子从语义学的角度揭示了“一夫”与“君”的区别,“一夫”只是具备“君”之名而丧失了“君”之实,从而从名实关系的角度肯定了“诛一夫纣”的正义性和合法性。这一例子表明,孟子的正名理论与孔子一样是以伦理政治为旨趣的,他们强调的都是名的规范功能,而不是描述功能。所不同的是孟子已把孔子的正名思想从“正政”之说,发展为“正人心,息邪说,距诚行,放淫辞(《孟子·滕文公下》)之类的广义的意识形态行为,并认为正名、正政的工夫肇始于“正人心”的思想与心理活动。孟子认为:“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孟子·公孙丑上》)在孟子思想体系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