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其泰
梁启超有关先秦社会政治史的两篇名著《春秋载记》、《战国载记》是在1918年完成的。他于上年年底脱离了政坛,住到天津家中,这才实现了早先曾几次有过的潜心著述的愿望。这一年他用大部分时间撰著中国通史,从先秦写起。梁启超对《诗》、《书》、《左传》、《史记》这些重要典籍,早已熟悉到大多能够背诵的程度,当年在日本(1901-1902)就曾经着手从事撰写中国通史的工作,在材料上、构思上都有些基础,如今在哲学思想、西方社会学说和社会经验等方面都更有充分的准备,又当年富力强,思想敏锐、精力旺盛,正是著述的最佳时期。
因此,这两篇著作进行得很顺利,著成后果然非同凡响。友人林志钧半日之内将四万字书稿连读两遍,表示爱不释手。梁启超本人更自信书稿的价值,珍宝视之,当日写信告诉陈叔通说:“所著已成十二万言(前稿须复改者颇多),自珍敝帚,每日不知其手足之舞蹈也。体例实无暇作详书告公,弟自信前无古人耳。宰平曾以半日读四万言之稿两遍,谓不忍释,吾计凡读者或皆如是也。顷颇思‘先秦’杀青(约端午前可成),即先付印(《传》《志》别行,此惟有《年表》、《载记》、《志略》三种,‘先秦’之部都十一卷,冠以总叙一卷,约二十万言也。”稍后,又致其弟梁仲策信说:“今日《春秋载记》已脱稿,都百有四叶,其得意可想,夕当倍饮以自劳,弟亦宜遥浮大白以庆我也。拟于《战国载记》后,别为《秦以前文物制度志略》一卷,……明日校改前稿一过,即从事《战国》”。[1]
梁氏完全有理由这样自信,他继承了中国历史编纂学的出色成就,并向前发展,这两部书的高度学术价值和表述的成功向来受到高度重视。近代史家张荫麟认为:梁氏的《春秋载记》、《战国载记》和《欧洲战役史论》,如以质不以量言,非止可媲美近代中外名家,抑且足以压倒吉朋(1737—1794),麦可莱(1800—1859),格林(1837—1883)和威尔斯(1866——1946)。[2]可知两篇《载记》乃是享誉近代史坛的名著。
一、《春秋载记》
《春秋载记》约四万字(另附《春秋年表》约万余字),它对于我们考察春秋时期的历史进程和改进历史著作的组织、表述方式,都有宝贵的价值。
第一,梁氏做到了从中国历史发展的总向来把握春秋时期历史的趋势和特征,中肯地论述了春秋时期是中国历史走向大一统过程的极其重要的阶段。
人类历史的演进有如奔流不息的长河,前后联贯,无法截然分开。历史需要划分阶段来研究,才能认识深入;但研究者的眼光又不能只局限在这一阶段之内,而必须上下联系纵贯考察,才能看清楚它的发展方向和作用。梁启超出色地做到这一点。在全篇之前,他高瞻远瞩,中肯地论述春秋时期在中国历史进程中的地位:由春秋时期小国林立状态,经过大国争霸,成为走向华夏统一国家的意义重大的历史阶段。他指出:不能从表象看问题,认为春秋“分立百数十国,其盛强者尚十数,日寻干戈,二百余年”,似乎与统一之义相背反;而应该看历史发展的总向,认识春秋之世乃是统一的观念和动力酝酿、培育的时期,“非经此阶段,则后此一统之象决无自而成”。
梁氏又进一步论述:在春秋时期,中国境内各地区居民文明制度由较低级程度向较高级程度发展。具体讲,又可分为两个阶段。春秋初期,极多小部落散布错杂,范围狭窄,闭塞陋略,文明低下,“取精寡而用物啬,势不能大有发舒”。经过春秋前期实行兼并,形成了大国的规模,制度得到发展:“其大国皆廓境至数百里,尤大者逾千里。以千数百里之国,而建政府,设法制,备官守,其经纬擘画,易以纤悉周备,其治理之资,亦不甚觳薄。……于是各因其土宜、民俗,浚发其物力,而淬厉其人文,缉熙向上”。由此跨出了部落、小国范围狭小的局限,形成了以各个大国为范围的地方文化的特性。梁氏认为这是春秋时期社会向上进化的第一阶段。进入霸政时代,各国在交往中互相交流、吸收并且互相竞争,制度向前发展,形成了交往的规范,有共循的规则或新定的盟约,民力也获得了发展:“霸政既起,朝聘会盟征伐无虚岁,其劳费诚为各国所共患苦,然而交通之利坐是大开。其君其卿相得频相酬酢,其士大夫交错结纳,相与上下其议论而互濡染。其术学其军旅习于共同之行动,增长其节制而磨淬其材力。其道路衔接修治,奔走其商旅而通输其物材。而其国与国之相交际也,无论在平时在战时皆有共循之轨则,或出自相沿之礼制,或根于新定之盟约,各信守之,罔敢越也。故争斗虽频数,而生民之被祸不甚烈。霸政全盛之代,尤以仗义执言摧暴扶微为职志,各国不敢恣相侵伐,民愈得休养生息,以孳殖其文物”。由于竞争,原有各大国业已形成的文化特性得到发扬充实,而且互相交流熔汇而成全中国范围的通性:“以交际频繁之故,彼此之特性日相互有所感受,徐徐蒸变化合而不自知。于是在各种特性基础之上,别构成一种通性。此即所谓中国之国民性,传二千年颠扑不破者也,而其大成,实在春秋之季。”梁氏认为,这是春秋时期社会进化的第二阶段。
以上,是梁启超通过多层次概括春秋时期的史实,并运用其通识进行考察而得的崭新结论,发前人之所未发。他将这一套系统见解置于篇首,赋予春秋史以极重大而极深刻的意义。以此为基调,全篇分为六章论述。前两章,分述十二大国国势梗概,[3]首章论述决定春秋时期全局的晋、楚、齐、秦四大国国势盛衰变化,二章论述八个较次要国家的不同地位和作用。后四章分别是“霸政前纪”、“齐桓晋文霸业”、“晋霸消长”、“霸政余纪”,从纵向论述春秋史的重大事件,霸业的消长和各国交互错综的关系。全篇形成纲举目张、互相配合的严整结构。
第二,善于对错综复杂的历史现象进行综合、归纳,写出春秋各国的特点,揭示出历史进程中具有本质意义的东西。
春秋十二诸侯国,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晋、楚、齐、秦四国。梁启超发挥了司马迁《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中的论点,认为:“晋、楚、齐、秦,分峙朔南东西四徼,实春秋之骨干,而晋楚尤其脊柱也。”这四国,只有齐在西周初封时是大国,余三国均微弱不足挂齿,它们之所以勃兴,有一个共同的原因,是因四国地处边远,周围相处的多是文明程度低下的少数族,若不振拔求治则不能生存。“及其既已强立,次第蚕食群落以自广。剪灭虽众,而天下不以为贪;蓄力既厚,乘时内向以争中原,则弱小者固莫与抗矣。”诚如梁氏所强调,这是考察春秋史的一大关键。
认识了共性更要认识特性,应该分别研究四国历史的不同特点。晋国受封较晚,被安排到边远地方,与戎狄相处,土地瘠薄,由是养成勤朴健武的作风。自曲沃桓叔、庄伯、武公、献公四代国君不断开拓,疆土扩大。至晋文公重耳,凭着他出亡在外十九年所积累的丰富政治经验,内修政治,取信于民,外联诸国,与楚争锋,城濮一战,把楚国打得大败,晋被天下诸侯奉为盟主,故“城濮之役,春秋第一大战,亦后此百余年大势所攸判也。”晋国称霸中原还有一项重要原因,是人材兴盛,大臣忠心辅佐:“自晋文拔用贤才,其臣却縠、先轸、狐偃、赵衰、胥臣,栾枝等皆崇礼让。其后晋卿十一族,赵、魏、韩、狐、胥、原、栾、却、范、知、中行,更迭执政,代有贤良。若赵盾、士会、士燮、荀罃、韩厥、魏绛辈,皆一时名卿,忠于谋国。故历襄、灵、成、景、厉、悼六公垂百年,虽有汰虐之主,而晋霸不衰,诸卿之力也。”而且晋自献公以后,不畜群公子,公族内部少有纠纷,较能缉和,晋国颇赖于此而得以久霸。但公族势力逐渐衰弱,卿族势力不断膨胀,最终导致六卿瓜分晋室的结局。太公始封的齐国也地处边徼,在与落后的“蛮族”杂处的艰难环境中,以忧勤强奋立国。而齐国独特之处,是地理上有优越务件:“其地东至海,饶鱼盐之利;西至河,凭襟带之固;南至穆陵,扼大岘之险;北至无棣,拊广漠之野。其势易以强,故春秋之世,最先兴焉。”又一特点是,齐桓霸业短促,此后频繁加兵于邻近小国鲁、卫、纪、莒、曹等,无力与晋楚两大国竞争,惟思侵凌小国以逞己私欲,屡兴无名之师。
梁氏对楚、秦两国特点的论述也很精辟。与晋国“历代有强卿”不同,楚国“历代有名王”。成王统治楚国长达四十六年,后有穆王、庄王、共王、康王、灵王、平王、昭王、惠王,“皆雄鸷能善用其国”,故能长久强大而最后灭亡,而王室篡弑之祸也最烈。梁氏分析问题颇能体现出历史辩证法的精神。他认为,楚国北上中原争锋一再受挫,恰恰创造了楚对开发南中国作出重大贡献的条件。当齐桓公之世,楚国已地跨千里;处在中原的小国陈、蔡都附属于它。齐桓公率诸侯之师伐楚,未能取胜,在召陵主盟后北还,但楚国北进势头也被压制。至晋文公称霸,城濮之战大获胜利,楚遭受更大挫折,遂久不得志于中原。而楚国正是在这种情势下全力在南方扩展,向东灭了江、黄、蓼、六、英、舒等小国,占有淮河、颖水流域,向西灭了庸、夔,控制了巴、蜀地区。故梁氏得出崭新的看法:“晋之攘楚,亦楚之所以滋大也。”此后,楚庄王常常告诫国人:居功侈大,必将招祸,应记取祖先的创业精神,勤劳不懈,才能保国。因而使楚国达到政治修明、国力增强,楚庄王也被史家列为五霸之一。更值得称道的是,梁氏有力地廓除了以往封建文人长期所持的一种旧见,认为楚灭国最多,“以夷猾夏”,应加以谴责。梁氏强调,当时南方这些小国文明低下,中原的大国无力顾及。楚国兼并这些小国,是把它们的文化提高到开化的程度,在此过程中,楚国本身的文化也上升到更高的层次,故说:“当时江淮间古部落棋布,其俗尽在半文半野之间,文化远在楚下,江以南则群蛮百濮所窟宅,……使其孳孳浸大,则为害于诸夏者岂有量。夫此非中原诸国之力所能及也。楚自武、文、成、庄以来,以锐意北向争中原故,力革蛮俗,求自侪于上国,春秋中叶既甚彬彬矣。然后出其所新获之文明,被诸所灭之国,广纳而治化之。缘地远民情之异宜,卒乃孕育一新文明统系,与北方旧系相对峙相淬厉,而益骈进于高明。微楚之力,何以及此!”因此历史的正确结论不应是“以夷猾夏”,而是“举蛮夷以属诸夏”,有大功于中国!梁氏这些分析极富启发意义,说明他比封建文人站得更高,能够揭示出历史进程中深层次的有价值的东西。
梁氏认为,秦在西部兼并诸戎族小部落,对中国文明的裨益与楚国灭群蛮群濮,晋灭群狄,齐灭莱夷、山戎相同。而秦在春秋时期的特点是:秦晋两国交往频繁,秦穆公与晋结为婚姻,值秦国内乱,两次纳置晋君(惠公、文公)。秦之所以这样做,是想借此以向东发展,而不是对晋国怀有偏爱。故两国关系又有长期矛盾的一面,秦东窥中原的努力常受晋国的扼制。“终春秋之世,两国交欢时甚暂,而交争时甚长。晋不衰,秦终不能以得志。”秦国又一特点是多用客卿。梁氏分析,这种特点也起于秦穆公,而后世仿效。原因是秦偏处西陲,文明开化程度低,只好从别国借来人材,而且求之甚切,故说:“秦穆三名臣,曰百里奚,虞之逋臣也;曰蹇叔,齐之寒门,而百里所荐也;曰由余,晋人而仕于戎者也。穆公皆罗致而宠任之,秦用以昌。盖诸姬之国,其公族皆受特别教育,多贤才,其民亦宗而归之,非是莫莅也。如秦者,僻在群戎间,塞野无士大夫,有雄主起,舍借材异地,无以善治。故求之独勤,而任之独重。穆公以此治谋,世世子孙袭之。以区区之秦,兴于附庸以并天下,皆客卿之力也。”秦国以此在西部长期经营,到春秋史结束,秦便对全局掌握着主动权。
对于次等大国,梁氏始终把它们放在大国对峙的背景下来考察。梁氏分析它们的命运如何受大国摆布,不得不有所依附或偏向,又因环境不同而形成本身的特点。鲁、卫两国与周王室至亲,建国都在华夏文明的集中地,在政治上、军事上,它们无法与大国争强,故两国在春秋史上主要对文化发展做出贡献,在姬姓国家中最后灭亡。但也由于它们立国以后处于中原安宁的环境,右文而不习武,养成文弱的国风,故只能恭事霸主,行繁文缛节,也是其致弱原因之一。孔子居卫久,称其国多君子,孔子弟子中也以卫人为最多,故梁氏称鲁卫“同为春秋文化中坚”。
第三,梁氏又恰当地运用比较研究方法,观察一国的历史、作用,始终置于春秋史全局之中,看它与春秋霸政的关系,使之不游离于全局之外。
梁氏研究宋、郑二国,始终抓住此二国在晋、楚争霸的大局中所处的地位,所充当的角色来论述,行文游刃有余,堪称相映成趣。篇中突出两国所据有的战略要地如何成为晋楚两国掌握战场主动权和牵制对方所必争的目标。宋、郑同为兵家必争之地。宋为微子之后,西周始行分封之时,本让其地处平原,无险可据,以易制驭。不料后来宋国却因兼并而得彭城,地处南北之冲,极为险要。“故终春秋之世,宋最喜事,齐兴则首附齐,晋兴则首附晋。”晋、楚争霸,如何控制彭城这一战略要地,一向成为一个重要目标。晋悼公争霸,要联络远在东南的吴国以牵制楚国,就是借控制彭城而与吴相交通的;随后楚拔彭城,目的也在堵死晋、吴联系的孔道。“可知彭城系宋于南北之故者至大,而宋之常为天下重,盖以也。”郑国则有虎牢、成皋,当春秋初年,郑庄公据有虎牢,获小霸之名。“既处可左右天下之地,自为经营天下者所必争。故齐晋迭霸,与楚争郑者二百余年,南北有事,郑首被兵,迄无宁岁。及晋得虎牢,且城之以逼郑,自是晋三驾而楚不能与争。其后三家分晋,韩得成皋,卒以灭郑。秦亦灭韩而帝业乃成。直到楚汉之时,刘邦、项羽也以争成皋以决雌雄。”可见郑国在战略上有如此重要,而且形势保持有如此久!在这种情势下,宋、郑处事各有特点,梁氏极富风趣加以总结、对照:“宋人喜事而狂,郑人谙世故而黠。”宋承受殷人浮躁的习性,“加以彭城所居,地四冲而俗慓急,故其人常如中酒,躁叫狂掷”。春秋初年宋殇公主十年而十一战,狂态毕露。至宋襄公,乘人之丧两伐齐国,急于欲取代齐的霸主地位,自不量力,向强楚挑战,“卒乃执于盂,伤于泓,身殒国削,为天下笑。历古可诧之战事,莫过兹役也!”
梁氏总结郑国的总特点则是:“天下无霸则先叛,天下有霸则后服。”郑处在晋楚两大国之间,首鼠两端,邲之战,首先叛晋,以后因挟怨而叛楚,此后又因贪楚重赂、贪汝阴之田两度从楚,“投骨于地,从而食之,摇尾乞怜,郑之谓也”。郑国当政者又常常权衡晋、楚实力对比,决定对谁投靠,朝三暮四,随时势变化,“昼伏夜行,窃食盆盎,常惧人觉者,郑
之谓也”。子良所说,“晋楚无信,我焉得有信”,典型地可以代表郑国处事之道,“因此得保其社稷,常倔强于诸侯间。”对于陈、蔡二国,梁氏所作的分析也入木三分。陈、蔡所共同处,在于二国一直属于楚国的势力范围,所差别者,是蔡国依附更甚,楚北向与齐晋争锋,蔡无役不从。蔡跟从楚国最紧密、而受楚祸害也最深,最后对楚国报复也最烈。楚灵王狂暴异常,连灭陈、蔡二国,后来恢复二国,蔡遂图谋报复,最终引导吴兵入楚,攻破郢都,使楚国几乎灭亡。
第四,本篇对于历史发展的关键问题和重大事件,能作重点的描述和深入的分析,因而能深深地刻印于读者的脑海中而难以忘怀。
梁氏认为,春秋时代即“霸政时代”,此乃时代的中心。按照他的界定,“霸政”的内涵,就是由一个有力量和有责任感的大国居于“盟主”的地位,稳定中原的局面,减轻不义的兼并和掠夺性战争的破坏。“抚宁诸夏,字小兴灭,布信义,明约束”,“东诸侯庇以安,文治骤隆”,成为中国历史进化极其重要的一环。故霸政全盛之时,有“仗义执言,摧暴扶微”的力量占据上风,有利于社会文化的发展,残民逞欲,名义上是霸政所不许。他很有说服力地分析霸政的出现是时势发展所需要的结果。在齐桓公称霸以前,突出的历史现象是:其一,列国篡杀攻伐祸害至烈。春秋弑君之数绝不止一般史书上所说“三十六次”,而是达到百次,许多都因有所讳饰或不赴告而不见于史书。鲁、齐、陈、郑、宋、蔡诸国,几乎无岁无战事。,“岁寻干戈,民不堪命”!其二,戎狄猖獗至甚。“诸戎最胜于隐、桓之际,群狄最胜于闵、僖之际。”孔子所说“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恰恰反映出中原各国人民迫欢迎霸政,好比解民于倒悬!其三,小国林立,必然造成兼并激烈。兼并最盛者是齐、晋、秦、楚,晋、楚尤最。晋兼并之小国,绝大多数在霸政出现以前,而所兼并的地方,大部分得之群狄。楚对中原小国的兼并,也大都在霸政以前。综观整部春秋史,兼并之祸,实以霸政以前为最烈。故梁氏总结说:“兼并盛而霸政不得不起”,“而霸政者大一统之前驱也”。以上三项,有力地说明了霸政出现的历史必然性。
明白了霸政是历史的必然,对齐桓、晋文霸业的功绩就容易理解了。鲁庄公十六年,齐率诸侯伐郑,主盟于幽,霸开始。至鲁僖公四年,齐桓公率诸侯军队欲攻楚,进驻于陉,退至召陵,与楚盟誓而还。旧时文人对此役颇有遗憾,因齐桓公处心积虑谋楚垂三十年,本欲在此决战,最后却不战而还。梁氏则指出:齐桓公在召陵主盟,已使楚国北向中原的势头受到遏制,这正达到了霸政保持均势,制止不义之战的目的。故说:“楚之不可灭,甚章章也。非惟不可灭,岂遂司克,若其不克,祸焉可测?霸政职志,在保均势,威楚使无敢悍然破均势,斯亦足矣!召陵之役,所谓不战而屈人,善审势而善养勇也。”
晋文公霸业是春秋史的高潮,篇中对此更浓墨重彩予以描绘。梁氏的分析最有启发意义的有三项。首先,他强调两国国内政治状况决定了城濮之战的结局。晋国国内减轻赋敛,振救贫穷,发展生产,崇尚信用,大臣之间互相谦让和睦,对当前这场大战役谨慎从事,惧怕出错。楚国则决策集团内部互相矛盾,新上任的令尹子玉骄躁狂妄。“观其臣下之一骄一惧,则胜负之数既可知矣。”再者,晋国君臣临战之前周密计划,处处掌握主动。晋国放弃眼前小利,让郑国贿赂齐、秦,战前取得齐、秦的支持。晋又争取到曹、卫的好感,然后故意激怒楚国,使楚首先挑战。“君臣密勿谋议,如此其周详而审慎也。”这场春秋时期最大的战役,实际上战斗一日结束,晋国的胜利早已由战前长期的准备、谋划而决定。“备战之日则甚长,晋之君臣,盖以五年之力为可战之预备,以三月之力为临战之预备,史实斑斑可考也。其胜败之机,一言蔽之曰:晋惧而楚骄。”这就是历史上著名战役主要教训之所在。复次,梁氏对比晋文、齐桓霸业,认为晋文称霸对影响中原全局时间长达百年,晋文功绩更大。“城濮之战,在晋文即位之第五年春,实则四年耳。其时中原诸侯尽即楚,晋盖孤立于北方,苦心以结齐秦以奏此肤功,而天下靡然从风,鲁、卫、郑、陈、蔡皆震于一战之威,去楚即晋。……楚于是忽反成孤立,而霸局始定。中原食其赐者垂百年,则晋文之功,视齐桓为烈也。”
就外交关系言,晋秦关系与晋楚关系对于春秋史有全局性意义。梁启超以如炬目光,分析其现象与实质间的巨大反差。晋与楚是对头,终春秋之世,只发生过三次战争。晋与秦,是世婚,,但六十九年间交战达十五次之多。秦图谋向东发展,必欲争夺殽、函控制权,而又晋之所必争。秦、晋既通婚交好,又互相矛盾。两国之间较大的战役,有韩之役,晋师失败,晋惠公被俘。殽之役,秦军遭晋伏击,全师覆没,而导致秦晋关系彻底破裂。故梁氏评论说:“晋楚之战,与晋秦异。晋秦屡战,一胜一败,疆场之事耳。晋楚不轻战,战则为大局所关,故城濮之战而天下靡然从晋,必一战而天下靡然从楚。”
综上所述,《春秋载记》这篇脍炙人口的名作,不仅善于把握历史的全局和本质,对重要的问题和事件作深入的分析和比较研究,揭示出隐藏于错综复杂的现象背后的本质性东西,而且组织严密,剪裁合理,纵横捭阖,波澜起伏,叙述生动。换言之,梁氏观察极深刻,且把历史写活了。此篇对于我们如何写好历史著作实有多方面的启发意义。[4]
二、《战国载记》
《战国载记》是《春秋载记》的姐妹篇,著述风格相似,成就也可相媲美。
战国历史局势复杂多变,各国的内政、外交事件及交战胜败头绪纷繁。梁氏却能抓住对于局势发展和历史进程关系最重大的三个问题,作为论述的主线,使全篇纲举目张。这三个问题是:(一)推动大国先后出现强盛局面的是实行变法。(二)纵横家的策略和统一的必然趋势。(三)秦始皇统一六国的功业。
梁启超十分重视战国各国变法对推动历史前进的作用。魏在战国七雄中最先强盛。时为魏文侯当位,他敬礼贤士,重用才俊。任李悝守上地,吴起守西河,西门豹守邺。李悝实行变法措施最为著名,主要内容有二。一是“尽地力之教”,重视农业,奖励增产。按照他的计算:地方百里,提封九万顷,除山泽邑居三分之一,为田六百万亩。治田勤谨,则亩益三斗,不勤则损也如之。实行李悝力耕措施的结果,地方百里可增加产量一百八十万石。有足够的粮食,就为国家富强提供了基础。二是平粜法,实行调节谷价,防止歉收之年商人抬高谷价和丰收之年谷贱伤农。李悝又制订法律条令,著有《法经》六篇。可见李悝是早期法家人物。西门豹治邺,开凿十二渠,引河漳之水以灌田,成为后世言水利之祖。吴起善治军,先后打败秦、中山、楚国军队,开拓疆土。魏国依靠李悝等三位实行变革、进取措施的人物而强盛起来,是战国时期首先奏出的变法乐章。继魏国之后取代其强盛地位的是楚国。时楚悼王在位,实行变法的人物是吴起。吴起在魏国受谗害,惧而奔楚。楚悼王任他为相,他针对楚国贵族势力跋扈,政出多门的情况,实行变革。明法审令,捐不急之官,废公族以养士,徙贵人往实广虚之地,黜游说之言纵横者。目的在于削弱旧公族势力,加强王权,提高行政效能和增强军队战斗力。于是楚国大强,诸侯畏惧。旧公族对吴起百倍仇视,楚悼王死,守旧贵戚大臣发动叛乱,杀死吴起。楚肃王嗣位,诛杀叛乱者,夷灭旧公族高官七十余家,吴起虽因变法被害,但他的事业却推动楚国前进,如梁启超所说:“起虽死,而楚政自兹一新矣。”赵国的强盛是由于赵武灵王厉行变革旧俗,重视作战。当时赵国四邻强敌,中山又在腹心。若无强兵之策,将有亡国的危险。赵武灵王克服了贵族和群臣的阻力,教导百姓,实行胡服骑射。以前中山屡为赵国之患,赵肃侯之时,中山恃有齐国之援,引河水围高城,几
乎不守。至此,强弱之势反易,年年攻略中山,攘地北至燕、代,西至云中、九原。嗣后,赵武灵王传位于少子何,是为赵惠文王,使大臣傅之,自称主父。主父使子治国,本人身着胡服率士大夫西北略胡地。最后灭掉中山,又连破林胡、楼烦,置雁门、代郡、九原诸郡。梁启超赞扬说:吾观古今中外诸大国之君主,“其飒爽瑰特,未有过赵武灵王者也。”主父死后,秦国逐渐集中进攻赵国,“然赵人习武灵之教,矜气节,右武善战,有平原君、廉颇、蔺相如、赵奢、李牧先后为之将相,皆一时之杰也。故历数十年与秦为劲敌,秦以间去此数贤,仅乃得志。……而李牧却匈奴之功,终赵世不衰。”
梁氏认为,各国变法中对历史影响最大者,尤推商鞅变法。商鞅法治思想的来源即在李悝。他原名公孙鞅,曾事魏相公孙痤,明习魏国法令掌故,对李悝治法尤为悦服。后入秦,时秦孝公初立,亟求宾客群臣中能出奇计强秦者。与公孙鞅一见,十分赏识其法治主张,便授予国政。梁启超据《史记·商君列传》记载的商鞅变法措施,与《商君书》中所反映的商君治国思想,把商君的主张总结为四项。一是“主变法”。商鞅认为治理国家不能拘守旧俗,不能迁就安于现状的众人之见,“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于礼。”二是“主贵农”。农业是国家的根本,务农者寡而游食者众,其国必贫危。农民若离开土地四处迁移,国家掌握不到丁壮劳力,则守卫国土都成问题。故“对人必令民归心于农,则民朴而可正也。”三是“主厉战”。民众本来厌恶战争,政府要制定奖励军功的法令,赏给爵位、免其劳役,使民乐于参战,并且以死于国事为荣。故“强国之民,父遣其子,兄遣其弟,妻遣其夫,皆曰不得无返。……民固欲战,又不得不战,是为重强。”四是“主峻刑”。国家出现乱争,是有法不用。刑罚用来惩罚已有的过失,则大奸不生;赏赐用来告发奸邪,则细过也可防止。故“刑重者民不敢犯,则无刑矣。”梁氏认为,商鞅两次变法,实行奖励耕织,废除贵族世袭特权,按军功大小赏给爵位,推行连坐法等措施,都是以上述四项为指导思想。商鞅变法比魏、楚等国更彻底,收效也更巨大,“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秦以骤强”。梁氏论述秦国历史发展的趋势是:自秦穆公至始皇四百余年间,秦国以创业、拓展为目标,未尝一日停息,“以图进取,百折不挠以贯其初志”,“虽缘外力抵抗之强弱,而屡有屈伸,顾未尝或一退转,其步骤未或一凌乱。”而商鞅变法便是奠定了秦国富强的基础,如刘向说:“商君极身无二虑,尽公不顾私。故令行而禁止,法出而奸息。……秦所以强六世而并诸侯,皆商君之谋也。”
《战国载记》辟有专章评述纵横家的活动。梁氏指出,纵横家骋其词说,鼓荡世局,致“万乘之主,立谈而为之回虑;瓮牖之夫,徙步而迳取卿相。”这是战国时期特有的异象,为中国历史上其他时代所从未出现。山东合纵、连横形势的变化,关键又在三晋。魏文侯时,明晓三晋利害与共,以魏国隔开赵、韩,使不相攻,故三国以一致态度对待秦、楚。至魏武侯以后,三晋互成仇敌。正是因为山东六国互相矛盾,所以有合纵说(苏秦为代表)和连横说(张仪为代表)推波助澜。梁氏进而分析:苏秦和张仪对六国国君游说,逞其辩词利口,极扇动之能事。然而山东六国因地理位置不同,攻秦或联秦与己利害相关程度也显有差别。所以透过苏张二人种种鼓动的言词,可以总结出他们游说重点的选择和难易的差别。“苏秦用赵为从约主,燕则入赵之阶耳。其最难者,莫如韩、魏,次则楚。……故苏秦之合纵也,其论锋在燕、赵最强,齐次之。在楚较弱,韩、魏尤甚。”“张仪之时,魏、楚皆经巨创,不复能鼓勇以与秦为难,魏襄、楚怀又皆昏暗,仪首从事于此,横基植矣。楚、魏下则取孱韩如拾也。其最难者,莫如赵。……然仪说魏、楚、韩之言,尚多实录。其说齐、赵、燕,则皆虚声也。”上述梁氏所作的概括,实在为读者认识苏、张说词的实质和掌握合纵、连横形势的变化,提供了要领。
梁氏对造成秦灭六国的结局作了中肯的分析。山东六国在利害上互有矛盾,给秦国提供了各个击破的可乘之机。而更重要的是,中国走向统一是必然趋势,这是支配战国局势的根本性因素。故此他强调说:“天下之趋统一,势也,不统于秦,亦统于他国。而统一之愈于分争,则明甚也。天将假手于秦,以开汉之后之局,夫谁能御之!而秦与他国,又何择焉?”梁启超还进一步分析:秦统一六国用的是暴力手段,给六国人民带来了灾难。然而,统一是历史的巨大进步,因为六国分立割据,各国专制君主政治上的压迫,经济上的榨取,战争的频仍,生产的破坏等,更给各国人民造成无穷尽的沉重灾难。“假长此不获统一,岁岁交糜烂其民而战之,其惨状将伊于胡底!而在六、七专制君主之下,重以各地大小之封君,徭役供亿,民又何以堪命?其他若曲防遏籴,关讥市征,各自为政,民之患苦,亦何可量!故孔子尊大一统,孟子称定于一。秦并六国,实古代千余年大势所趋,至是而始成熟,非始皇一人所能为,并非秦一国所能为。”梁氏所论,堪称切中肯綮。
梁启超评论秦始皇创建第一个封建专制统一皇朝的功过,能从大处着眼,并且有的放矢,澄清长期形成的误解。他指出,秦始皇自统一全国、登上帝位,共历十二年,“无日不有所兴作”。继起的汉朝,是推翻秦朝而建立起来的,汉人多“过秦”,故汉代所撰成的史籍多叙述秦始皇的淫侈和暴虐。读史者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不应被前人有所偏执的记载所左右,需要以客观的态度作公允的评价。梁氏总的看法是,秦始皇“功罪不相掩”。秦始皇建立第一个专制统一国家,有十项功业:一,销兵器;二,堕名城;三,徙豪富。这三项,本意虽在削弱原六国旧宗族势力,防止反抗,但客观上却有利于统一,因为“偃武息兵,实当时天下共想望。各国境上城障,遮绝不通,毁之殊便民。各国豪富,徙聚京师,使得交相熏习,去畛域,通情感,其于铸治国民性,效至宏也。”四确立郡县制;五,同文字;六,壹度量衡;七,颁法典;八,决堤防,兴水利;九,更田制,“令黔首自实田”,许民私有;十,奖产业,乌氏倮以畜牧致富,始皇使奉朝请,蜀寡妇清能殖财自卫,始皇为筑女怀清台。这十项,都是关系封建统一国家的重大措施,“变革古来之制度思想,虽流弊在所不免,然规模抑宏远矣。”其他攘匈奴,开南粤,筑驰道,也是重大功绩。梁氏对秦始皇历史功过的总评价是:“秦始皇宁为中国之雄,求诸世界,见亦罕矣。其武功焜耀众所共知不必论,其政治所设施,多有皋牢百代之概。秦之政书,无传于后,而可藉汉以窥之。汉高起草泽,百事草创,未遑制作。文景谦让,不改其度。故汉制什九皆秦制,紬绎《汉书》表、志可见也。夫汉制虽非尽善美乎,而治二千年来之中国,良未易出其范围,后世所改,率每况愈下,则始皇可厚非乎哉!其所短者,主有意力,强过乎度。狃于成功,谓君权万能,天下万事万物,可以随吾意所欲变置之。含生之俦,悉吾械器,骄盈之极,流为侈汰,专恣之余,重以忌刻。此其所以败也!”此论秦始皇在武功上和创建制度的规模上都不失为盖世之雄主,而其失败在于奢侈、专制、忌刻。在经过本世纪数十年间学者们反复研究之后,今天回视粱氏的论断,基本上仍都能站得往脚,这正说明梁氏具有可贵的历史洞察力。
梁氏还提出,对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二者应区分作评价。“二事同为虐政,而结果非可以一概论。坑儒之事,所坑者咸阳四百余人耳。且祸实肇自方士,则所坑者什九皆当如汉时文成、五利之徒,左道欺罔,邪谄以易富贵,在法宜诛也。即不然,袭当时纵横家余唾,揣摩倾侧,遇事风生;即不然,如叔孙通之徒,迎合意旨,苟以取荣。凡若此辈,皆何足惜!要之当时处士横议之风,实举世所厌弃。虽其志节卓荦,道术通洽之士,亦较他时代为特多,然率皆深遁岩穴,邈与世绝矣。其仆仆奔走秦廷者,不问而知其为华士也。始皇一坑正可以扫涤恶氛,惩创民蠹,功逾于罪也。”[5]焚书则本意全在愚民,以专制的威力,窒息自由思想,毁灭文化,为祸至为酷烈!在此论发表数十年后,仍有不少研究者重申这种观点,可见梁氏的看法确有精到之处。
[1]两信均载于《梁启超年谱长编》1918年。梁氏为著史付出了巨大心血,因过分用功,《战国载记》刚完成就吐血病倒,致《中国通史》的著述中止。
[2]张荫麟《跋梁任公别录》,《思想与时代》第4期,(1941年11月)。
[3]这十二国系依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所列十二诸侯而有所斟酌变更,燕至战国始显,曹无足轻重,而补上越国。
[4]《春秋载记》引文均见《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四十五。
[5]《战国载记》引文均见《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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