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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学案》·卷五十二 诸儒学案中六

清朝 明儒学案 黄宗羲 著

文定张甬川先生邦奇

  张邦奇字常甫,号甬川,浙之鄞人也。弘治中举进士高第,改庶吉士,授翰林简讨。逆瑾窃政,先生着《张鶱乘槎赋》,以瑾喻西域,鶱喻附瑾者。乞便地以养亲。出为湖广提学副使。寻乞致仕。嘉靖初,起提学,历四川、福建,召还,为春坊庶子,国子祭酒,南吏部右侍郎。丁外艰,终丧,起吏部右侍郎,转左。时太宰汪鋐与霍兀相讦,先生以和衷解之,不得,因不欲居要地,乃徙翰林学士,掌院事。又加太子宾客,掌詹事府事。陞礼部尚书。以母老,上书乞骸骨,弗允。改南京吏部,以便养。又改南兵部而卒,甲辰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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