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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学案》·卷四十八 诸儒学案中二

清朝 明儒学案 黄宗羲 著

文庄汪石潭先生俊

  汪俊字升之,号石潭,弋阳人也。弘治癸未进士。选庶吉士,授翰林编修。正德初,忤逆瑾,调南工部员外郎。瑾诛,复还翰林,历侍读学士。嘉靖初,晋吏礼二部侍郎,礼部尚书兼国史副总裁。大礼议起,先生力主宋儒之议,上为迁延者二年,先生终不变,於是上怒甚,罢其官。久之卒。隆庆改元,赠太子少保,谥文庄。先生之学,以程、朱为的,然以阳动阴静,流行而不息者为心,而其不易之常体则性也。性虽空无一物,而万化皆从此出。故性体也,心用也,浑然不可分析。以造化言之,天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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