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法制史中,法律儒家化是从汉代开始的,历经魏晋南北朝大体完成。汉律儒化有一个过程。
刘邦一生南征北战,靠武力夺得天下。他重视武力,甚至迷信武力,漠视礼义教化的欺骗作用。建立汉朝政权时,有人主张德治,宣扬行“先王仁义之道”,刘邦没有接受。
到汉文帝时,著名思想家、文学家贾谊再次提出“法先王,行仁义”的主张。他劝文帝按儒家“兴礼乐”,改变制度,更新秦朝法律。他对汉律中规定的王侯大臣与平民百姓犯法同样用肉刑不满,上书反复申述古时“刑不上大夫”的道理。他建议,王侯大臣有罪可以革职、赐死,但不能让司寇小吏笞打,这样做会在老百姓面前丢尽王侯的脸,违背“亲亲尊尊”的“礼”。贾谊的这些主张未被采纳,反而受到周勃、灌婴等大臣们的诋毁,说他年少初学不懂事,有擅权欲望。汉文帝把贾谊贬谪到长沙去当地方官。不久,京都发生了错捕周勃的事件,大大帮了贾谊的忙。
周勃是刘邦的同乡,他同刘邦一同起义,南征北战,战功赫赫,是汉朝开国元勋,被封为绛〔jiang匠〕侯。汉高祖刘邦死后,周勃与陈平一起诛灭吕氏,扶立了汉文帝。从汉高祖、惠帝、吕后到文帝,周勃先后被拜为将军、列侯、太尉、相国、丞相等要职,是四代重臣。到晚年,周勃怕功高位重,有“兔死狗烹”的危险,因而辞官回到封地绛县去居住。不久,有人上书文帝,诬告周勃图谋反叛,因此被捕入狱,受尽狱吏的捉弄、侮辱。后来,周勃用千金收买了狱吏,通过各种关系,请薄太后到文帝那里去说情。汉文帝审核案情,才知是诬告,把周勃放出来,恢复了他的爵邑。四朝重臣周勃被错捕入狱的事件,引起朝廷上下的震动,议论纷纷。贾谊利用这个事件,再次进谏。汉文帝接受了他的意见,诏令从此以后大臣有罪赐死而不用肉刑。这道诏令成为儒家的礼治思想被输入律令之中的著名例子,开始了法律儒家化的漫长过程。
到汉武帝时,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儒家思想逐渐成为社会的统治思想。儒家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学说,成为汉律的指导思想,在汉律有种种表现。例如,汉律开始把“不敬”或“大不敬”罪规定为严重犯罪,以维护皇权,体现“君为臣纲”;以“不孝罪”为重罪,以维护父权,体现“父为子纲”;赋予丈夫广泛的休妻权,以维护夫权,体现“夫为妻纲”。汉律中渗透礼主刑辅的儒家思想。汉代的《傍章律》、《朝律》,就是专讲君臣之礼。汉律还规定了不同等级各有相应的服饰、居室、车马,以维护贵贱上下之礼。汉代用儒家思想注释法律,使汉律失去本来面目。汉代大儒董仲舒首创以《春秋》经义来审判决狱,使儒家思想成为司法实践的最高原则。
这些事实说明,汉朝统治者已认识到光靠刑法镇压是不够的,这正是秦朝短命而亡的历史教训,必须采用两手,礼法合流,即用礼义教化和刑法镇压来维持专制皇权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