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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泽需

在中国历史上,司马迁是生命意识觉醒较早的人。所谓生命意识是个体对生死诸问题的自觉体认和思考,主要包括生存意识、死亡意识、尊严意识、成就意识等。司马迁一生的志向就是继承父志,撰写出一部像《春秋》那样伟大的史学著作,但是正当他满腔热情地从事此项事业,为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而奋进之时,他受到李陵事件的牵连而惨遭宫刑。他虽然一度因此感到了人生理想的破灭,但最终还是忍受身心的巨大伤害,坚持完成《史记》的创作,以“立言”的方式实现了生命的不朽。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司马迁努力实现自我价值的执着追求,这是一种较高层次的生命意识的体现。而其著名的“发愤著书”说便是这种生命意识的集中体现。
司马迁的“发愤著书”说一见于《史记·太史公自序》,一见于《报任少卿书》。两段文字大体相同:
于是论次其文。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祸,幽于缧世,乃喟然而叹曰:“是余之罪也夫?是余之罪也夫?身毁不用矣!”退而深惟曰:“夫《诗》、《书》隐约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厄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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