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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预的“经承旧史”说及其影响——《春秋》性质讨论之二

作者:晁天义

一、杜预“经承旧史”说之批判

孔子《春秋》一书的性质,是学术史上聚讼纷纭的问题,而将它视为历史学著作,则是近代以来许多学者的一个共通性错误。金毓黻说:“孔子身非史官,而修《春秋》,诚由王官失守,学下逮庶民之故。”[1](第29页)李宗侗认为:“真正有系统的古史,现存者当以《春秋》为首。”[2](第16页)又说,“《春秋》之为史,不待言矣”。[2](第33—34页)白寿彝先生《中国史学史教本》说:“春秋末年,孔子开私人讲学和私人撰史之风,突破了宗周以来学在官府的藩篱。他所修的《春秋》,是现在所知道的第一部私人撰写的历史著作,也是现存的中国史学上最早的编年体史书。”[3](第16页)此外如王树民《中国史学史纲要》[4]、瞿林东《中国史学史纲》[5]等著作均持此论。导致上述误解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西晋学者杜预的“经承旧史”说则是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杜预(222—284),字元凯,晋京兆杜陵(今陕西西安东南)人,文帝时尝拜尚书郎,袭祖爵丰乐亭侯,后转参相府军事,任镇西长史等职。据《晋书》本传记载,“预博学多通,明于兴废之道”,“既立功之后,从容无事,乃耽思经籍,为《春秋左氏经传集解》,又参考众家谱第,谓之《释例》”[6]。除《集解》、《释例》外,《春秋左传序》(亦名《春秋序》)是杜氏研究《春秋》问题的又一重要论著。

《春秋左传序》云:“(《春秋》)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仲尼从而修之,以成一经之通体。其微显阐幽、裁成义类者,皆据旧例而发义,指行事以正褒贬。”杜预进一步解释道:“《春秋》者,鲁史记之名也。”又说:“周德既衰,官失其守,上之人不能使《春秋》昭明,赴告策书,诸所记注,多违旧章。仲尼因鲁史策成文,考其真伪,而志其典礼,上以遵周公之遗制,下以明将来之法。其教之所存,文之所害,则刊而正之,以示劝戒。其余皆即用旧史,史有文质,辞有详略,不必改也。故《传》曰‘其善志’,又曰‘非圣人孰能修之?’盖周公之志,仲尼从而明之。”[7]

据杜氏说,《春秋》是孔子有感于当时史官失职(“周德既衰,官失其守”),史书记载失实(“赴告策书,诸所记注,多违旧章”),乃依据有关资料修成的史学著作。《春秋》的体例与材料采自鲁国旧史(“孔子因鲁史策成文”),思想则沿袭源自周公(“盖周公之志,仲尼从而明之”)。清代今文经学家皮锡瑞将上述思想总结为“经承旧史”四字[8](第3页),可谓精当。

“经承旧史”说以《春秋》为历史学著作,否定了自从孟子、司马迁以来关于《春秋》非史的传统看法,实际上,这一结论是不能成立的。首先,孔子《春秋》虽以鲁史《春秋》为依据,但或笔或削,绝非简单继承。《史记·孔子世家》记载说:“孔子在位听讼,文辞有可与人共者,弗独有也。至于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弟子受《春秋》,孔子曰:‘后世知丘者以《春秋》,而罪丘者亦以《春秋》。’”其中“知我罪我”之说,尤见笔削前后,《春秋》面貌已全然不同。

《春秋》不是旧史的简单继承,尤其表现为其中蕴涵了作者全新的政治理念。《孟子·离娄下》云:“晋之《乘》,楚之《檮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是说诸侯史书异名而同实,孔子《春秋》的独特之处在于作者对其赋予深义,《孟子》原文堪称自然明白。杜氏引这段话说:“楚谓之《檮杌》,晋谓之《乘》,而鲁谓之《春秋》,其实一也。”[7]删去孔子“其义则丘窃取之矣”一语,顿使文义大变,可谓断章取义。孔子所谓“义”并非“史义”,《春秋》的删削动机及价值可以为证,《孟子·滕文公下》说:“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就价值而言,孔子作《春秋》堪与大禹、周公的功业相媲美,“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驱猛兽而百姓宁,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司马迁的表述略同,《史记·太史公自序》引董仲舒的话说:“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同篇又引孔子语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於行事之深切著明也。”由此可见,杜预以《春秋》为旧史之续的说法不足凭信。
其次,《春秋》大义为孔子所创,与周公无涉,杜氏以其义例源自周公的说法同样出于附会。关于后者,杜氏用“韩宣子适鲁”之事以证成己说,“韩宣子适鲁,见《易》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韩子所见,盖周之旧典礼经也”。[7]此事见于《左传》昭公二年,原文如下:“春,晋侯使韩宣子来聘,且告为政,而来见,礼也。观书于太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杜预注:“《鲁春秋》,史记之策书。《春秋》遵周公之典以序事。”又云:“《易象》、《春秋》,文王、周公之旧典、礼经。”并借此推论说:“韩子所见,盖周之旧典、礼经也。”[9]实际上,作为周公旦始封之国,鲁国无论在文化气象还是治国理念方面都深受周公影响,乃是韩宣子赞誉鲁史兼及周公的真正原因,此外别无深义,杜预据此得出《春秋》继承"周公之遗志"的结论,显然属于牵强附会。

基于上述原因,“经承旧史”说曾经遭到历史上诸多有识之士的诘难,其中皮锡瑞对杜预谬说的批评尤具代表性。皮锡瑞说:“自孟子至两汉诸儒,皆云孔子作《春秋》,无搀入周公者,及杜预之说出,乃有周公之《春秋》,有孔子之《春秋》。”[8](第3页)又说:“杜预引《周礼》、《孟子》皆不足据。孟子言鲁之《春秋》,止有其事其文而无其义。其义是孔子创立,非鲁《春秋》所有,亦非出自周公。若周公时已有义例,孔子岂得不称周公,而攘为己作乎?杜引孟子之文不全,盖以其引孔子云云,不便于己说,故讳而不言也。……此杜预自谓创获,苟异先儒,而实大谬不然者也。”[8](第3页)皮氏为今文经学家,生平所论虽不乏门户之见,但他对于杜说的批评可谓有理有据、入木三分。

“经承旧史”说在某种意义上并非杜预个人的错误,作为东汉以后今、古文经学势力消长的副产品,该观点不是正常学术争鸣的结论。众所周知,两汉今古文经学在经历了数百年的争论之后,最终以今文经学的衰微而告终。《春秋》三传当中,公、谷重义,左氏重史,东汉以后,作为《春秋》今文经的公羊学日益衰落,几成绝学。相反,《左传》则受到学者空前的重视,以《左传》解读《春秋》,乃至刻意拔高《左传》在《春秋》学中的地位,成为世风所趋。钱穆先生曾指出:“惟其西汉经学,到东汉以后渐渐变成像史学,所以当时人说孔子,便联想到周公,南北朝儒家,更常见是‘周孔’并称了。…《六经》不复是孔子一家言,诗、书、礼、乐都传自周公,《春秋》仅占《六经》之一部,亦属《周公》之旧典,而且其书价值可以远逊于《左传》。”[10](第291页)杜预生平最好《左传》,据《晋书》本传记载:“(武帝)谓预曰:‘卿有何癖?’对曰:‘臣有《左传》癖。”[6]这则逸事不仅典型反映出当时的学术风气,同时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经承旧史”说的实质。

毋庸讳言,正是因为杜氏说《春秋》时先有成见在心,所以才会尽弃前说,唯取《左传》、《周礼》等古文经材料加以附会,“经承旧史”说由此产生固为情理中事。

二、“经承旧史”说的影响

杜预“经承旧史”说在历史上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兹分别举例说明如下。

首先,诚如皮锡瑞所说,“及杜预之说出,乃有周公之《春秋》,有孔子之《春秋》”[8](第3页),学术史上关于《春秋》性质的争论由此开其端绪,造成人们观念的混乱。

唐代“治《春秋》者,既非左氏之学,又非贾服诸儒之学,止是杜预一家”[8](第43页)。史学家刘知几就认为:“《春秋》之作,始自姬旦,成于仲尼。丘明之传,所有笔削及发凡例,皆得周典、传孔子教,故能成不刊之书,著将来之法。”[11]又云,“(孔子)作《春秋》,上遵周公遗制,下明将来之法”[11],此说得自杜预无疑。《史通》之《古今正史》、《六家》等篇对“经承旧史”之说多有发挥。《古今正史》说:“当周室衰微,诸侯力争,孔子应聘不遇,自卫而归,乃与鲁君子左丘明观书于太史氏,因周史记而作《春秋》,上遵周公遗制,下明将来之法,自隐及哀十二公行事,经成以授弟子。”《六家》:“《春秋》家者,其先出于三代,……逮仲尼之修《春秋》也,乃观周礼之旧法,遵鲁史之遗文,据行事,仍人道,就败以明罚,因兴以立功,假日月而定历数,藉朝聘而正礼乐,委婉其谈,志晦其文,为不刊之言,著将来之法。”刘氏一方面以《春秋》为史学著作,另一方面又批评其不合史法,《惑经》:“观夫子修《春秋》也,多为贤者讳,……斯则情兼向背,志怀彼我,苟书其如是也,岂不使为人君者,靡惮宪章,虽玷白圭,无惭良史乎?”同篇甚至有所谓《春秋》“十二未谕”、“五虚美”之讥。刘氏的自相矛盾正由于信从杜说而不加辨析,乃至不知经史之别。

宋代朱熹、王安石、郑樵以《春秋》为史著,其误同样源自杜预谬说。以《春秋》为史学著作,是朱熹关于《春秋》问题的核心认识,《语类》卷八三载:“问:‘《春秋》当如何看?’曰:‘只如史样看。’”王安石以《春秋》为史,表现为他对该书的批评,据《宋史》卷327:“(王安石)黜《春秋》之书,不使列于学官,至戏目为断烂朝报。”皮锡瑞评论说:“至于断烂朝报,则非特宋人有是言,自左氏孤行,杜预谬解,人之视《春秋》者莫不如是,专信左氏家‘经承旧史’之说。”[8](第70页)除此之外,郑樵也认为:“夫《春秋》者,成周之典也。”[12]总之,凡此众多“《春秋》为史”的评论,看似言之成理,持之有据,归根到底都以杜说为依托。

有学者指出,“强调并凸出《春秋》‘史’的意义,这在清代学术史上,是一种带有普遍性的倾向”,此说颇为中肯。[13](第145页)顾炎武《日知录》第四:“自隐公以下世道衰微,史失其官,于是孔子惧而修之,自惠公以上之文无所改焉,所谓述而不作者也;自隐公以下则孔子以己意修之,所谓作《春秋》是也。然则自惠公以上之《春秋》固夫子所著而从之者也,惜乎其书之不存也。”[14](第286—287页)顾氏此说显然由杜预“经承旧史”说扩充而成,且将谬误进一步加剧,阎若璩所驳可以为证,“按杜元凯《春秋经传集解序》,便知《春秋》一书其发凡以言例皆周公之垂法,仲尼从而修之,何必言起自伯禽与成之古良史哉?”[14](第286页)

章学诚的“六经皆史”论虽有矫正学风空疏的特殊寓意,但他关于《春秋》的基本看法却依然得自杜预。章氏曰:“夫子明教于万世,夫子未尝自为说也。表章六籍,存周公之旧典,故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15](第131页)钱穆先生批评说,“于是所谓六艺王官之学,只说成是周代的王官学,这在章学诚,首阐此说,已成为发明了千载未发之创见。其实他也还是沿袭杜预说法,把孔子来承继周公,把孔子《春秋》也仅当一部历史书看了”,[10](第286页)确是的论。章学诚以《春秋》为史书,复以《春秋》大义为史义,《史德》说:“史所贵者义也,而所具者事也,所凭者文也。孟子曰:‘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义则夫子自谓窃取之矣!”又说:“史之大原,本乎《春秋》,《春秋》之义,昭乎笔削。笔削之义,不仅事具始末,文成规矩已也。以夫子‘义则窃取’之旨观之,固将纲纪天人,推明大道。”[15](第470页)章氏受杜预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作为近代意义上较早一部史学史专著,金毓黻先生的《中国史学史》对《春秋》的性质有如下表述:“《春秋》为鲁史故名,其记事之法,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年,所以记远近,别同异,史之所记,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时,故错举意味所记之名,此杜预之所释也。”[1](第36页)该说遥继杜氏无疑。 

其次,在“经承旧史”说的影响下,一些史家不仅将《春秋》视作史学著作,甚至仿效《春秋》修撰史书,客观上损害了历史学科的健康发展。

正所谓“汉魏而下,仿《春秋》者,盖亦多矣。其间或得或失,更仆不能悉数”[15](第111页),史家误以《春秋》之义为史义,又以《春秋》笔法为史法,从事史书撰写者时有其人,北宋欧阳修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代表。《宋史·欧阳修传》:“(修)奉诏修唐书,纪志表。自撰《五代史记》,法严词约,多取《春秋》遗旨。”欧氏以“《春秋》笔法”撰《新五代史》,自称:“昔孔子作《春秋》而天人备。予述本纪,书人而不书天,予何敢异于圣人哉!其文虽异,其意一也。”[16]饶有趣味的是,欧氏对于《春秋》笔法的采用亦不乏困惑,“呜呼,《春秋》之法,是非与夺之际,难矣哉!”[16]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序》卷九十三的批评可谓一语中的:“欧不但学史记,并往往自负法《春秋》。……愚谓欧阳公手笔诚高,学《春秋》却正是一病,《春秋》出于圣人手,义例精深,后人去圣久远,莫能窥测,岂可妄效?”

人们通常将“《春秋》笔法”对古代史学的负面影响归咎于孔子,如此看来,这种说法并不准确。经史性质不同,正所谓“离则双美,合则两伤”,杜氏率先以经为史,不顾“经史体例所以异者,史是据事直书,不立褒贬,是非自见;经是必借褒贬是非,以定制立法”[8](第3页)。后人盲从杜说,误以著经之法著史,遂使经义不明而史法混乱。长期以来动辄奢谈“《春秋》笔法”而不加反省者,可以休矣!

三、余论:《春秋》的性质

以上论述说明:《春秋》是经而非史,这原是一个史有明文,无须申辩的事实,直至杜预以古文经学的门户之见首倡新说,才使得该问题反复缴绕,成一学术公案。事实上,正确认识《春秋》性质的关键有两方面:

首先,必须抛弃传统今古文经学的门户之见。周予同先生指出:“事实上,经学史上的学派斗争,每每都以经学为形式,展开思想斗争和政治斗争的。他们争论的形式是经,但事实上却是社会实际问题,反映了不同阶层不同集团的不同利益和不同见解。”[17](第699页)既然杜氏"经承旧史"说的产生及流行与古代经学的盛衰这一非学术因素直接相关,自然不宜将其作为今天人们判断《春秋》性质的标准。遗憾的是,后人饱受古文经学习染,每置前人成说于不顾,殊不知孟子去古不远,其说必有所据;太史公之时,今古文经学之争未炽,其说较为公允近实,岂容轻易否认?

其次,剔除传统学者混同经史性质的误解。皮锡瑞说,"《春秋》是经,《左氏》是史,后人不知经史之分,以《左氏》之说为《春秋》,而《春秋》之旨晦,又以杜预之说诬《左氏》,而《春秋》之旨愈晦"[8](第2页),此说不无道理。钱穆先生认为:”《春秋》还是一部亦经亦史的一家言。”[10](第317页)毫无疑问,该观点与其说是解决了问题,倒不如说是取消了问题。钱氏以为《春秋》“亦经亦史”,理由是:“又且经、史之别,这是后代才有的观念。《汉书·艺文志》,《春秋》属《六艺》,而司马迁《太史公书》也列入《春秋》家。《七略》中更没有史学之一类。可见古代学术分野,并没有经、史的区别。若我们定要说《春秋》是经非史,这实在只见其为后代人意见,据之以争古代之著作,未免搔不着痛痒。”[10](第269—270页)

这种看法似乎不错,实则有悖常识,因为作为学科分化问题的经史之分乃是一个动态过程,而一本论著的性质是静态不变的。正如《太史公书》曾经附属于经类,我们却不能说它一度“亦经亦史”,直至史部独立后才质变为史学著作;同样,我们不能以孔子《春秋》尝与《太史公书》同列一部为借口,便说《春秋》为史书。学科分化与论著性质的认定是两回事,当然不宜混为一谈。

究竟将什么作为判定一种著作为史学著作的标准?尽管到目前为止似乎还没有一种现成的答案可供参考,但我们认为一本真正意义上的史学著作至少应该具备以下要素。

首先,从主观动机上看,作者的目的在于记载以及保留史实。将史学客观性的追求上升到理论层面固然是晚近的成就,但早期的历史学家几乎都将记载史实作为第一要务。西方史学的创立者希罗多德就说过,“我的职责是把我所听到的一切记录下来,虽然我并没有义务来相信每一件事情;对于我的全部历史来说,这个说法我以为都是适用的”[18](第525页)。他又说:“我的规则是我不管人们告诉我什么,我都把它记载下来。”[18](第165页)中国史家也不例外,《说文》:"史,记事者也";司马迁以"废明圣盛德不载,灭功臣世家贤大夫之业不述"为憾事,而将"述故事,整齐其世传"作为其撰史的立足点;[19]章学诚说,"夫史为记事之书"[15](第52页),讲的都是同样的道理。

孔子《春秋》尽管在体例以及材料方面受到鲁史的影响,但作者的意图绝不在于记载史实,《孟子·滕文公下》:“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史记·太史公自序》引孔子语云:“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於行事之深切著明也。”正如前人所言,“借事明义,是一部《春秋》大旨。”[8](第21页)孔子作书,不是为后人留信史,而是为了寄予政治理想,鲁史的材料与体例不过是作者为说理而采用的有效方式。在这里,政治是目的,历史是手段;政治是内容,历史是形式,岂能本末倒置?后人以《春秋》为史书,不啻为厚诬古人。

其次,能够有效地保留史实。孔子曾对鲁史原文进行过有针对性的删削,已如前述。《春秋》上限为鲁隐公元年(前722年),下限为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年),凡242年间事,全书一万六千余字,每年记录数条至十数条,每条中最短者仅一字,最长者不过四十七字。诚如有人指出:“夫以二百四十二年之事,止一万六千余字,计当时列国赴告、鲁史著录,必十倍于《春秋》所书,孔子笔削,不过十取其一,盖惟取其事之足以明义者,笔之于书,以为后世立法,其余皆削去不录,或事见于前者,即不录于后,或事见于此者,即不录于彼,以故一年之中,寥寥数事,或大事而不载,或细事而详书,学者多以为疑,但知借事明义之旨,斯可以无疑矣!”[8](第22页)试想二百余年历史如何可能通过万余字得到有效保留?关于这点,即使持《春秋》为史论的学者也不得不承认,李宗侗指出:“苟只有《春秋》而无《左传》,则二百四十二年间事,只能知其年月及大略而已;其详情细节多待《左传》所记以说明,《左传》实我国史学中一部最重要著作也。”[2](第23页)魏应麒也说:“实则《春秋》之文字,简略已甚,王安石所讥为‘断烂朝报’者,非藉传以明之,不仅褒贬不可知,即事迹亦不能晓。”[20](第75页)孔子《春秋》没有有效地保留历史,至为明显。

最后,能够比较客观地记载史实。纯粹客观的历史记载不但古代,既是将来恐怕也不会存在,但绝对没有人会据此将洪荒时代的虚构或神话与严肃的史书记载混为一谈。从结果上分析,孔子《春秋》没有客观地保留史实,这与作者的著作旨趣相一致。由于孔子的目的在于“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19],所以牺牲历史事实的客观性,以迁就道德标准乃顺理成章。

仅以学者所津津乐道的所谓“书法不隐”为例,《春秋》僖公二十八年:“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子、秦人于温,天王狩于河阳。”《左传》记载说:“是会也,晋侯召王,以诸侯见,且使王狩。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天王狩于河阳’,言非其地也,且明德也。”《古本竹书纪年》也记载说;“(晋文公五年,)周襄王会诸侯于河阳。”[21](第19页)《左传》、《纪年》同辞,尤具说服力,可见历史事实绝对不像《春秋》所云。假如抛开《左传》等书,专据《春秋》为“信史”,当时的历史实际恐怕无人能够想见!另如宣公二年“晋赵盾弑其君夷皋”、《孔子世家》“吴楚之君称子之类”,都并非历史的本来面目,皮锡瑞说:“经史体例,判然不同,经所以垂世立教,有一字褒贬之文,史止是据事直书,无特立褒贬之义。”[8](第50页)后人以史书标准考究《春秋》,自然纰漏百出。

实际上,能够公允地评价经史关系而不局于门户之见者,在古今学术史上不乏其人。清人王鸣盛就力主"作史者不可拟经"[22],反对史家妄效《春秋》,乃是由于他看到了史学著作与政治学著作的本质区别。王氏指出:"作史者之所记录,读史者之所考核,总期于能得其实焉而已,此外又何多求邪!如所谓横生意见,驰骋议论,以明法戒,与夫强立文法,擅加与夺褒贬,以笔削之权自命者,皆予之所不欲效尤者也。"[23]今人徐复观先生对这一问题说得更明白:"纵上所述,可以断定孔子修《春秋》的动机、目的,不在今日的所谓’史学’,而是发挥古代良史,以史的审判代替神的审判的庄严使命。可以说,这是史学以上的使命,所以它是经而不是史。"[24](第156页)

总之,今本《春秋》是孔子所修用以“道义”的政治学著作,而非历史学著作,汉魏之前史无异辞。西晋以后,学者多执杜预“经承旧史”之说,以《春秋》为史书。实际上,无论从作者的主观动机还是论著的客观效果而言,《春秋》都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历史学著作,这一结论与今文经学家的传统看法相契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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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清)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序[m].北京:商务印书馆,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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