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牙二穴,
颊车穴也。在耳下曲颊端陷者中,开口有空,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天突一穴,
已前释也。
天府二穴,
在掖下同身寸之三寸臂燸内康动脉,手太阴脉气所发,禁不可灸,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三呼。燸,奴到切。
天牖二穴,
在颈筋间缺盆上,天容后,天柱前,完骨下发际上,手少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灸#18者可灸三壮。
扶突二穴,
在颈当曲颓下同身寸之一寸,人迎后,手阳明脉气所发,仰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天窗二穴,
在曲颓下扶突后动脉应手陷者中,手太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肩解二穴,
谓肩井也。在肩上陷解中缺盆上大骨前,手足少阳阳维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灸五壮。
关元一穴,
新校正云:详此已前释,旧当篇再注,今去之。
委阳二穴,
三焦下辅俞也。在胭中外康两筋问,此足太阳之别络,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屈伸而取之。
肩贞二穴,
在肩曲甲下两骨解问,肩髁后陷者中,手太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门一穴,
在项发际宛宛中,入系舌本,督脉阳维二经之会,仰头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不可灸#19,灸之令人□。○新校正云:按《气府》注云去风府一寸。
齐一穴,
齐中也,禁不可刺,刺之使人齐中恶疡,渍矢出者死不可治,若灸者可灸三壮。
胸俞十二穴,
谓俞府、或中、神藏、灵墟、神封、步廊,左右则十二穴也。俞府在巨骨下侠任脉两傍,横去任脉各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下五穴递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六分陷者中,并足少阴脉气所发,仰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五壮。
背俞二穴,
大杼穴也。在脊第一椎下两傍,相去各同身寸之一寸半陷者中,督脉别络手足太阳三脉气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七壮。
膺俞十二穴,
谓云门、中府、周荣、胸卿、天溪、食窦,左右则十二穴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周荣、胸卿。○云门在巨骨下侠任脉傍,横去任脉各同身寸之六寸○新校正云:按《水热穴》注作胸中行两傍,与此文虽异,处所无别。○陷者中,动咏应手,云门、中府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余五穴递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六分陷者中,并手太阴脉气所发,云门、食窦举臂取之,余并仰而取之,云门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太深令人逆息,中府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五呼,余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五壮。○新校正云:详王氏以此十二穴并手太阴,按《甲乙经》云门乃手太阴,中府乃手足太阴之会,周荣已下乃足太阴,非十二穴并手太阴也。
分肉二穴,
在足外踝上绝骨之端同身寸之三分筋肉分闲,阳维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无分肉穴,详处所疑是阳辅,在足外踝上,辅骨前绝骨端如前三分所,又按《刺腰痛》注作绝骨之端如后二分,刺入五分,留十呼。与此注小异。
踝上横二穴,
内踝上者,交信穴也。交信去内踝上同身寸之二寸,少阴前太阴后筋骨问,足阴踏之邮,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外踝上,附阳穴也。附阳去外踝上同身寸之三寸,太阳前少阳后筋骨问,阳踏之邮,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附阳作付阳。
阴阳娇四穴,
阴跚穴在足内踝下,是谓照海,阴踏所生,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阳踏穴,是谓申#20脉,阳踏所生,在外踝下陷者中,○新校正云:按《刺腰痛篇》注作在外踝下五分,《缪刺论》注云外踝下半寸。○容爪甲,刺可入同身寸之三#21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留七呼作六呼,《刺腰痛篇》注作十呼。
水俞在诸分,
分,谓肉之分理问,治水取之。
热俞在气穴,
写热则取之。
寒热俞在两骸厌中二穴,
骸厌,谓膝外侠膝之骨厌中也。
大禁二十五,在天府下五寸。
谓五里穴。所以谓之大禁者,谓其禁不可刺也。《针经》曰:迎之五里,中道而上,五至而已,五往而藏之气.尽矣二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俞矣。盖谓此也。又曰:五里者,尺泽之后五里。与此文同。
凡三百六十五穴,针之所由行也。
新校正云:详自藏俞五十至此,并重复共得三百六十穴,通前天突、十椎、上纪、下纪,共三百六十五穴,除重复,实有三百一十三穴。
帝曰:余已知气穴之处,游针之居,愿闻孙络溪谷,亦有所应乎?
孙络,小络也,谓络之支别者。
岐伯曰:孙络三百六十五穴会,亦以应一岁,以溢奇邪,以通荣卫,荣卫稽留,卫散荣溢,气竭血着,外为发热,内为少气,疾写无息,以通荣卫,见而写之,无问所会。
荣积卫留,内外相薄者,见其血络当即写之,亦无问其脉之俞会。
帝曰:愿闻溪谷之会也。岐伯曰:肉之大会为谷,肉之小会为溪,肉分之间,溪谷之会,以行荣卫,以会大气,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以合大气。
邪缢气尘,脉热肉败!荣卫不行,必将为脓,内销骨髓,外破大腘#22
热过故致是。
留於节奏,必将为败。
若留於骨节之问,津液所奏之处,则骨节之问,髓液皆渍为脓,故必败烂筋骨而不得屈伸矣。
积寒留舍,荣卫不居,卷内#23缩筋,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作寒肉缩筋。
肋肘不得伸,内为骨痹,外为不仁,命日不足,大寒留於溪谷也。
邪气盛甚,真气不荣,髓溢内消,故为是也。不足,谓阳气不足也。寒邪外薄,久积淹留,阳不外胜,内消筋髓,故日不足,大寒留於溪谷之中也。
溪谷三百六十五穴会,亦应一岁。其小痹淫溢,循脉往来,微针所及,与法相同。
若小寒之气,流行淫溢,随脉往来为痹病,用针调者,与常法相同尔。
帝乃辟左右而起,再拜曰:今日发蒙解惑,藏之金匮,不敢复出。乃藏之金兰之室,署日气穴所在。岐伯曰:孙络之脉别经者,其血盛而当写者,亦三百六十五脉,并注於络,传注十二络脉,非独十四络脉也,
十四络者,谓十二经络兼任脉督脉之络也。脾之大络起自於脾,故不并言之也。
内解写於中者十脉。
解,谓骨解之中经络也。虽则别行,然所受邪亦还.注写於五藏之脉,左右各五,故十脉也。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二竟
#1知:原作『之』,据顾本改。
#2化生:顾本作『生化』。
#3上纪:『纪』下疑脱『下纪』二字。
#4阴:原作『央』,据顾本改。
#5十:顾本作『七』。
#6泉:原作『水』,据顾本改。
#7三:顾本作『六』。
#8二:顾本作『三』。
#9六:顾本作『五』。
#10十:顾本作『七』。
#11后:原脱,据顾本补。
#12穴:原脱,据顾本补。
#13按《甲乙经》云:此五字原脱,据顾本补。
#14三:顾本作『二』。
#15云:原作『去』,据顾本改。
#16二:顾本作『三』。
#17巨:原脱,据顾本补。
#18灸:顾本『灸』上有『若』字。
#19灸:原脱据顾本改。
#20申:原作『中』,据顾本改。
#21三:顾本作『二』。
#22腘:疑当作『□』。
#23内:顾本作『肉』。
#24还:顾本作『随』。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三
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
气府论篇
足太阳脉气所发者七十八穴:
兼气浮薄相通者言之,当言九十三穴,非七十八穴也。正经脉会发者七十八穴,浮薄相通者一十五穴,则其数也。
两眉头各一,
谓钻竹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
入发至项三寸半,傍五,相去三寸,
谓大杼、风门各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新校正云:按别本云入发至项三寸。又注云:寸同身寸也,诸寸同法。与此注全别。此注谓大杼、风门各二穴,所在灸刺分壮,与《气穴》同法。今《气穴》篇中无风门穴,而注言与.同法,此注之非可见。此非王氏之误,误在后人。详此入发至项三寸半,傍五,相去三寸,盖是说下文浮气之在皮中五行行五之穴,故王都不解释,直云寸为同身寸也。但以顶误作项,剩半字耳。所以言入发至顶者,自入发顾会穴至顶百会几三寸,自百会后至顶又三寸,故云入发至顶三寸。傍五者,为兼中行傍数有五行也。相去三寸者,盖谓自百会顶中数左右前后各三寸,有五行行五,共二十五穴也。后人误,将顶为项,以为大杼、风门,此甚误也。况大杼在第一椎下两傍,风门又在第三#2椎下,上云发际非止三寸半也,其误甚明。(颇,信。)
其浮气在皮中者凡五行,行五,五五二十五,
浮气,谓气浮而通之可以去热者也。五行,谓头上自发际中同身寸之二寸后至顶之后者也。二十五者,其中行,则顾会、前顶、百会、后顶、强问五,督脉气也。次侠傍两行,则五处、承光、通天、络却、玉枕各五,本经气也。又次傍两行,则临泣、目窗、正营、承灵、脑空各五,足少阳气也。两傍四行各五,则二十穴。中行五,则二十五也。其刺灸分壮,与《水热穴》同法。
项中大筋两傍各一,
谓天柱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
风府两傍各一,
谓风池二穴也。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新校正云:按《甲乙经》风池足少阳阳维之会,非太阳之所发也。经言风府两傍,乃天柱穴之分位,此亦覆明上项中大筋两傍穴也,此注剩出风池二穴於九十三数外,更剩前大杼、风门,及此风池六穴也。
侠脊以下至尸尾二十一节十五问各一,
十五问各一者,今《中诰孔穴图经》所存者十三穴,左右共二十六,谓附分、魄户、神堂、请嘻、鬲关、魂门、阳纲、意舍、胃仓、肓门、志室、胞肓、秩边十三也。附分,在第二椎下附项内廉两傍,各相去侠脊同身寸之二#3寸,足太阳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五壮。魄户在第三椎下两傍,上直附分,足太阳脉气所发,下十二穴并同,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如附分法。神堂,在第五椎下两傍,上直魄户,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灸同附分法。讳嘻在第六椎下两傍,上直神堂,○新校正云:按《骨空论》注云:以手厌之,令病人呼讳嘻之声,则指下动矣。○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灸如附分法。鬲关在第七椎下两傍,上直请嘻,正坐开肩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可灸五壮。○魂门在第九椎下两傍,上直鬲关,正坐取之,刺灸分壮如鬲关法。阳纲在第十椎下两傍,上直魂黄门,正坐取之,刺灸分壮如魂门法。意合在第十一椎下两傍,上直阳纲,正坐取之,刺灸分壮如阳纲法。胃仓在第十二椎下两傍,上直意舍,刺灸分壮如意舍法。肓门在第十三椎下两傍,上直胃仓,刺同胃仓,可灸三十壮。○新校正云:按肓门灸三十壮,与《甲乙经》同。《水穴》注作灸三壮。○志室城第十四椎下两傍,上直肓门,正坐取之,刺灸分壮如魄户法。胞肓在第十九椎下两傍,上直志室,伏而取之,刺灸分壮如魄户法。○新校正云:按志室、胞肓灸如魄户五壮,《甲乙经》作三壮,《水穴》注亦作三壮,《热穴》注志室亦作三壮。○秩边,在第二十一椎下两傍,上直胞肓,伏而取之,刺灸分壮如魄户法。(谊嘻,上衣下喜。)
五藏之俞各五,六府之俞各六,
肺俞在第三椎下两傍,侠脊相去各同身寸之一寸半,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心俞在第五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肺俞法,留七呼,肝俞在第九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心俞法,留六呼。脾俞在第十一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肝俞法,留七呼。肾俞在第十四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脾俞法,留七呼。胆俞在第十椎下两傍,相去如肺俞法,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胃俞在第十二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脾俞法,留七呼。三焦俞在第十三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胆俞法。大肠俞在第十六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肺俞法,留六呼。小肠俞在第十八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心俞法,留六呼。膀胱俞在第十九椎下两傍,相去及刺如肾俞法,留六呼。五藏六府之俞,若灸者并可灸三壮。○新校正云:详或者疑经中各五各六,以各字为误者,非也。所以言各者,谓左右各五各六,非谓每藏府而各五各六也。
委中以下至足小指傍各六俞。
谓委中、昆仑、京骨、束骨、通谷、至阴六穴也。左右言之,则十二俞也。其所在刺灸如《气穴》法。经言脉气所发者七十八穴,今此所有兼亡者九十三穴,由此则大数差错传写有误也。○新校正云:详王氏云兼亡者九十三穴,今兼大杼、风门、风池为九十九穴,以此王氏总数考之,明知此三穴后之妄增也。
足少阳脉气所发者六十二穴:两角上各二#4
谓天冲、曲鬓左右各二也。天冲在耳上如前同身寸之三分,足太阳、少阳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5壮。曲鬓在耳上入发际曲阳陷者中,鼓颌有空,足太阳少阳二脉之会,刺灸分壮如天冲法。
直目上发际内各五,
谓临泣、目窗、正营、承灵、脑空左右是也。临泣直目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五分,足太阳少阳阳维三脉之会,留七呼。目窗在临泣后同身寸之一寸,正营在目窗后同身寸之一寸,承灵在正营后同身寸之一寸半,脑空在承灵后同身寸之一寸半,侠枕骨后枕骨上,并足少阳阳维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余并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并可灸五壮。○新校正云:按脑空在枕骨后#6枕骨上,《甲乙经》作玉枕骨下。
耳前角上各一,
谓颌厌二穴也,在曲角下显颛之上上康,手足少阳足阳明三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刺深令人耳无所闻。显,仁涉切。额,汝车切。
耳前角下各一,
谓悬厘二穴也。在曲角上显颛之下康,手足少阳阳明四脉之交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后手少阳中云角上,此云角下,叉有一误。
锐发下各一,
谓和髅二穴也。在耳前锐发下横动脉,手足少阳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手足少阳手太阳之会。
客主人各一,
客主人,穴名也。在耳前上康起骨,开口有空,手足少阳足阳明三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气穴》注、《刺禁》注并云手少阳足阳明之会,与此异。
耳后陷中各一,
谓翳风二穴也。在耳后陷者中,按之引耳中,手足少阳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下关各一,
下关,穴名也。所在刺灸,《气穴》同法。
耳下牙车之后各一,
谓颊车二穴也。刺灸分壮,《气穴》同法。
缺盆各一,
缺盆,穴名也。在肩上横骨陷者中,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太深令人逆息。○新校正云:按《骨空》注作手阳明。
掖下三寸,胁下至胱,八问各一,
掖下三寸,同身寸也。掖下,谓渊掖、辄筋、天池,胁下至朕,则日月、章门、带脉、五枢、维道、居髅九穴也,左右共十八穴也。渊掖在掖下同身寸之三寸,足少阳脉气所发,举臂得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禁不可灸。辄筋在掖下同身寸之三寸,复前行同身寸之一寸搓胁,○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搓作着。下同。○足少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三壮。天池在乳后同身寸之二寸,○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一寸。○掖下三寸搓胁直掖獗肋间,手心主足少阳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七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日月,胆募也,在第三肋端,横直心蔽骨傍各同身寸之二寸五分,上直两乳,○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日月在期门下五分。○足太阴少阳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若灸者可灸五壮。章门,脾募也,在季肋端,足厥阴少阳二脉之会,侧外屈上足伸下足举臂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带脉在季肋下同身寸之一寸八分,足少阳带脉二经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五壮。五枢在带脉下同身寸之三寸,足少阳带脉二经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若灸者可灸五壮。维道在章门下同身寸之五寸三分,足少阳带脉二经之会,刺灸分壮如章门法。居髅在章门下同身寸之四寸三分,骼骨上。○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监骨上。○陷者中,阳踏足少阳二脉之会,刺灸分壮如维道法。所以谓之八间者,自掖下三寸至季肋几八肋骨。
□枢中傍各一,
谓环姚二穴也。刺灸分壮,《气穴》同法。○新校正云:按《气穴论》云两□厌分中,王注为环姚穴。又《甲乙经》注:环姚在□枢中。今云□枢中傍各一者,盖谓此穴在□枢中也。傍各一者,谓左右各一穴也,非谓环姚在□枢中傍也。
膝以下至足小指次指各六俞。
谓阳陵泉、阳辅、丘虚、临泣、侠溪、窍阴六穴也。左右言之,则十二俞也。其所在刺灸分壮,《气穴》同法。
足阳明脉气所发者六十八穴:额颅发际傍各三,
谓悬颅、阳白、头维左右共六穴也。正面发际横行数之,悬颅在曲角上显顾之中,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阳白在眉上同身寸之一寸直瞳子,足阳明阴维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灸三壮。头维在额角发际侠本神两傍各同身寸之一寸五分,足少阳阳明二脉之交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禁不可灸。○新校正云:按《甲乙经》阳白足少阳阳维之会,今王氏注云足阳明阴维之会。详此在足阳明脉气所发中,则足阳明近是。然阳明经不到此,又不与阴维会,疑王注非,《甲乙经》为得矣。
面□骨空各一,
谓四白穴也。在目下同身寸之一寸,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不可灸。○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刺入三分,灸七壮。
大迎之骨空各一,
大迎,穴名也。在曲颌前同身寸之一寸三分骨陷者中动脉,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人迎各一,
人迎,穴名也。在颈侠结喉傍大脉动应手,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过深杀人,禁不可灸。
缺盆外骨空各一,
谓天髅二穴也。在肩缺盆中上伏骨之陬陷者中,手足少阳阳维三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伏骨作瑟骨。(瑟,音必。)
膺中骨间各一,
谓膺窗等六穴也。膺窗在胸两傍,侠中行各相去同身寸之四寸,巨骨下同身寸之四寸八分陷者中,足阳明脉气所发,仰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五壮。此穴之上,又有气户、库房、屋翳,下又有乳中、乳根。气户在巨骨下,下直膺窗,去膺窗上同身寸之四寸八分。库房在气户下同身寸之一寸六分。屋翳在气户下同身寸之三寸二分,下即膺窗也。膺窗之下,即乳中也。乳中穴下同身寸之一寸六分陷者中,则乳根穴也。并足阳明脉气所发,仰而取之。乳中禁不可灸刺,灸刺之不幸生蚀疮,疮中有清汁脓血者可治,疮中有痣肉若蚀疮者死。余五穴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灸五壮。
侠鸠尾之外,当乳下三寸,侠胃院各五,
谓不容、承满、梁门、关门、太乙五穴也。左右共一寸也。侠腹中行两傍相去各同身寸之四寸。○新校正韦云:按《甲乙经》云各二寸。疑此注剩各字。○不容在第四肋端,下至太乙,各上下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并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不容刺入五分,此云并入八分,疑此注误。
侠齐广三寸各三,
广,谓去齐横广也。广三寸者,各如太乙之远近也。各三者,谓滑肉门、天枢、外陵也。滑肉门在太乙下同身寸之一寸,天枢在滑肉门#7下同身寸之一寸,正当於齐,外陵在天枢下同身寸之一寸,并足阳明脉气所发。天枢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滑肉门、外陵各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并可灸五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天枢在齐傍各二寸,上日滑肉门,下日外陵,是三穴者,去齐各二寸也。今此经注云广三寸,《素问》、《甲乙经》不同,然《甲乙经》分寸与诸书同,特此经为异也。
下齐二寸侠之各三,
下齐二寸,则外陵下同身寸之一寸,大巨穴也。各三者,谓大巨、水道、归来也。大巨在外陵下伺身寸之一寸,足阳明咏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五壮。水道在大巨下同身寸之三寸,足阳明咏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半,若灸者可灸五壮。归来在水道下同身寸之二寸,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五壮。
气街动脉各一,
气街,穴名也。在归来下鼠既上同身寸之一寸脉动应手,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详此注与《甲乙经》同。《刺热》注及《热穴》注云气街在腹脐下,横骨两端,鼠既上,《刺禁论》注在腹下侠齐两傍,相去四寸,鼠仆上,《骨空》注云在毛际两傍,鼠既上。诸注不同,今备录之。
伏菟上各一,
谓牌关二穴也。在膝上伏菟后交分中,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三里以下至足中指各八俞,分之所在穴空。
谓三里、上康、下廉、解溪、冲阳、陷谷、内庭、厉兑八穴也。左右言之则十六俞也。上廉足阳明与大肠合,下康足阳明与小肠合,其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所谓分之所在穴空者,足阳明脉自三里穴分而下行,其直者,循腑过附入中指出其端,则厉兑也,其支者与直俱行至足附上入中指次问,故云分之所在穴空也。之,往也。言分而各行往指问穴空处也。
手太阳脉气所发者三十六穴:目内毗各一,
谓睛明二穴也。在目内毗,手足太阳足阳明阴踏阳踏五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诸穴有云数脉会发而不於所会刺脉下言之者,出从其正者也。
目外各一,
谓瞳子僇二穴也。在目外去毗同身寸之五分,手太阳手足少阳三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骨下各一,
谓顾髅二穴也。□,顽也。顽,面顾也。在面顽骨下陷者中,手太阳少阳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顺,音仇。)
耳郭上各一,
谓角孙#8二穴也。在耳上郭表之中间上,发际之下,开口有空,手太阳手足少阳三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手太阳作手阳明。
耳中各一,
谓听官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
巨骨穴各一,
巨骨,穴名也。在肩端上行两叉骨间陷者中,手阳明踏脉二经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半,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五壮。
曲掖上骨穴各一,
谓懦俞二穴也。在肩燸后大骨下脾上康陷者中,手太阳阳维踏咏三经之会,举臂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手足太阳。
柱骨上陷者各一,
谓肩井二穴也。在肩上陷解中缺盆上大骨前,手足少阳阳维三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上天窗四寸各一,
谓天窗、窍阴四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
肩解各一,
谓秉风二穴也。在肩上小髑骨后,举臂有空,手太阳阳明手足少阳四脉之会,举臂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灸五壮。
肩解下三寸各一,
谓天宗二穴也。在秉风后大骨下陷者中,手太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肘以下至手小指本各六俞。
六俞所起於指端,经言至小指本,则以端为本,言上之本也,下文阳明少阳同也。六俞,谓小海、阳谷、腕骨、后溪、前谷、少泽六穴也。左右言之,则十二俞也。其所在刺灸分壮,《气穴》同法。○新校正云:按此手太阳、阳明、少阳三经,各言至手某指本,王注以端为本者,非也。详手三阳之井穴,尽出手某指之端,爪甲下际,此言本者,是逐指爪甲之本也,又安得以端为本哉。
手阳明脉气所发者二十二穴:鼻空外廉,项上各二,
谓迎香、扶突各二穴也。迎香在鼻下孔傍,手足阳明二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扶突在曲颊下同身寸之二#9寸人迎后,手阳明脉气所四发,仰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大迎骨空各一,
大迎,穴名也。在曲颌前同身寸之一寸三分,骨陷者中动脉,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详大迎穴已见前足阳明经中,今又见於此,王氏不注所以,当如顾髅穴,两出之义。
柱骨之会各一,
谓天鼎二穴也。在颈缺盆上,直扶突,气舍后同身寸之半寸,手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一寸半。
髁骨之会各一,
谓肩髑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新校正云:按髑骨《气穴》注中无,《刺热》注、《水热穴》注、《骨空论》注中有之。
肘以下至手大指次指本各六俞。
谓三里、阳溪、合谷、三问、二闲、商阳六穴也。左右言之,则十二俞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新校正云:按《气穴论》注有曲池而无三里。曲池手阳明之合也,此误出三里而遗曲池也。
手少阳脉气所发三十二穴:鼾骨下各一#10,
谓观髅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手少.阳脉同法。此穴中手少阳太阳脉气俱会於中,等无优劣,故重说於此,下有者同。
眉后各一,
谓丝竹空二穴也。在眉后陷者中,手少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不可灸,灸之不幸使人目小及盲。○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手少阳作足少阳,留六呼作三呼。
角上各一,
谓悬厘二穴也。此与足少阳脉中同,以是二脉之会也。○新校正云:按足少阳脉中言角下,此云角上,疑此误。
下完骨后各一,
谓天牖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12。
项中足太阳之前各一,
谓风池二穴也。在耳后陷者中,按之引於耳中,手足少阳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在显驭后发际,足少阳阳维之会,刺可入三分。
侠扶突各一,
谓天窗二穴也。在曲颊下扶突后动脉应手陷者中,手太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肩贞各一,
肩贞,穴名也。在肩曲胛下两骨解问,肩髑后陪者中,手太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肩贞下三寸分问各一,
谓肩髅、燸会、消烁各二穴也。其穴各在肉分问也。肩髅在肩端燸上,斜举臂取之,手少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懦会在臂前康,去肩端同身寸之三寸,手阳明少阳二络气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灸者可灸五壮。消滦在肩下臂外关掖斜肘分下行问,手少阳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肘以下至手小指次指本各六俞。
谓天井、支沟、阳池、中渚、液门、关冲六穴也。左右言之,则十二俞也。所在刺灸分壮,与《气穴》同法。
督脉气所发者二十八穴:
今少一穴。○新校正云:按会阳二穴,为二十九穴,乃剩一穴,非少也。少当作剩字。
项中央二,
是谓风府、瘠门二穴也。悉在项中,余一#13穴今亡。风府在项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大筋内宛宛中,督脉阳维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三呼,不可妄灸,灸之不幸令人□。□门在项发际宛宛中,去风府同身寸之一寸,督脉阳维二经之会,仰头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禁不可灸,灸之令人瘠。○新校正云:按王氏云风府、瘠门悉在项中,余一穴今亡者,非谓此二十八穴中亡一穴也,王氏盖见《气穴论》大椎上两傍各一穴,亦在项之穴也,今亡,故云余一穴今亡也。
发际后中八,
谓神庭、上星、自会、前顶、百会、后顶、强问、脑户八穴也。其正发际之中也。神庭在发际直鼻,督脉足太阳阳明脉三经之会,禁不可刺,若刺之令人癫疾,目失睛,若灸者可灸三壮。上星在颅上直鼻中央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容豆。自会在上星后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前顶在自会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骨问陷者中。百会在前顶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顶中央旋毛中陷容指,督脉足太阳之交会。后顶在百会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强闲在后顶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脑户在强问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督脉足太阳之会,不可灸。此八者并督脉气所发也,上星、百会、强间、脑户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上星留六呼,脑户留三呼,余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五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脑户不可灸,《骨空论》注云不可妄灸。
面中三,
谓素髅、水沟、龈交三穴也。素髅在鼻柱上端,督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水沟在鼻柱下人中,直唇取之,督脉手阳明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龈交在唇内齿上龈缝,督脉任脉二经之会,可逆刺之,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此三者正居面左右之中也。
大椎以下至尸尾及傍十五穴。
脊椎之闲有大椎、陶道、身柱、神道、灵台、至阳、筋缩、中枢、脊中、悬枢、命门、阳关、腰俞、长强、会阳十五俞也。大椎在第一椎上陷者中,三阳-鱼督脉之会。陶道在项大椎节下问,督脉足太阳之会,俯而取之。身柱在第二#14椎节下问,俯而取之。神道在第五椎节下问,俯而取之。灵台在第六椎节下问,俯而取之。至阳在第七椎节下问,俯而取之。筋缩在第九椎节下间,俯而取之。中枢在第十椎节下问,俯而取之。脊中在第十一椎节下问,俯而取之,禁不可灸,令人楼。悬枢在第十三椎节下问,俯而取之。命门在第十四椎节下问,俯而取之。阳关在第十六椎节下闲,坐而取之。腰俞在第二十一椎节下间。长强在脊骯端,督脉别络少阴二脉所结。会阳穴在阴尾骨两傍。几此十五者,并督脉气所发,腰俞、长强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二寸,《水穴论》注作二分,腰俞穴《缪刺论》注作二寸,《热穴》注作二寸,《刺热》注作二分,诸注不同。虽《甲乙经》作二寸,疑大深,与其失之深,不若失之浅,宜作二分之说。○留七呼。悬枢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会阳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余并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陶道、神道各留五呼。陶道、身柱、神道、筋缩可灸五壮,大椎可九壮,余并可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无灵台、中枢、阳阐三穴#15。
至鳜下凡二十一节,脊椎法也。
通项骨三节,即二十四节。
任脉之气所发者二十八穴:
今少一穴。
喉中央二,
谓廉泉、天突二穴也。康泉在颌下结喉上舌本下,阴维任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天突在颈结喉下同身寸之四寸,中央宛宛中,阴维任脉之会,低针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膺中骨陷中各一,
谓环玑、华盖、紫官、玉堂、膻中、中庭六穴也。漩玑在天突下同身寸之一寸,华盖在谈玑下同身寸之一寸,紫官、玉堂、擅中、中庭各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六分陷者中,并任脉气所发,仰而取之,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壮。
鸠尾下三寸,胃院五寸,胃院以下至横骨六寸半一。
新校正云:详一字疑误。
腹脉法也。
鸠尾,心前穴名也。其正当心蔽骨之端,言其骨垂下如鸠乌尾形,故以为名也。鸠尾下有鸠尾、巨阙、上院、中院、建里、下院、水分、齐中、阴交、脖腴、丹田、关元、中极、曲骨十四俞也。鸠尾在臆前,蔽骨下同身寸之五分,任脉之别,不可灸,刺人无蔽骨者,从歧骨际下行同身寸之一寸,○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一寸半。为鸠尾处也。下次巨阙、上院、中院、建里、下院、水分递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上院则足阳明手太阳之会,中院则手太阳少阳足阳明三脉所生也。齐中禁不可刺,若刺之使人齐中恶疡,渍矢出者死不治。阴交在齐下同身寸之一寸,任脉阴冲之会。脖腴在齐下同身寸之一寸半。丹田,三焦募也,在齐下同身寸之二寸。关元,小肠募也,在齐下同身寸之三寸,足三阴任脉之会也。中极在关元下一寸,足三阴之会也。曲骨在横骨上,中极下同身寸之一寸,足厥阴之会。凡此十四者,并任脉气所发。建里、丹田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五分十呼。○上院、阴交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下院、水分并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中院、脖腴并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二分,曲骨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半,留七呼,余并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二分。若灸者,关元、中院各可灸七壮,齐中、中极、曲骨各三壮,余并可五壮。自鸠尾下至阴闲,并任脉主之,腹脉法也。○新校正云:据此注云余并刺入一寸二分,关元在中,与《甲乙经》及《气穴》、《骨空》注刺入二寸不同,当从《甲乙经》之寸数。
下阴别一,
谓会阴一穴也。自曲骨下至阴,阴之下两阴之问则此穴也,是任脉别络侠督脉者冲脉之会,故日下阴别一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七呼作三呼。
目下各一,
谓承泣二穴也。在目下同身寸之七分,上直瞳子,阳踏任脉足阳明三经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不可灸。
下唇一,
谓承浆穴也。在颐前下唇之下,足阳明脉任脉之会,开口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六呼。
龈交一。
龈交,穴名也。所在刺灸分壮与脉法同。
冲脉气所发者二十二穴:侠鸠尾外各半寸至齐寸一,
谓幽门、通谷、阴都、石关、商曲、肓俞六穴,左右则十二穴也。幽门侠巨阙两傍相去各同身寸之半寸陷者中,下五穴各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并冲脉足少阴二经之会,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若灸者可灸五壮。○新校正云:按此云各刺入一寸,按《甲乙经》云幽门、通谷刺入五分。
侠齐下傍各五分至横骨寸一,腹脉法也。
谓中注、髓府、胞门、阴关、下极五穴,左右则十穴也。中注在肓俞下同身寸之五分,上直幽门,下四穴各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并冲脉足少阴二经之会,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若灸者可灸五壮。
足少阴舌下,厥阴毛中急脉各一,
足少阴舌下二穴,在人迎前陷中动脉前,是日月本,左右二也。足少阴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急脉在阴髦中,阴上两傍相去同身寸之二寸半,按之隐指坚,然甚按则痛引上下也。其左者,中寒则上引少腹,下引阴九,善为痛,为小腹急中寒。此两脉皆厥阴之大络通行其中,故日厥阴急脉,即睪之系也。可灸而不可刺,病疝少腹痛,即可灸。○新校正云:详舌下毛中之穴,《甲乙经》无。
手少阴各一,
谓手少阴邮穴也。在腕后同身寸之半寸,手少阴邮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左右二也。
阴阳娇各一,
阴踏一,谓交信穴也。交信在足内踝上同身寸之二寸,少阴前太阴后筋骨间,阴踏之邮,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阳踏一,谓附阳穴也。附阳在足外踝上同身寸之三寸,太阳前少阳后筋骨问,馑取之,阳踏之邮,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左右四也。
手足诸鱼际脉气所发者,凡三百六十五穴也。
经之所存者多,凡一十九穴,此所谓气府也。然散穴俞,诸经脉部分皆有之,故经或不言,而《甲乙经》经脉流注多少不同者以此。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三竟
#1与:『与』下原有『注」字,据顾本删。
#2三:顾本作『二』。
#3二:顾本作『三』。
#4二:原作『三』,据顾本改。
#5三:顾本作『五」。
#6彼:原作『上』,据顾本改。
#7在太乙下同身寸之一寸,天柜在滑肉门:此十六字原脱,据顾本补。
#8孙:原作『系』,据顾本改。
#9二:顾本作『一』。
#10一:原作『下』,据顾本改。
#11少:颇本作『太』。
#12法:原脱,据顾本补。
#13一:原作『二』,据颜本改。
#14二:顾本作『三』。
#15穴:原作『阳』,据顾本改。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四
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
骨空论篇
黄帝问曰:余闻风者百病之始也,以针治之奈何?
始,初也。
岐伯对曰:风从外入,令人振寒,汗出头痛,身重恶寒,
风中身形,则胜理闭密,阳气内拒,寒复外胜,胜拒相薄,荣卫失所,故如是。
治在风府,
风府,穴也。在项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宛宛中!督脉足太阳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五壮。○新校正云:按风府注,《气穴论》、《气府论》中各已注,与《甲乙经》同,此注云督脉足太阳之会,可灸五壮者,’乃是风门热府穴也。当云督脉阳维之会,留三呼,不可灸。乃是。
调其阴阳,不足则补,有余则写。
用针之道,铃法天常,盛写虚补,此其常也。
大风颈项痛,刺风府,风府在上椎。
上椎,谓大椎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
大风汗出,灸谊嘻,讳嘻在背下侠脊傍三寸所,厌之令病者呼讳嘻,谊嘻应手。
请嘻,穴也。在肩膊内廉侠第六椎下两傍,各同身寸之三寸,以手厌之,令病人呼请嘻之声,则指下动矣,足太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壮,讳嘻者因取为名尔。(膊,音博。)
从风僧风,刺眉头。
谓钻竹穴也。在眉头陷者中脉动应手,足太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失枕在肩上横骨间。
谓缺盆穴也。在肩上横骨陷者中,手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刺入深令人逆息。○新校正云:按《气府》注作足阳明,此云手阳明,详二经俱发於此,故王注两言之。
折使偷臂齐肘正,灸脊中。
褕读为摇,摇谓摇动也。然失枕非独取肩上横骨间,亦当正形灸脊中也。欲而验之,则使摇动其臂,屈折其肘,自项之下,横齐肘端,当其中问,则其处也,是日阳关,在第十六椎节下问,督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详阳关穴,《甲乙经》无。
纱络季胁引少腹而痛胀,刺谊嘻。
炒,谓侠脊两傍空软处也。少腹,齐下也。
腰痛不可以转摇,急引阴卵,刺八髅与痛上,八髅在腰尸分问。
八或谓九,验《真骨》及《中诰孔穴经》正有八髅无九僇也。分,谓腰尸筋肉分问陷下处。
鼠瘦寒热,还刺寒府,寒府在附膝外解营。
膝外骨问也。屈伸之处,寒气喜中,故名寒府也。解,谓骨解。营,谓深刺而必中其营也。
取膝上外者使之拜。取足心者使之跪。
拜而取者,使膝外。空开也。跪而取之者,令足心宛宛处深定也。
任脉者,起於中极之下,以上毛际,循腹裹上关元,至咽喉,上颐循面入目。
新校正云:按《难经》、《甲乙经》无上迹循面入目六字。
冲脉者,起於气街,并少阴之经,
新校主云:按《难经》、《甲乙经》作阳明。
侠齐上行,至胸中而散。
任脉、冲脉者,奇经也。任脉当齐中而上行,冲脉侠齐两傍而上行。然中极者,谓齐下同身寸之四寸也。言中极之下者,言中极从少腹之内上行,而外出於毛际而上,非#2谓本○起於此也。关元者,谓齐下同身寸之三寸也。气街者,穴名也。在毛际两傍鼠既上同身寸之一寸也。言冲脉起於气街者,亦从少腹之内,与任脉并行,而至於是乃循腹也。何以言之?《针经》曰:冲脉者,十二经之海,与少阴之络起於肾下,出於气街。又曰:冲脉任脉者,皆起於胞中,上循脊裹,为经络之海;其浮而外者,循腹各行会於咽喉,别而络唇口。血气盛则皮肤热,血独盛则渗灌皮肤,生毫毛。由此言之,则任脉乃#3从少腹之内上行,至中极之下,气街之内,明矣。○新校正云:按气街与《气府论》、《刺热篇》、《水热穴篇》、《刺禁论》等注重,文虽不同,处所无别,备注《气府论》中。
任脉为病,男子内结七疝,女子带下痕聚。冲脉为病,逆气裹急。督脉为病,脊强反折。
督脉,亦奇经也。然任脉冲脉督脉者,一源而三歧也,故经或谓冲脉为督脉也。何以明之?今《甲乙》及古《经脉流注图经》以任脉循背者,谓之督脉,自少腹直上者谓之任脉,亦谓之督脉,是则以背腹阴阳别为名目尔。以任脉自胞上过带脉贯齐而上,故男子为病,内结七疝,女子为病,则带下痕聚也。以冲脉侠齐而上,并少阴之经,上至胸中,故冲脉为病则逆气裹急也。以督脉上循脊裹,故督脉为病则脊强反折也。
督脉者,起於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系廷孔,
起,非初起,亦犹任脉冲脉起於胞中也,其实乃起於肾下,至於少腹则下行於腰横骨围之中央也。系廷孔者,谓窈漏,近所谓前阴穴也。以其阴廷系属於中,故名之。
其孔,溺孔之端也,
孔,则窈漏也。窈漏之中,其上有溺孔焉。端,谓阴廷在此溺孔之上端也,而督脉自骨围中央则至於是。
其络循阴器合篡间,绕篡后,
督脉别络,自溺孔之端,分而各行,下循阴器,乃合篡问也。所谓问者,谓前阴后阴之两问也。自两问之后,已复分而行,绕篡之后。
别绕臀,至少阴与巨阳中络者,合少阴上股内后廉,贯脊属肾,
别,谓别络分而各行之於焦也。足少阴之络者,自股内后廉贯脊属肾,足太阳络之外行者,循脾枢络股阳而下;其中行者,下贯臀,至胭中与外行络合。故言至少阴与巨阳中络合,少阴上股内后廉贯脊属肾也。○新校正云:详各行於焦,疑焦字误。
与太阳起於目内毗,上额交巅上,入络脑,还出别下项,循肩膊内,侠脊抵腰中,入循膂络肾;
接绕臀而上行也。
其男子循茎下至篡,与女子等;其少腹直上者,贯齐中央,上贯心入喉,上颐环唇,上击两目之下中央。
自与太阳起於目内毗下至女子等,并督脉之别络也。其直行者,自尸上循脊裹而至於鼻人也。自其少腹直上,至两目之下中央。并任脉之行,而云是督脉所系。由此言之,则任脉冲脉督脉,名异而同一体也。
此生病,从少腹上冲心而痛,不得前后,为冲疝。
寻此生病正是任脉,经云为冲疝者,正明督脉以别主而异目也。何者?若一脉一气而无阴阳之异主,则此生病者当心背俱痛,岂独冲心而为疝乎。
其女子不孕,瘾痔遗溺哑乾。
亦以冲咏任脉并自少腹上至於咽喉,又以督脉循阴器合篡问绕篡后别绕臀,故不孕疮痔遗溺哑乾也。所以谓之任脉者,女子得之以任养也,故经云此病其女子不孕也。所以谓之冲脉者,以其气上冲也,故经云此生病从少腹上冲心而痛也。所以谓之督脉者,以其督领经脉之海#4也。由此三用,故一源三歧,经或通呼,似相谬引,故下文曰:
督脉生丙治督脉,治在骨上,甚者在齐下营。
此亦正任脉之分也,冲任督三脉异名同;体亦明矣。骨上,谓腰横骨上髦际中曲骨穴也,任脉足厥阴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半,若灸者可灸三壮。齐下,谓齐直下同身寸之一寸阴交穴,任脉阴冲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五壮。
其上气有音者,治其喉中央,在缺盆中者。
中,谓缺盆两问之中天突穴,在颈结喉下同身寸之四寸中央宛宛中,阴维任脉之会,低针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其病上冲喉者,治其渐,渐者上侠颐也。
阳明之脉,渐上颐而环唇,故以侠颐名为渐也,是为大迎。大迎在曲颌前骨同身寸之一寸三分陷中动脉,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赛膝伸不屈,治其楗。
赛膝,谓膝痛屈伸奏难也。楗,谓脏辅骨上,横骨下,股外之中,侧立摇动取之,筋动应手。挞,音健。
坐而膝痛,治其机。
髋骨两傍相接处。
立而暑解,治其骸关。
暑,热也。若膝痛,立而膝骨解中热者,治其骸关。骸关,谓膝解也。一经云起而引解,言膝痛起立,痛引膝骨解之中也。暑、引二字其义则异,起、立二字其意颇同。
膝痛,痛及拇指,治其腘。
腘,谓膝解之后、曲脚之中委中穴,背面取之,脉动应手,足太阳脉之所入,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坐而膝痛如物隐者,治其关。
关在胭上,当挞之后,背立按之,以动摇筋应手。
膝痛不可屈伸,治其背内。
谓大杼穴也。所在灸刺分壮,与《气穴》同法。
连腑若折,治阳明中俞胶。
若膝痛不可屈伸,连腑痛如折者,则针阳明脉中俞胶也,是则正取三里穴也。
若别,治巨阳、少阴荣。
若痛而膝如别离者,则治足太阳少阴之荣也。足太阳荣,通谷也,在足小指外侧本节前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足少阴荣,然谷也,在足内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淫滦经酸,不能久立,治少阳之维,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外踝上五寸,乃足少阳之络,此云维者,字之误也。
在外踝#5上五寸。
淫滦,谓似酸痛而无力也。五寸一云四寸。《中语图经》外踝上四寸无穴,五寸是光明穴也。足少阳之络,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五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刺入六分,留七呼。
辅骨上横骨下为挞,侠髋为机,膝解为骸关,侠膝之骨为连骸,骸下为辅,辅上为胭,胭上为关,头横骨为枕。
由是则谓膝辅骨上、腰髋骨下为挞。挞上为机,膝外为骸关,挞后为关,关下为蝈,胭下为辅骨,辅骨上为连骸。连骸者,是骸骨相连接处也。头上之横骨,为枕骨。
水俞五十七穴者,尸上五行,行五,伏菟上两行,行五,左右各一行,行五,踝上各一行,行六穴。
所在刺灸分壮,具《水热穴论》中,此皆是骨空,故《气穴篇》内与此重言尔。
髓空在脑后五#6分,在颤际锐骨之下,
是谓风府,通脑中也。
一在龈基下,
当颐下骨陷中有穴容豆,《中语图经》名下绩。(龈,音银。)
一在项后中复骨下,
谓瘠门穴也。在项发际宛宛中,入系舌本,督脉阳维之会,仰头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禁不可灸。
一在脊骨上空,在风府上。
上#7谓脑户穴也。在枕骨上,大羽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宛宛中,督脉足太阳之会,此别脑之户,不可妄灸,灸之不幸令人瘠,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大羽者,强一问之别名。《气府》注云:若灸者,可灸五壮。
脊骨下空,在尸骨下空。
不应主疗,经阙其名。○新校正云:按《甲乙经》长强在脊骯端,正在尸骨下。王氏云:不应主疗,经阙其名。得非误乎?
数髓空在面侠鼻,
谓颅髅等穴,经不二指陈其处,小小者尔。
或骨空在口下当两肩。
谓大迎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前侠颐同法。
两膊骨空,在膊中之阳。
近肩髑穴,经无名。
臂骨空在臂阳,去踝四寸两骨空之问。
在支沟上同身寸之一寸,是谓通问。0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去沟上一寸名三阳络,通问岂其别名欤!
股骨上空在股阳,出上膝四寸。
在阴市上伏菟穴,下在承挞也。
腑骨空在辅骨之上端。
谓犊鼻穴也。在膝髋下腑骨上侠解大筋中,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灸者可灸三壮。
股际骨空在毛中动下。
经阙其名。
尸骨空在解骨之后,相去四寸。
是谓尸骨上八僇穴也。
扁骨有渗理赓,无髓孔,易髓无空。
肩骨,谓尸问扁戾骨也。其骨上有渗灌文理归奏之,无别髓孔也。易,亦也。骨有空则髓有孔,骨若无孔髓亦无孔也。
灸寒热之法,先灸项大椎,以年为壮数,
如息人之年数。
次灸根骨,以年为壮数,
尾穷谓之根骨。
视背俞陷者灸之,
背胛#8骨际有陷处也。
举臂肩上陷者灸之,
肩偶穴也。在肩端两骨问,手阳明踏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也。
两季胁之问灸之,
京门穴,肾募也。在骼骨与腰中季胁本侠脊,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外踝上绝骨之端灸之,
阳辅穴也。在足外踝上辅骨前绝骨之端,如前同身寸之三分所,去丘虚七寸,足少阳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在外踝上四寸。
足小指次指问灸之,
侠溪穴也。在足小指次指歧骨问本节前陷者中,足少阳脉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流当作留字。
踹下陷脉灸之,
承筋穴也。在瑞中央陷者中,足太阳脉气所发也,禁不可刺,可#9灸三壮。○新校正云:按《刺腰痛篇》注云:踹中央如外陷者中。
外踝后灸之,
昆仑穴也。在足外踝后跟骨上陷者中,细脉动应手,足太阳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缺盆骨上切之坚动#10如筋者灸之,
经阙其名,当随其所有而灸之。
膺中陷骨问灸之,
天突穴也。所在灸刺分壮,与前缺盆中者同法。
掌束骨下灸之,
阳池穴也。在手表腕上陷者中,手少阳脉之所过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脐下关元三寸灸之,
正在脐下同身寸之三寸,足三阴任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七壮。○新校正云:按《气府》注云刺可入一寸二分者非。
毛际动脉灸之,
以脉动应手为处,即气街穴也。
膝下三寸分问灸之,
三里穴也。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腑骨外康两筋肉分问,足阳明脉之所入也,刺可入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足阳明驸上动脉灸之,
冲阳穴也。在足咐上同身寸之五寸骨问动脉,足阳明脉之所过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全元起本足阳明下有灸之二字,并附上动脉是二穴,今王氏去灸之二字,则见#11二穴,今於注中却存灸之二字,以阙疑耳。
巅上一灸之,
百会穴也。在顶中央旋毛中陷容指,督脉足太阳脉之交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壮。
犬所噙之处灸之三壮,即以犬伤病法灸之,
犬伤而发寒热者,即以犬伤法三壮灸之。(噙,古结切。)
凡当灸二十九处,伤食灸之。
伤食为病,亦发寒热,故灸。○新校正云:详足阳明不别灸,则有二十八处,疑王氏去上文灸之二字者非。
不已者,必视其经之过於阳者,数刺其俞而药之。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四竟
#1外:顾本作『穴』。.非:原作『热』,据颇本改。
#2乃:顾本作『冲脉』。
#3海:原作『每』,据顾本改。
#4踝:原脱,据文义补。
#5五:顾本作『三』
#6上:顾本作『此』。
#7胛:原作『脾』,据顾本改。
#8可:顾本『可』上有『若灸者』三字。
#9动:顾本作『痛』。
#10见:顾本作『是』。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五
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
水热穴论篇
黄帝问曰:少阴何以主肾?肾何以主水?岐伯对曰:肾者至阴也,至阴者盛水也;肺者太阴也,少阴者冬脉也。故其本在肾,其末在肺,皆积水也。
阴者,谓寒也。冬月至寒,肾气合应,故云肾者至阴也。水王於冬,故云至阴者盛水也。肾少阴脉,从肾上贯肝鬲,入肺中,故云其本在肾,其末在肺也。肾气上逆,则水气客於肺中,故云皆积水也。
帝曰:肾何以能聚水而生病?岐伯曰:肾者胃之关也,关门不利,故聚水而从其类也。
关者,所以司出入也,肾主下焦,膀胱为府,主其分注,关窍二阴,故肾气化则二阴通,二阴阀则胃填满,故云肾者胃之关也。关闭则水积,水积则气停,气停则水生,水生则气溢,气水同类,故云关闭不利,聚水而从其类也。《灵枢经》曰:下焦溢为水。此之谓也。(阀;音秘。)
上下溢於皮肤,故为驸肿。驸肿者,聚水而生病也。
上,谓肺。下,谓肾。肺肾俱溢,故聚水於腹中而生病也。
帝曰:诸水皆生於肾乎?岐伯曰:肾者牝藏也,
牝,阴也。亦主阴位,故云牝藏。
地气上者属於肾,而生水液也,故日至阴。勇而劳甚则肾汗出,肾汗出逢於风,内不得入於藏府,外不得越於皮肤,客於玄府,行於皮裹,传为驸肿,本之於肾,名日风水。
勇而劳甚,谓力房也。劳勇汗出则玄府开,汗出逢风则玄府复闭,玄府闭已则余汗未出,内伏皮肤,传化为水,从风而水,故名风水。
所谓玄府者,汗空也。
汗液色玄,从空而出,以汗聚於裹,故谓之玄府。府,聚也。
帝曰:水俞五十七处者,是何主也?岐伯曰:肾俞五十七穴,积阴之所聚也,水所从出入也。尸上五行行五者,此肾俞。
背部之俞几有五行,当其中者,督脉气所发,次两傍四行皆足太阳脉气也。
故水病下为驸肿大腹,上为喘呼,
水下居於肾,则腹至足而驸肿。上入於肺,则喘息贵急而大呼也。
不得外者,标本俱病,
标本者,肺为标,肾为本。如此者,是肺肾俱水为病也。
故肺为喘呼,肾为水肿,肺为逆不得
肺为喘呼气逆不得外者,以其主呼吸故也。肾为水肿者,以其主水故也。
分为相输,俱受者水气之所留也。
分其居处以名之,则是气相输应。本其俱受病气,则皆是水所留也。留,(力救切。)
伏菟上各二行行五者,此肾之街也,
街,谓道也。腹部正俞几有五行,侠齐两傍,则肾藏足少阴脉有及冲脉气所发,次两傍则胃府足阳明脉气所发,此四行穴则伏菟之上也。(菟,音兔。)
三阴之所交结於脚也。踝上各一行行六者,此肾脉之下行也,名曰太冲。
肾脉与冲脉并下行循足,合而盛大,故日太冲。
凡五十七穴者,皆藏之阴络,水之所客也。
经所谓五十七者,然尸上五行行五,则背脊当中行督脉气所发者,脊中、悬枢、命门、腰俞、长强当其处也。次侠督脉两傍足太阳脉气所发者,有大肠俞、小肠俞、膀胱俞、中膂内俞、白环俞当其处也。又次外侠两傍足太阳脉气所发者,有胃仓、肓门、志室、胞肓、秩边当其处也。伏菟上各二行行五者,腹部正俞侠中行任脉两傍冲脉足少阴之会者,有中注、四满、气穴、大赫、横骨当其处也。次侠冲脉足少阴两傍足阳明脉气所发者,有外陵、大巨、水道、归来、气街当其处也。踝上各一行行六者,足内踝之上有足少阴阴踏脉并循踹上行,足少阴脉有大锺、复溜、阴谷三穴,阴踏脉有照海、交信、筑宾三穴,阴踏既足少阴脉之别,亦可通而主之。兼此数之,犹少一穴。脊中在第十一椎节下问,俯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不可灸,令人偿。悬枢在第十三椎节下问,俯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命门在第十四椎节下问,伏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腰俞在第二十一椎节下问,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缪刺论》注并《热穴》注俱云刺入二寸,而《刺热》注、《气府》注并此注作二分,宜从二分之说。○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长强在脊骯端,督脉别络,少阴所结,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此五穴者,并督脉气所发也。○新校正云:详王氏云少一穴,按《气府论》注十二椎节下有阳关一穴,若通数阳关,则不少矣。○次侠督脉两傍,大肠俞在第十六椎下侠督脉两傍,去督脉各同身寸之一寸半,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令灸三壮。小肠俞在第十八椎下两傍,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大肠俞。膀胱俞在第十九椎下两傍,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大肠俞。中膂内俞在第二十椎下两傍,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大肠俞,侠脊膂肿起肉,留十呼。白环俞在第二十一椎下两傍,相去如大肠俞,伏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刺可入八分,不可灸。○此五穴者,并足太阳脉气所发,所谓肾俞者,则此也。又次外两傍,胃仓在第十二椎下两傍,相去各同身寸之三寸,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肓门在第十三椎下两傍,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胃仓。志室在第十四椎下两傍,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胃仓,正坐取之。胞肓在第十九椎下两傍,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胃仓,伏而取之。秩边在第二十一椎下两傍,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胃仓,伏而取之。此五穴者,并足太阳脉气所发也。次伏菟上两行,中注在齐下同身寸之五分两傍,相去任脉各同身寸之五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同,《气府》注云侠中行方一寸,文异而义同。○四满在中注下同身寸之一寸,气穴在四满下同身寸之一寸,大赫在气穴下伺身寸之一寸,横骨在大赫下同身寸之一寸,各横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并冲脉足少阴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若灸者可灸五壮。次外两傍穴,外陵在齐下同身寸之一寸○新校正云:按《气府论》注云:外陵在天枢下一寸。与此正同。○两傍,去冲脉各同身寸之一寸半,大巨在外陵下同身寸之一寸,水道在大巨下同身寸之三寸,归来在水道下同身寸之三寸,气街在归来下。○新校正云:按《气府》注、《刺热》注、《热穴》注云在腹齐下横骨两端鼠眼上一寸,《刺禁》注云在腹下侠齐两傍相去四寸,鼠仆上一寸动脉应手,《骨空》注云在毛际两傍鼠误上。诸注不同,今备录之。○鼠误上同身寸之一寸,各横相去同身寸之二寸。此五穴者,并足阳明脉气所发。水道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半,若灸者可灸五壮。气街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余三穴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并可五壮。所谓肾之街者,则此也。踝上各一行行六者,大钟在足内踝后街中,○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跟后冲中,《刺疟》注、《刺腰痛》注作跟后街中动脉,此云内踝后,此注非。○足少阴络别走太阳者,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复溜在内踝上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足少阴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壮。照海在内踝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交信在内踝上同身寸之二寸,少阴前太阴后筋骨间,阴跻之邮,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筑宾在内踝上端分中,阴维之邮,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壮。阴谷在膝下内辅骨之后,大筋之下,小筋之上,按之应手,屈膝而得之,足少阴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所谓肾经之下行名日太冲者,则此也。
帝曰:春取络脉分肉何也?岐伯曰:春者木始治,肝气始生,肝气急,其风疾,经脉常深,其气少,不能探入,故取络脉分肉问。帝曰:夏取盛经分胜何也?岐伯曰:夏者火始治,心气始长,脉瘦气弱,阳气留溢,
新校正云:按别本留一作流。
热专分胜,内至於经,故取盛经分胜,绝肤而病去者,邪居浅也。
绝,谓绝破,令病得出也。
所谓盛经者,阳脉也。帝曰:秋取经俞何也?岐伯曰:秋者金始治,肺将收杀,
三阴已升#1,故渐将收杀。
金将胜火,阳气在合,
金王火衰,故云金将胜火。
阴气初胜,湿气及体,
以渐於雨#2湿雾露,故云湿气及体。
阴气未盛,未能深入,故取俞以写阴邪,取合以虚阳邪。阳气始衰,故取於合。
新校正云:按皇甫士安云:是谓始#3秋之治变。
帝曰:冬取井荣何也?岐伯曰:冬者水始治,肾方闭,阳气衰少,阴气坚盛,巨阳伏沉,阳脉乃去,
去,谓下去。
故取井以下阴逆,取荣以实阳气。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实作遣,《甲乙经》、《千金方》作通。
故曰:冬取井荣,春不凯钮,
新校正云:按皇甫士安云:是谓未冬之治变。
此之谓也。
新校正云:按此与《四时刺逆从论》及《诊要经终论》义颇不同,与《九卷》之义相通。
帝曰:夫子言治热病五十九俞,余论其意,未能领别其处,愿闻其处,因闻其意。岐伯曰:头上五行行五者,以越诸阳之热逆也。
头上五行者,当中行谓上星、自会、前顶、百会、后顶,次两傍谓五处、承光、通天、络却、玉枕,又次两傍谓临泣、目窗、正营、承灵、脑空也。上星在颅上直鼻中央,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容一很,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自会在上星后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前顶在自会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骨问陷者中,刺如自会法。百会在前顶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顶中央旋毛中陷容指,督脉足太阳脉之交会,刺如上星法。后顶在百会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枕骨上,刺如自会法。然是五者皆督脉气所发也,上星留六呼,若灸者并可灸五壮。次两傍穴,五处在上星两傍同身寸之一寸五分,承光在五处后同身寸之一寸,通天在承光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络却在通天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玉枕在络却后同身寸之七分,然是五者并足太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五处、通天各留七呼,络却留五呼,玉枕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承光不灸,玉枕刺入二分。○又次#4两傍,临泣在头直目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五分,足太阳少阳阳维三脉之会,目窗、正营递相去同身寸之一寸,承灵、脑空递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然是五者并足少阳阳维二脉之会,脑空一穴,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余并可刺入同身寸之三分,临泣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壮。
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写胸中之热也。
大杼在项第一椎下两傍,相去各同身寸之一寸半陷者中,督脉别络手足太阳三脉气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并《气穴》注作七壮,《刺疟》注、《刺热》注作五壮。○膺俞者,膺中之俞也,正名中府,在胸中行两傍,相去同身寸之六寸,云门下一寸,乳上三肋问动脉应手陷者中,仰而取之,手足太阴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五壮。缺盆在肩上横骨陷者中,手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背俞即风门热府俞也,在第二椎下两傍,各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督脉足太阳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壮。今《中诰孔穴图经》虽不名之,既日风门热府,即治热之背俞也。○新校正云:按王氏注《刺热论》云背俞未详何处,注此指名风门热府,注《气穴论》以大杼为背俞,三注不同者,盖亦疑之者也。
气街、三里、巨虚上下廉,此八者,以写胃中之热也。
气街在腹齐下横骨两端,鼠既上同身寸之一寸动脉应手,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气街诸注不同,具前《水穴》注中。○三里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腑外康两筋肉分问,足阳明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巨虚上康,足阳明与太阳合,在三里下同身寸之三寸,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壮。巨虚
下廉,足阳明与少阳合,在上廉下同身寸之三寸,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也。
云门、髁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写四支之热也。
云门在巨骨下,胸中行两傍,相去同身寸之六寸,动脉应手,足太阴脉气所发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同《气穴》注作手太阴,《刺热》注亦作手太阴。○举臂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若灸者可灸五壮。验今《中诰孔穴图经》无髑骨穴,有肩髑穴,在肩端两骨问,手阳明踏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委中在足膝后屈处,胭中央约文中动脉,足太阳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按今《中诰孔穴图经》云:腰俞穴一名髓空,在脊中第二十一椎节下,主汗不出,足清不仁,督脉气所发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详腰俞刺入二寸当作二分,已具前#5《水穴》注中。
五藏俞傍五,此十者,以写五藏之热也。
俞傍五者,谓魄户、神堂、魂门、意合、志#6室五穴,侠脊两傍各相去同身寸之三寸,并足太阳脉气所发也。魄户在第三椎下两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五壮,神堂在第五椎下两傍,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壮。魂门在第九椎下两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意舍在第十一椎下两傍,正坐取之,肄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志室在第十四椎下两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7壮。
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热之左右也。帝曰:人伤於寒而传为热何也?岐伯曰:夫寒盛则生热也。
寒气外凝,阳气内郁,胜理坚致,玄府闭封,致则气不宣通,封则湿气内结,中外相薄,寒盛热生,故人伤於寒转而为热,汗之而愈,则外凝内郁之理可知,斯乃新病数日者也。(致,驰二切。)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五竟
#1升原作『成』,据顾本改。
#2雨原作『下』,据显本改。
#3始原作『治』;据顾本改。
#4次原作『刺』,据显本改。
#5前原作『兰』,据顾本改。
#6志顾本作『五』。
#7三下『志』字仿此。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六
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
调经论篇
黄帝问曰:余闻《刺法喜向,有余写之,不足补之,何谓有余?何谓不足?岐伯对曰:有余有五,不足亦有五,帝欲何问?帝曰:愿尽闻之。岐伯曰:神有余有不足,气有余有不足,血有余有不足,形有余有不足,志有余有不足,凡此十者,其气不等也。
神属心,气属肺,血属肝,形属脾,志属肾,以各有所宗,故不等也。
帝曰:人有精气津液,四支九窍,五藏十六部,三百六十五节,乃生百病,百病之生,皆有虚实。今夫子乃言有余有五,不足亦有五,何以生之乎?
《针经》曰:两神相薄,合而成形,常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三六先身生,是谓精。上焦开发,宣五谷味,需肤充身泽毛,若雾露之溉,是谓气。胜理发泄,汗出胜理,是谓津。津之渗於空窍,留而不行者,为液也。十六部者,谓手足二,九窍九,五藏五,合为十六部也。三百六十五节者,非谓骨节,是神气出入之处也。《针经》曰:所谓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皆神气出入游行之所,非骨节也。言人身所有则多,所举则少,病生之数,何以论之?
岐伯曰:皆生於五藏也。
谓五神藏也。
夫心藏神,肺藏气,肝藏血,脾藏肉,肾藏志,而此成形。
言所以病皆生於五藏者何哉?以内藏五神而成形也。
志意通,内连骨髓,而成身形五藏。
志意者,通言五神之大几也。骨髓者,通言表裹之成化也。言五神通泰,骨髓化成,身形既立,乃五藏互相为有矣。○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无五藏二字。
五藏之道,皆出於经隧,以行血气,血.气不和,百病乃变化而生,是故守经隧焉。
隧,潜道也。经脉伏行而不见,故谓之经隧焉。
血气者人之神,邪侵之则血气不正,血气不正,故变化而百病乃生矣。然经脉者,所以次死生,处百病,调虚实,故守经隧焉。○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经隧作经渠,义各同#1。
帝曰:神有余不足何如?岐伯曰:神有余则笑不休,神不足则悲。
心之藏也。《针经》曰:心藏脉,脉舍神,心气虚则悲,实则笑不休也。悲,一为忧,误也。○新校正云:详王注云:悲,一为忧,误也。按《甲乙经》及《太素》并全元起注本并作忧。皇甫士安云:心虚则悲,悲则忧,心实则笑,笑则喜,夫心之与肺,脾之与心,互相成也。故喜发於心,而成於肺;思发於脾,而成於心,一过其节则二藏俱伤。杨上善云:心之忧,在心变动也。肺之忧,在肺之志。是则肺主秋,忧为正也。心主於夏,变而生忧也。
血气未并,五藏安定,邪客於形,洒淅起於毫毛,未入於经络也,故命曰神之微。
并,谓并合也。未与邪合,故日未并也。洒淅,寒貌也,始起於毫毛,尚在於小络,神之微病,故命日神之微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洒淅作凄厥,《太素》作洫沂。杨上善云:洫,毛孔也,水逆流日沂。谓邪气入於胜理,如水逆流於洫。
帝曰:补写奈何?岐伯曰:神有余,则写其小络之血,出血勿之深斥,无中其大经,神气乃平。
邪入小络,故可写其小络之脉出其血,勿深推针,针深则伤肉。以邪居小络,故不欲令针中大经也。络血既出,神气自平。斥,推也。小络,孙络也。《针经》曰:经脉为裹,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络。平,谓平调也。○新校正云:详此注引《针经》日与《三部九侯论》注两引之,在彼云《灵枢》,而此曰《针经》,则王氏之意指《灵枢》为《针经》也。按今《素问》注中引《针经》者多《灵枢》之文,但以《灵枢》,今不全,故未得尽知也。
神不足者,视其虚络,按而致之,刺而利之,无出其血,无泄其气,以通其经,神气乃平。
但通经脉令其和利,抑按虚络令其气致,以神不足,故不欲出血及泄气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按作切,利作和。
帝曰:刺微奈何?
覆前初起於毫毛,未入於经络者。
岐伯曰:按摩勿释,着针勿斥,移气於不足,神气乃得复。
按摩其病处,手不释散,着针於病处,亦不推之,使其人神气内朝於针,移其人神气令自充足,则微病自去,神气乃得复常。○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太素》云移气於足,无不字。杨上善云:按摩,使气至於踵也。
帝曰:善。气有余不足奈何?岐伯曰:气有余则喘咳上气,不足则息利少气。
肺之藏也。肺藏气,息不利则喘。《针经》曰:肺气虚,则鼻息利少气,实则喘喝胸凭仰息也。
血气未并,五藏安定,皮肤微病,命日白气微泄。
肺合皮,其色白,故皮肤微病,命日白气微泄。
帝曰:补写奈何?岐伯曰:气有余,则写其经隧,无伤其经,无出其血,无泄其气。不足,则补其经隧,无出其气。
气,谓荣气也。针写若伤其经,则血出而荣气泄脱,故不欲出血泄气,但写其卫气而已。针补则又宜馑闭穴俞,然其卫气亦不欲泄之。○新校正云:按杨上善云:经隧者,手太阴之别,从手太阴走手阳明,乃是手太阴向手阳明之道,欲道藏府阴阳,故补写皆从正经,别走之络,写某阴经,别走之路,不得伤其正经也。
帝曰:刺微奈何?
覆前白气微泄者。
岐伯曰:按摩勿释,出针视之,曰我将深之,适人必革,精气自伏,邪气散乱,无所休息,气泄胜理,真气乃相得。
亦谓按摩,其病处也,革,皮也。我将深之,适人叉革者,谓其深而浅刺之也。如是胁从,则人怀惧色,故精气潜伏#2也。以其调适於皮,精气潜伏,邪无所据,故乱散而无所休息,发泄於胜理也。邪气既泄,真气乃与皮腆相得矣。○新校正云:按杨上善云:革,改也。夫人闻乐至,则身心听悦,闻痛及体情铃改异,听悦则百体俱纵,改革则情志铃拒,拒则邪气消伏。
帝曰:善。血有余不足奈何?岐伯曰:血有余则怒,不足则恐。
肝之藏也。《针经》曰:肝藏血,肝气虚则恐,实则怒。○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恐作悲。《甲乙经》及《太素》同。
血气未并,五藏安定,孙络外#3溢,则经有留血。
络有邪,盛则入於经,故云孙络外溢,则经有留血。
帝曰:补写奈何?岐伯曰:血有余,则写其盛经出其血。不足,则视其虚经内针其脉中,久留而视,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久留之血至。《太素》同。
脉大,疾出其针,无令血泄。
脉盛满则血有余,故出之。经气虚则血不足,故无令血泄也。久留疾出,是谓补之。《针解论》曰:徐而疾则实。义与此同。
帝曰:刺留血奈何?岐伯曰:视其血络,刺出其血,无令恶血得入於经,以成其疾。
血络满者,刺按出之,则恶色之血,不得入於经脉。
帝曰:善。形有余不足奈何?岐伯曰:形有余则腹胀泾没不利,不足则四支不用。
脾之藏也。《针经》曰:脾气虚则四支不用,五藏不安;实则腹胀泾波不利。泾,大便。波,小便也。○新校正云:按杨上善云泾作经,女人月经也。
血气未并,五藏安定,肌肉蠕动,命日微风。
邪薄肉分,卫气不通,阳气内鼓,故肉蠕动。○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经》蠕作溢,《太素》作濡。
帝曰:补写奈何?岐伯曰:形有余则写其阳经,不足则补其阳络。
并谓之经络。
帝曰:刺微奈何?岐伯曰:取分肉问,无中其经,无伤其络,卫气得复,邪气乃索。
卫气者,所以温分肉而充皮肤,肥胜理而司开阖,故肉蠕动即取分肉问,但开肉分以出其邪,故无中其经,无伤其络,卫气复旧而邪气尽。索,散尽也。
帝曰:善。志有余不足奈何?岐伯曰:志有余则腹胀飧泄,不足则厥。
肾之藏也。《针经》曰:肾藏精,精含志,肾气虚则厥,实则胀。胀,谓胀起。厥,谓逆行上冲也。足少阴脉下行,令气不足,故随冲脉逆行而上冲也。
血气未并,五藏安定,骨节有动。
肾合骨,故骨有邪薄,则骨节院动,或骨节之中,如有物鼓动之也。
帝曰:补写奈何?岐伯曰:志有余则写然筋血者,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太素》云:写然筋血者,出其血。杨上善云:然筋,当是然谷下筋。再详诸处引然谷者,多云然骨之前血者,疑少骨之二字,前字误作筋字。
不足则补其复溜。
然,谓然谷,足少阴荣也,在内踝之前大骨之下陷者中,血络盛则泄之,其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复溜,足少阴经也,在内踝上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壮。
帝曰:刺未并奈何?岐伯曰:即取之,无中其经,邪所乃能立虚。
不求穴俞,而直取居邪之处,故云即取之。○新校正云:按《甲乙经》邪所作以去其邪。
帝曰:善。余已闻虚实之形,不知其何以生。岐伯曰:气血以并,阴阳相倾,气乱於卫,血逆於经,血气离居,一实一虚。
卫行脉外,故气乱於卫,血行经内,故血逆於经,血气不和,故一虚一实。
血并於阴,气并於阳,故为惊狂。
气并於阳,则阳气外盛,故为惊狂。
血并於阳,气并於阴,乃为艮中。
气并於阴,则阳气内盛,故为热中。贝,热也。
血并於上,气并於下,心烦惋善怒。血并於下,气并於上,乱而喜忘。
上,谓鬲上。下,谓鬲下。
帝曰:血并於阴,气并於阳,如是血气离居,何者为实?何者为虚?岐伯曰:血气者,喜温而恶寒,寒则泣不能流,温则消而去之,
泣,谓如雪在水中,凝住而不行去也。
是故气之所并为血虚,血之所并为气虚。
气并於血则血少,故血虚,血并於气则气少,故气虚。
帝曰:人之所有者,血与气耳。今夫子乃言血并为虚,气并为虚,是无实乎?岐伯曰:有者为实,无者为虚,气并於血则血无,血并於气则气无。故气并则无血,血并则无气,今血与气相失,故为虚焉。
气并於血,则血失其气,血并於气,则气失其血,故日血与气相失。
络之与孙脉俱输於经,血与气并,则为实焉。血之与气并走於上,则为大厥,厥则暴死,气复反则生,不反则死。帝曰:实者何道从来?虚者何道从去?虚实之要,愿闻其故。岐伯曰:夫阴与阳皆有俞会,阳注於阴,阴满之外,阴阳匀平,以充其形,九候若一,命日平人。
平人,谓平和之人。
夫邪之生也,或生於阴,或生於阳。其生於阳者,得之风雨寒暑。其生於阴者,得之饮食居处,阴阳喜怒。帝曰:风雨之伤人奈何?岐伯曰:风雨之伤人也,先客於皮肤,传入於孙脉,孙脉满则传入於络脉,络脉满则输於大经脉,血气与邪并客於分胜之问,其脉坚大,故曰实,实者外坚充满,不可按之,按之则痛。帝曰:寒湿之伤人奈何?岐伯曰:寒湿之中人也,皮肤不收,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不收,不仁也。《甲乙经》及《太素》云皮肤收,无不字。
肌肉坚紧,荣血泣,卫气去,故日虚。虚者聂辟气不足,按之则气足以温之,故快然而不痛。
聂,谓聂皱。辟,谓辟迭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摄辟,《太素》作摄辟。
帝曰:善。阴之生实奈何?
实,谓邪气盛也。
岐伯曰:喜怒不节,则阴气上逆,上逆则下虚,下虚则阳气走之,故日实矣。
新校正云:按《经》云:喜怒不节,则阴气上逆。疑剩喜字。
帝曰:阴之生虚奈何?
虚,谓精气夺也。
岐伯曰:喜则气下,悲则气消,消则脉虚空;因寒饮食,寒气黑满,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动藏。
则血泣气去,故日虚矣。帝曰:经言阳虚则外寒,阴虚则内热,阳盛则外热,阴盛则内寒,余已闻之矣,不知其所由然也。
经言,谓上古经言也。
岐伯曰:阳受气於上焦,以温皮肤分肉之问,今寒气在外,则上焦不通,上焦不通则寒气独留於外,故寒栗。
栗,谓振栗也。
帝曰:阴虚生内#4热奈何?岐伯曰:有所劳倦,形气衰少,谷气不盛,上焦不行,下院不通,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下焦不通。
胃气热,热气黑胸中,故内热。
甚用其力,致劳倦也。贵役不食,故谷气不盛也。
帝曰:阳盛生外热奈何?岐伯曰:上焦不通利,则皮肤致密,胜理闭塞,玄府不通,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太素》无玄府二字。
卫气不得泄越,故外热。
外伤寒毒,内薄诸阳,寒外盛则皮肤收,皮肤收则胜理密,故卫气蓄聚,无所流行矣。寒气外薄,阳气内争,积火内翻,故生外热也。
帝曰:阴盛生内寒奈何?岐伯曰:厥气上逆,寒气积於胸中而不写,不写则温气去,寒独留,则血凝泣,凝则脉不通,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胜理不通。
其脉盛大以涩,故中寒。
温气,谓阳气也。阴逆内满,则阳气去於皮外也。
帝曰:阴与阳并,血气以并,病形以成,刺之奈何?岐伯曰:刺此者取之经隧,取血於营,取气於卫,用形哉,因四时多少高下。
营主血,阴气也。卫主气,阳气也。夫行针之道,叉先知形之长短,骨之广狭,循《三备》法通计身形,以施分寸,故日用形也。四时多少高下,具在下篇。
帝曰:血气以并,病形以成,阴阳相倾,补写奈何?岐伯曰:写实者气盛乃内针,针与气俱内,以开其门,如利其户,针与气俱出,精气不伤,邪气乃下,外门不闭,以出其疾,摇大其道,如利其路,是谓大写,必切而出,大气乃屈。
言欲开其穴,而泄其气也。切,谓急也,言急出其针也。《针经论#5》曰:疾而徐则虚者,疾出针而徐按之也。大气,谓大邪气也。屈,谓退屈也。
帝曰:补虚奈何?岐伯曰:持针勿置,以定其意,候呼内针,气出针入,针空四塞,精无从去,方实而疾出针,气入针出,热不得还,闭塞其门,邪气布散,精气乃得存,动气候时,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动无后时。莫病,谓无病也。缪刺者,刺络豚,左痛刺右,右痛刺左。
痛在於左,而右脉病者,巨刺之。
巨刺者。刺经豚。豚左痛刺右,右痛刺左。
必谨察其九候,针道备矣。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六竟
#1同:顾本作『通』。
#2伏:原作『代』,据顾本改。
#3外:原作『水』,据王注改。
#4内:原作『日』,据顾本改。
#5针经论:顾本作『针解篇』。
#6也:顾本作『脉』。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七
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
缪刺论篇
黄帝问曰:余闻缪刺,未得其意,何谓缪刺?
缪刺,言所刺之穴,应用如纰缪纲纪也。
岐伯对曰:夫邪之客於形也,必先舍於皮毛,留而不去,入舍於孙脉,留而不去,入舍於络脉,留而不去,入舍於经脉,内连五藏,散於肠胃,阴阳俱感,五藏乃伤,此邪之从皮毛而入,极於五藏之次也。如此则治其经焉。今邪客於皮毛,入舍於孙络,留而不去,闭塞不通,不得入於经,流溢於大络,而生奇病也。
病在血络,是谓奇邪。○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大络,十五络也。
夫邪客大络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左右与经相干,而布於四末,其气无常处,不入於经俞,命日缪刺。
四末,谓四支也。
帝曰:愿闻缪刺,以左取右,以右取左奈何?其与巨刺何以别之?岐伯曰:邪客於经,左盛则右病,右盛则左病,亦有移易者,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病易且移。
左痛未已而右脉先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必中其经,非络脉也。
先病者,谓彼痛未止,而此先病以承之。
故络病者,其痛与经脉缪处,故命日缪刺。
络,谓正经之傍支,非正别也,亦兼公孙、飞扬等之别络也。○新校正云:按王氏云非正别也,按本论邪客足太阴络,令人腰痛注引从牌合阳明,上络哑,贯舌中乃太阴之正也,亦是兼脉之正,安得谓之非正别也。
帝曰:愿闻缪刺奈何?取之何如?岐伯曰:邪客於足少阴之络,令人卒心痛暴胀,胸胁支满,
以其络之别者,并正经从肾上贯肝鬲,走於心包,故邪客之,则病如是。
无积者,刺然骨之前出血,如食顷而已。
然骨之前,然谷穴也,在足内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足少阴荣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刺此多见血,令人立饥欲食。
不已,左取右,右取左,
言痛在左,取之右,痛在右,取之左,余如此例。
病新发者,取五日已。
素有此病而新发,先刺之五日,乃愈#1已。
邪客於手少阳之络,令人喉痹舌卷,口乾心烦,臂外廉痛,手不及头,
以其脉循手表出臂外,上肩入缺盆,布擅中,散络心包;其支者,从膻中上出缺盆上项,又心主其舌,故病如是。
刺手中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各一痏,
谓关冲穴,少阳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左右手皆刺之,故言各一痏。痏,疮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关冲穴出手小指次指之端,今言中指者,误也。
壮者立已,老者有顷已。左取右,右取左,此新病数日已。
邪客於足厥阴之络,令人卒疝暴痛,
以其络去内踝上同身寸之五寸,别走少阳,其支别者,循经上睪结於茎,故令人卒疝暴痛。睪,阴九也。
刺足大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瘠,
谓大敦穴,足大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叶,厥阴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男子立已,女子有顷已。左取右,右取左。
邪客於足太阳之络,令人头项肩痛,
以其经之正者,从脑出别下项;支别者,从膊内左右别下。又其络自足#2上行,循背上头。故头项肩痛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其支者,从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王氏云经之正者,正当作支。
刺足小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瘠,立已。
谓至阴穴,太阳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在足小指外侧,去爪甲角如韭叶。
不已,刺外踝下三瘠,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顷已。
谓金门穴,足太阳邮也,在外踝下,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邪客於手阳明之络,令人气满胸中,喘息而支胱,胸中热,
以其经自肩端入缺盆,络脉,其支别者,从缺盆中直而上颈,故病如是。
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各一瘠,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顷已。
谓商阳穴,手阳明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一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商阳在手大指次指内侧,去爪甲角如韭叶。
邪客於臂掌之间,不可得屈,刺其踝后,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是人手之本节踝也。
先以指按之痛,乃刺之,以月死生为数,月生一日一痏,二日二痏,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痏。
随日数也。月半已前谓之生,月半以后谓之死,亏满而异也。
邪客於足阳娇之脉,令人目痛从内毗始,
以其脉起於足,上行至头而属目内毗,故病令人目痛从内毗始也。何以明之?《八十一难经》曰:阳踏脉者,起於跟中,循外踝上行,入风池。《针经》曰:阴跻脉入鼾属目内毗,合於太阳阳踏而上行。寻此则至於目内毗也。
刺外踝之下半寸所各二痏,
谓申脉穴,阳踏之所生也,在外踝下陷者中,容爪甲,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刺腰痛》注云外踝下五分。
左刺右,右刺左,如行十里顷而已。人有所堕坠,恶血留内,腹中满胀,不得前后,先饮利药,此上伤厥阴之脉,下伤少阴之络,刺足内踝之下,然骨之前血脉出血,
此少阴之络也。○新校正云:详血脉出血,脉字疑是络字。
刺足驸上动脉。
谓冲阳穴,胃之原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主腹大不嗜食。以腹胀满,故取之。
不已,刺三毛上各一痏,见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谓大敦穴,厥阴之井也。
善悲惊不乐,刺如右方。
善悲惊不乐,亦如上法刺之。
邪客於手阳明之络,令人耳聋,时不闻音,
以其经支者,从缺盆上颈贯颊,又其络支别者,入耳会於宗脉,故病令人耳聋时不闻声者。
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各一痏,立闻。
亦同前商阳穴。
不已,刺中指爪甲上与肉交者,立闻。
谓中冲穴,手心主之井也,在手中指端,去爪甲如韭叶陷者中,刺可入#3一分,留三呼,灸可三壮#4。古经脱简,无络可寻。恐是刺小指爪甲,与肉交者也。何以言之?下文云,手少阴络会於耳中也。若小指之端,是谓少冲,手少阴之井,刺可入一分,留一呼,灸者可一壮。○新校正云:按王氏云恐是小指爪甲上少冲穴,按《甲乙经》:手心主之正,上循喉咙,出耳后,合#5少阳完骨之下。
如是则安得不刺中冲,而疑为少冲也。
其不时闻者,不可刺也。
不时闻者,络气已绝,故不可刺。
耳中生风者,亦刺之如此数。左刺右,右刺左。
凡痹往来行无常处者,在分肉间痛而刺之,以月死生为数,用针者,随气盛衰,以为痏数,针过其日数则脱气,不及日数则气不写,左刺右,右刺左,病已止;不已,复刺之如法。
言所以约月死生为数者何?以随气之盛衰也。
月生一日一瘠,二日二瘠,渐多之,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瘠,渐少之。
如是刺之,则无过数,无不及也。
邪客於足阳明之经,令人凯钮上齿寒,
以其脉起於鼻交类中,下循鼻外,入上齿中,还出侠口环唇,下交承浆,却循颐后下康,出大迎,循颊车,上耳前,故病令人凯蛆上齿寒也。复以其脉左右交於面部,故举经脉之病,以明缪处之类,故下文云:○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与《甲乙经》阳明之经作阳明之络。
刺足中指次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痏,左刺右,右刺左。
中当为大,亦传写中大之误也。据《灵枢经》、《孔穴图经》中指次指爪甲上无穴,当言刺大指次指爪甲上,乃厉兑穴,阳明之井,不当更有次指二字也。厉兑者,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刺足中指爪甲上,无次指二字。盖以大指次指为中指,义与王注同。下文云足阳明中指爪甲上,亦谓此穴也。厉兑在足大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叶。
邪客於足少阳之络,令人胁痛不得息,咳而汗出,
以其脉支别者从目兑毗下大迎,合手少阳於颁,下加颊车,下颈合缺盆,以下胸中,贯鬲络肝属#6胆循胁,故令人胁痛,咳而汗出。(颌,之六切。)
刺足小指次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瘠,
谓窍阴穴,少阳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窍阴在足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叶。
不得息立已,汗出立止,咳者温衣饮食,一日已。左刺右,右刺左,病立已。不已,复刺如法。邪客於足少阴之络,令人嗑痛不可内食,无故善怒,气上走贲上,
以其经支别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又其正经,从肾上贯肝鬲,入肺中,循喉咙,侠舌本,故病令人哑乾痛,不可内食,无故善怒,气上走贵上也。贵,谓气奔也。○新校正云:详王注以贵上为气奔者非,按《难经》胃为贵门。杨操云:贵,鬲也。是气上走鬲上也。经既云气上走,安得更以贵为奔上之解#7□
刺足下中央之脉各三瘠,凡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谓涌泉穴,少阴之井也,在足心陷者中,屈足蜷指宛宛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哑中肿,不能内唾,时不能出唾者,刺#8然骨之前,出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亦足少阴之络也,以其络并大经#9喉咙,故尔刺之。此二十九字,本错简入(【在邪客手足少阴太阴足阳明之络前,今迁於此。○新校正云:详王注以其络并大经循喉咙差互。按《甲乙经》足少阴之络,并经上走心包少阴之经,循喉咙。今王氏之注,经与络交互,当以《甲乙经》为正也。
邪客於足太阴之络,令人腰痛,引少腹控纱,不可以仰息,
足太阴之络,从□合阳明,上贯尸骨中,与厥阴少阳结於下髅,而循尸骨内入腹,上络哑贯舌#10中,故腰痛则引少腹,控於炒中也。炒,谓季胁下之空软处也。受邪气则络拘急,故不可以仰伸而喘息也。《刺腰痛篇》中无息字。○新校正云:详王注云足太阴之络,按《甲乙经》乃太阴之正,非络也。王氏谓之络者,未详其旨。
刺腰尻之解,两肿之上,是腰俞,以月死生为疮数,发针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腰尻骨问曰解,当中有腰俞,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新校正云:按《气府论》注作二分,《刺热论》注作二分,《水穴篇》注作二分,《热穴篇》注作三#11寸,《甲乙经》作二寸。○留七呼,注#12与经同。《中诰孔穴经》云:左取右,右取左,穴当中,不应尔也。次腰下侠尸有骨空各四,皆主腰痛,下髅注与经同,是足太阴厥阴少阳所结,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肿,谓两解肿也。腰俞髁伸,皆当取之也。○新校正云:按此邪客足太阴之络,并刺法一项,已见《刺腰痛篇》中,彼注甚详,此特多是腰俞三字耳。别按全元起本旧无此三字,王氏颇知腰俞无左右取之理而注之,而不知全元起本旧无。
邪客於足太阳之络,令人拘孪背急,引胁而痛,
以其经从膊内,左右别下,贯肿,合蝈中,故病令人拘孪背急,引胁而痛。○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经》引胁而痛下,更云内引心而痛。
刺之从项始数脊椎侠脊,疾按之应手如痛,刺之傍三痏,立已。
从项始数脊椎者,谓从大椎数之,至第二椎两傍,各同身寸之一寸五分,内循脊两傍,按之有痛应手,则邪客之处也,随痛应手深浅,即而刺之。邪客在脊骨两傍,故言刺之傍也。
邪客於足少阳之络,令人留於枢中痛,□不可举,
以其经出气街,绕髦际,横入□厌中,故痛令人留於□枢,后痛解不可举。枢,谓□枢。
刺枢中以毫针,寒则久留针,以月死生为数,立已。
□枢之后,则环姚穴也,正在牌枢后,故言刺□枢后也。环姚者,足少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二#13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毫针者,第七针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环跳在胖枢中,《气穴论》云:在两□厌分中,此经云刺枢中,而王氏以谓□枢之后者,误也。
治诸经刺之,所过者不病,则缪刺之。
正言也。经不病则邪在络,故缪刺之。若经所过有病,是则经病,不当缪刺矣。
耳聋,刺手阳明。不已,刺其通脉出耳前者。
手阳明,谓前手大指次指去端如韭叶者也,是谓商阳。据《中诰孔穴图经》,手阳明脉中商阳、合谷、阳溪、偏历四穴,并主耳聋。今经所指,谓前商阳,不谓此合谷等穴也。耳前通脉,手阳明脉,正当听会之分,刺#14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齿齲,刺手阳明。不已,刺其脉入齿中者,立已。
据《甲乙》、《流#15注图经》,手阳明脉中商阳、二问、三问、合谷、阳溪、偏历、温留七穴,并主齿痛。手阳明脉贯颊入下齿中,足阳明脉循鼻外入上齿中也。(齲,丘禹切。)
邪客於五藏之问,其病也,脉引而痛,时来时止,视其病,缪刺之於手足爪甲上。
各刺其井,左取右,右取左。
视其脉,出其血,问日一刺。一刺不已,五刺已。
有血脉者、则刺之如此数。
缪传引上齿,齿唇寒痛,视其手背脉血者去之,
若病缪传而引上齿,齿唇寒痛者,刺手背阳明络也。
足阳明中指爪甲上一瘠,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瘠,立已。左取右,右取左。
谓第二指厉兑穴也。手大指次指,谓商阳穴,手阳明井也。《针经》曰:齿痛不恶清饮,取足阳明。恶清饮,取手阳明。○新校正云:详前文邪客足阳明,刺中指次指爪甲上,是误剩次指二字,当如此只言中指爪甲上乃是。
邪客於手、足少阴、太阴、足阳明之络,此五络皆会於耳中,上络左角,
手少阴,真心脉。足少阴,肾脉。手太阴,肺脉。足太阴,脾脉。足阳明,胃脉。此五络皆会於耳中,而出络左额角也。
五络俱竭,令人身脉皆动,而形无知也,其状若尸,或曰尸厥,
言其卒冒问而如死尸,身脉犹如常人而动也。然阴气盛於上,则下气重#16上而邪气逆,邪气逆则阳气乱,阳气乱则五络闭结而不通,故其状若尸也。以是从厥而生,故或日尸厥。
刺其足大指内侧爪甲上,去端如韭叶,
谓隐白穴,足太阴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后刺足心,
谓涌泉穴,足少阴之井也,刺同前取涌泉穴法。
后刺足中指爪甲上各一瘠,
谓第二指足阳明之井也,刺同前取厉兑穴法。
后刺手大指内侧,去端如韭叶,
谓少商穴,手太阴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后刺手心主,
谓中冲穴,手心主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一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不刺手心主,详此五络之数,亦不及手心主,而此刺之,是有六络。未会王冰相随注之,不为明辨之旨也。
少阴锐骨之端各一瘠,立已。
谓神门穴,在掌后锐骨之端陷者中,手少阴之俞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17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不已,以竹管吹其两耳,
言使气入耳中,内助五络,令气复通也。当内管入耳,以手密厚之,勿令气泄,而极吹之,气蹙然,后络脉通也。○新校正云:按陶隐居云:吹其左耳极三度,复吹其右耳三度也。
鬓其左角之发方一寸墦治,饮以美酒一杯,不能饮者灌之,立已。
左角之发,是五络血之余,故衅之。墦治,饮之以美酒也。酒者所以行药,势又炎上而内走於心,心主脉,故以美酒服之。(鬓,音易。)
凡刺之数,先视其经脉,切而从之,审其虚实而调之。不调者,经刺之;有痛而经不病者,缪刺之,因视其皮部有血络者尽取之。此缪刺之数也。
四时刺逆从论篇
厥阴有余病阴痹,
痹,谓痛也。阴,谓寒也。有余,谓厥阴气盛满。故阴发於外,而为寒痹。○新校正云:详王氏以痹为痛,未通。
不足病生热痹。
阴不足,则阳有余,故为热痹。
滑则病狐疝风,涩则病少腹积气。
厥阴脉循股阴入髦中,环阴器抵少腹,又其络支别者,循经上睪结於茎,故为狐疝少腹积气也。○新校正云:按杨上善云:狐夜不得尿,日出方得,人之所病与狐同,故曰孤#18疝。一日狐疝,谓三焦孤府为疝,故日孤疝。
少阴有余病皮痹隐斡,不足病肺痹。
肾水逆连於肺母故也。足少阴脉,从肾上贯肝鬲,入肺中,故有余病皮痹隐秒,不足病肺痹也。
滑则病肺风疝,涩则病积没血。
以其正经入肺贯肾络膀胱,故为肺疝及积波血也。
太阴有余病肉痹、寒中,不足病脾痹#19。
脾主肉,故如是。
滑则病脾风疝,涩则病积心腹时满。
太阴之脉入腹属脾络胃,其支别者,复从胃别上鬲注心中,故为脾疝心腹时满也。
阳明有余病脉痹,身时热,不足病心痹。
胃有余则上归於心,不足则心下痹,故为是。
滑则病心风疝,涩则病积时善惊。
心主之脉起於胸中,出属心包,下鬲,历络三焦,故为心疝时善惊。
太阳有余病骨痹身重,不足病肾痹。
太阳与少阴为表裹,故有余不足皆病归於肾也。
滑则病肾风疝,涩则病积善时巅疾。
太阳之脉交於巅上,入络脑,下循膂络肾,故为肾风及巅病也。
少阳有余病筋痹胁满,不足病肝痹。
少阳与厥阴为表裹,故病归於肝。
滑则病肝风疝,涩则病积时筋急目痛。
肝主筋,故时筋急。厥阴之脉上出额,与督脉会於巅,其支别者,从目系下颊裹,故目痛。
是故春气在经脉,夏气在孙络,长夏气在肌肉,秋气在皮肤,冬气在骨髓中。
帝曰:余愿闻其故。岐伯曰:春者,天气始开,地气始泄,冻解冰释,水行经通,故人气在脉。夏者,经满气溢,入孙络受血,皮肤充实。长夏者,经络皆盛,内溢肌中。秋者,天气始收,胜理闭塞,皮肤引急。
引,谓牵引以缩急也。
冬者盖藏,血气在中,内着骨髓,通於五藏。是故邪气者,常随四时之气血而入客也,至其变化,不可为度,然必从其经气,辟除其邪,除其邪则乱气不生。
得气而调,故不乱。
帝曰:逆四时而生乱气奈何?岐伯曰:春刺络脉,血气外溢,令人少气;
血气溢於外,则中不足,故少气。○新校正云:按自春刺络脉至令人目不明,与《诊要经终论》义同文异,彼注甚详於此,彼分四时,此分五时,然此有长夏刺肌肉之分,而逐时各阙刺秋分之事,疑此肌肉之分,即彼秋皮肤之分也。
春刺肌肉,血气环逆,令人上气;
血逆气上,故上气。○新校正云:按经阙春刺秋分。
春刺筋骨,血气内着,令人腹胀。
内着不散故胀。
夏刺经脉,血气乃竭,令人解传;
血气竭少,故解仿然不可名之也。解传,谓寒不寒,热不热,壮不壮,弱不弱,故不可名之也。
夏刺肌肉,血气内却,令人善恐;
却,闭也。血气内闭,则阳气不通,故善恐。
夏刺筋骨,血气上逆,令人善怒。
血气上逆,则怒气相应,故善怒。○新校正云:按经阙夏刺秋分。
秋刺经脉,血气上逆,令人善忘;
血气上逆,满於肺中,故善忘。
秋刺络脉,气不外行,
新校正云:按别本作血气不行○全元起本作气不卫外,太素同。
令人卧不欲动;
以虚甚故。○新校正云:按经阙秋刺长夏分。
秋刺筋骨,血气内散,令人寒栗。
血气内散,则中气虚,故寒栗。
冬刺经脉,血气皆脱,令人目不明;
以血气无所营故也。
冬刺络脉,内气外泄,留为大痹;冬刺肌肉,阳气竭绝,令人善忘。
阳气不壮,至春而竭,故善忘。○新校正云:按经阙冬刺秋分
凡此四时刺者,大逆之病,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作六经之病。
不可不从也。反之一则生乱气相淫病焉。
淫,不次也.不次而行,如浸淫相染而生病也。
故刺不知四时之经,病之所生,以从为逆,正气内乱,与精相薄,必审九候,正气不乱,精气不转!
不转,谓不逆转也。
帝曰:善。刺五藏,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
《诊要经终论》曰:中心者环死。《刺禁论》曰:一日死,其动为噫。
中肝五日死,其动为语;
《诊要经终论》阙而不论。《刺禁论》曰;中肝五日死,其动为语。○新校正云:按《甲乙经》语作欠。
中肺三日死,其动为咳;
《诊要经终论》曰:中肺五日死。《刺禁论》曰:中肺三日死,其动为咳。
中肾六日死,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三日死#20。
其动为吞。
《诊要经终论》曰:中脾五日死。《刺禁论》曰:中肾六日死,其动为吞。然此三论,皆岐伯之言,而死日动变不同,传之误也。
刺伤人五藏皴必死,其动则依其藏之所变候知其死也。
变,谓气动变也。中心下至此,并为逆从,重文也。
标本病传论篇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皮部论篇》前。
黄帝问曰:病有标本,刺有逆从奈何?岐伯对曰:凡刺之方,必别阴阳,前复相应,逆从得施,标本相移,故日有其在摔而求之於标,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本,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标,有其在标而一求乞计本。故治有取标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从取而得者
得病之情,知治大体,则逆从皆可,施铃中焉。
故知逆与从,正行无问,知标本者,万举万当
道不撰惑,识断深明,则无问於人,正行皆当。
不知标本,是谓妄行。
识犹褊浅,道朱高深,举且见违,故行多妄。
夫阴阳逆从标本之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
着之至也。言别阴阳,知逆顺,法明着,见精微,观其所举则小,寻其所利则大,以斯明着,故言一而知百病之害
少而多,浅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也。
言少可以贯多,举浅可以料大者,何法之明,故非圣人之道,孰能至於是耶?故学之者,犹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也。博,大也。
以浅而知深,察近而知远,言标与本,易而勿及。
虽事极深玄,人非咫尺,略以浅近,而悉贯之。然标本之道,虽易可为言,而世人识见无能及者。
治反为逆,治得为从。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后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后生寒者治其本,先热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热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病而后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后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调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中满而后烦心者治其本。人有客气有同气。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同作固。
小大不利治其标,小大利治其本。
本先病,标后病,铃馑察之。
病发而有余,本而标之,先治其本,后治其标。病发而不足,标而本之,先治其标,后治其本。
本而标之,谓有先病复有后病也。以其有余,故先治其本,后治其标也。标而本之,谓先发轻微缓者,后发重大急者。以其不足,故先治其标,后治其本也。
谨察问甚,以意调之,
问,谓多也。甚,谓少也。多,谓多形证而轻易。少,谓少形证而重难#21也。以意调之,调审量标本不足有余,非谓拾法而以意妄为调之也。
问者并行,甚者独行。先小大不利而后生病者治其本。
并,谓他脉共受邪气而合病也。独,为一经受病而无异气相参也。并甚则相传,传急则亦死。
夫病传者,心病先心痛,
藏真通於心,故心先痛。
一日而咳,
心火胜金,传於肺也。肺在变动为咳故尔。
三日胁支痛,
肺金胜木,传於肝也。以其豚循胁肋故如是。
五日闭塞不通,身痛体重,
肝木胜土,传於脾也。脾性安镇,木气乘之,故闭塞不通,身痛体重。
三日不已死。
以胜相伐,唯弱是从,五藏四伤,岂其能久,故为即死。
冬夜半,夏日中。
谓正子午之时也。或言冬夏有异,非也。昼夜之半,事甚昭然。○新校正云:按《灵枢经》:大气入藏,病先发於心,一日而之肺,三日而之肝,五日而之脾,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甲乙经》曰:病先发於心,心痛,一日之肺而咳,三日之肝,肋支痛,五日之脾,闭塞不通,身病体重,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详《素问》言其病,《灵枢》言其藏,《甲乙经》及并《素问》、《灵枢》二经之文,而病与藏兼举之。
肺病喘咳,
藏真高於肺而主息,故喘咳。
三日而胁支满痛,
肺传於肝。
一日身重体痛,
肝传於脾。
五日而胀,
自传於府。
十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日出。
孟冬之中,日入於申之八刻二分。仲冬之中,日入於申之七刻三分。季冬之中,日入於申,与孟月等。孟夏之中,日出於寅之八刻一分。仲夏之中,日出於寅之七刻三分。季夏之中,日出於寅,与孟月等也。
肝病头目眩,胁支满,
藏真散於肝,脉内连目胁,故如是。
三日体重身痛,
肝传於肺。
五日而胀,
自传於府。
三日腰脊少腹痛,经酸,
谓胃传於肾。以其脉起於足,循端内出胭内康,上股内后康,贯脊属肾络膀胱,故如是也。腰为肾之府,故腰痛。
三日不已死。冬日入,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日中。
夏早食。
日入早晏,如冬法也。早食谓早於食时,则卯正之时也。
脾病身痛体重,
藏真濡於脾,而主肌肉故尔。
一日而胀,
自传於府。
二日少腹腰脊痛,经酸,
胃传於肾。
三日背肥筋痛,小便闭,
自传於府及之胎也。(胎,音吕。)
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
人定,谓申后二十五刻。晏食,谓寅后二十五刻。
肾病少腹腰脊痛,腑酸,
藏真下於肾,故如是。
三日背胎筋痛,小便闭,
自传於府。○新校正云:按《灵枢经》云之胎膀胱,是自传於府,及之胎也。
三日腹胀,
膀胱传於#22小肠。○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23:三日上之心,心胀。
三日两胁支痛,
府传於藏。○新校正云:按《灵枢经》云:三日之小肠,三日上之心。今云两胁支痛,是小肠府传心藏而发痛也。
三日不已死。冬大晨,夏晏哺。
大晨,谓寅后九刻大明之时也。晏哺,谓申后九刻向昏之时也。
胃病胀满,
以其脉循腹,故如是。
五日少腹腰脊痛,腑酸,
胃传於肾。
三日背肥筋痛,小便闭,
自传於府及之胎也。
五日身体重,
膀胱水府传於脾也。○新校正云:按《灵枢经》及《甲乙经》各云五日上之心,是膀胱传心,为相胜而身体重,今王氏言传脾者误也。
六日不已死。冬夜半后,夏日跌。
夜半后,谓子后八刻丑正时也。日映,谓午后八刻未正时也。映,徒结切。
膀胱病小便闭,
以其为津液之府,故尔。
五日少腹胀,腰脊痛,腑酸,
自归於藏。
一日腹胀,
肾复传於小肠。
一日身体痛,
小肠传於脾。○新校正云:按《灵枢经》(公..一日上之心。是府传於藏也。《甲乙经》作之脾,与王注同。
二日不已死。冬鸡呜,夏下哺。
鸡呜,谓早鸡呜,丑正之分也。下哺,谓日下於哺时,申之后五刻也。
诸病以次是#24相传,如是者,皆有死期,不可刺
五藏相移皆如此,有缓传者,有急传者,缓者或一岁二岁三岁而死,其次或三月若六月而死,急者一日二日三日四日或五六日而死,则此类也。寻此病传之法,皆五行之气,考其日数,理不相应。夫以五行为纪,以不胜之数传於所胜者,谓火传於金,当云一日,金传於木当云二日,木传於。土当云四日,土传於水当云三日,水传於火当云五日也。若以己胜之数传於不胜者,则木三日传於土,土五日传於水,水一日传於火,火二日传於金,金四日传於木,经之传日,似法三阴三阳之气。《玉机真藏论》曰:五藏相通,移阶有次。不治,三月若六月,若三日若六日,传而当死。此与同也。虽尔,犹当临病详视日数,方悉是非。
间一藏止,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无止字。
及至三四藏者,乃可刺也。
问一藏止者,谓隔过前一藏而不更传也。则谓木传土,土传水,水传火,火传金,金传木而止,皆问隔一藏也。及至三四藏者,皆谓至前第三第四藏也。诸至三藏者,皆是其己不胜之气也。至四藏者,皆至己所生之父母也。不胜则不能为害,於彼所生则父子无克伐之期,气顺以行,故刺之可矣。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七竟
#1愈:顾本作『尽』。
#2足:原作『从』,据顾本改。
#3入:顾本『入』下有『同身寸之』四字。下同。
#4灸可三壮:顾本作『若灸者可灸三壮』。下同。
#5合:原脱,据顾本补。
#6属:原脱,据顾本补。
#7解:顾本『解』下有『邪』字。
#8刺:疑『刺』上脱『缪』字。
#9经:据王注『经』下疑脱『循』字。
#10舌:原作『肩』,据顾本改。
#11三:顾本作『二』。
#12注:顾本作『主』。下同。
#13二:顾本作『二十』。
#14刺:原脱,据顾本补。
#15流:原作『经』,据顾本改。
#16重:顾本作『黑』。
#17七:顾本作『三』。
#18孤:原作『狐』,据顾本改。下同。
#19痹:原脱,据顾本补。
#20死:原脱,据顾本补。
#21难:原作『中』,据顾本改。
#22於:原脱,据顾本补。
#23一万:原脱,据顾本补。
#24是:『是』字疑衍。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八
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
天元纪大论篇
黄帝问曰:天有五行御五位,以生寒暑燥湿风,人有五藏化五气,以生喜怒思忧恐。
御,谓临御。化,谓生化也。天真之气无所不周,气象虽殊,参应一也。○新校正云:按《阴阳应象大论》云喜怒悲忧恐,二论不同者,思者脾也,四藏皆受成焉,悲者胜怒也,二论所以互相成也。
论言五运相袭而皆治之,终期之日,周而复始,余已知之矣,愿闻其与三阴三阳之候奈何合之?
论,谓《六节藏象论》也。运,谓五行应天之五运,各周三百六十五日而为纪者也。故日终期之日,周而复始也。以六合五,数未参同,故问之也。
鬼臾区稽首再拜对曰:昭乎哉问也。夫五运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可不通乎!
道,谓化生之道。纲纪,谓生长化成收藏之纲纪也。父母,谓万物形之先也。本始,谓生杀皆因而有之也。夫有形禀气而不为五运阴阳之所摄者,未之有也。所以造化不极,能为万物生化之元始者,何也?以其是神明之府故也。然合散不测,生化无穷,非以五运为无能尔也。○新校正云:详阴阳者至神明之府也与《阴与应象大论》同,而两论之注颇异耳。
故物生谓之化,物极谓之变,阴阳不测谓之神,神用无方谓之圣。
所谓化变#1圣神之道也。化,施化也。变,散易也。神,无期也。圣,无思也。气之施化故日生,气之散易故日极,无期弃侯故日神,无思测量故日圣。由化与变,故万物无能逃五运阴阳,由圣与神,故众妙无能出幽玄之理。深乎妙用,不可得而称之。○新校正云:按《六微旨大论》云:物之生从於化,物之极由乎变,变化之相薄,成败之所由也。又《五常政大论》云:气始而生化,气散而有形,气布而蕃育,气终而象变,其致一也。
夫变化之为用也,
应万化之用也。
在天为玄,
玄,远也。天道玄远,变化无穷。《传》曰:天道远,人道迩。
在人为道,
道,谓妙用之道也。经衍政化,非道不成。
在地为化,
化,谓生化也。生万物者也,非土气孕育,则形质不成。
化生五味,
金石草木,根叶华实,酸苦甘淡辛咸,皆化气所生#2随时而有。
道生智,
智通妙用,唯道所生。
玄生神。
玄远幽深,故生神也。神之为用,触遇玄通,契物化成,无不应也。
神,在天为风,
风者教之始,天之使也,天之号令也。
在地为木;
束方之化。
在天为热,
应火为用。
在地为火;
南方之化。
在天为湿,
应土为用。
在地为土;
中央之化。
在天为燥,
应金为用。
在地为金;
西方之化。
在天为寒,
应水为用。
在地为水。
北方之化。神之为用,如上五化。木为风所生,火为热所炽,金为燥所发,水为寒所资,土为湿所全,盖初因而成立也。虽初因之以化成,卒因之以败散尔。岂五行之独有是哉,几因所因而成立者,悉因所因而散落尔。○新校正云:详在天为玄至此,与《阴阳应象大论》及《五运行大论》文重,注颇异。
故在天为气,在地成形,
气,谓风热湿燥寒。形,谓木火土金水。
形气相感而化生万物矣。
此造化生成之大纪。
然天地者,万物之上下也;
天覆地载,上下相临,万物化生,无遗略也。由是故万物自生自长,自化自成,自盈自虚,自复自变也。夫变者何?谓生之气极本而更始化也。孔子曰:曲成万物而不遗。
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
天有六气御下,地有五行奉上。当岁者为上,主司天。承岁者为下,主司地。不当岁者,二气居右,北行转之,二气居左,南行转之。金木水火运,北面正之,常左为右,右为左,则左者南行,右者北行而反也。○新校正云:详上下左右之说,义具《五运行大论》中。
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
征,信也,验也。兆,先也。以水火之寒热,彰信阴阳之先兆也。
金木者,生成之终始也。
木主发生应春,春为生化之始。金主收敛应秋,秋为成实之终。终始不息,其化常行,故万物生长化成收藏自久。○新校正云:按《阴阳应象大论》曰:天地者,万物之上下也;阴阳者,血气之男女;左右者,阴阳之道路;水火者,阴阳之征兆;阴阳者,万物之能始也。与此论相出入也。
气有多少,形有盛衰,上下相召而损益彰矣。
气有多少,谓天之阴阳三等,多少不同秩也。形有盛衰,谓五运之气,有太过不及也。由是少多盛衰,天地相召,而阴阳损益昭然彰着可见也。○新校正云:详阴阳三等之义,具下文注中。
帝曰:愿闻五运之主时也何如?
时,四时也。
鬼臾区曰:五气运行,各终期日,非独主时也。
一运之日,终三百六十五日四分度之一乃易之,非主一时当其王相囚死而为绝法也,气交之内迢然而别有之也。
帝曰:请闻其所谓也。鬼臾区曰:臣积考《太始天元册》文曰:
《天元册》,所以记天真元气运行之纪也。自神农之世,鬼突区十世祖始,诵而行之,此太古占侯灵文。洎乎伏羲之时,已钨诸玉版,命曰《册文》。太古灵文,故命曰《太始天元册》也。○新校正云:详今世有《天一元玉册》,或者以谓即此《太始天元册》文,非是。(镌,子泉切。)
太虚寥廓,肇基化元,
太虚,谓空玄之境,真气之所充神明之官#3府也。真气精微,无远不至,故能为生化之本始,运气之真元矣。肇,始也。基,本也。
万物资始,五运终天,
五运,谓木火土金水运也。终天,谓一岁三百六十五日四分度之一也。终始更代,周而复始也。言五运更统於太虚,四时随部而迁复,六气分居而异主,万物因之以化生,非日自然,其谁能始,,故日万物资始。《易》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孔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此其义也。
布气真灵,总统坤元,
太虚真气,无所不至也,气齐生有,故禀气含灵者,抱真气以生焉。总统坤元,言天元气常司地#4气,化生之道也。《易》曰: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也。
九星悬朗,七曜周旋,
九星,上古之时也。上古世质人淳,归真返朴,九星悬朗,五运齐宣。中古道德稍衰,标星藏曜,故计星之见者七焉。九星谓天蓬、天内、天冲、天辅、天禽、天心、天任、天柱、天英,此盖从标而为始,遁甲式法,今犹用焉。七曜,谓日月五星,今外蕃多以此历为举动吉凶之信也。周,谓周天之度。旋,谓左循天度而行。五星之行,犹各有进退高下小大矣。
曰阴日阳,日柔日刚,
阴阳,天道也。'柔刚,地道也。天以阳生阴长,地以柔化刚成也。《易》曰:立天之道,日阴与阳,立地之道,日柔与刚。此之谓也。
幽显既位,寒暑弛张,
幽显既位,言人神各得其序。寒暑弛张,言阴阳、不失其宜也。人神各守所居,无相干犯,阴阳不失其序,物得其宜,天地之道且然,人神之理亦犹也。○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论》云:幽明何如?岐伯曰:两阴交尽,故日幽,两阳合明,故日明。幽明之配,寒暑之异也。
生生化化,品物咸章。
上生,谓生之有情有识之类也。下生,谓生之无情无识之类也。上化,谓形容彰显者也。下化,谓蔽匿形容者也。有情有识,彰显形容,天气主之。无情无识,蔽匿形质,地气主之。禀元灵气之所化育尔。《易》曰:天地捆缢,万物化醇。斯之谓欤。
臣斯十世,此之谓也。
传习斯文,至鬼臾区,十世於兹,不敢失坠。
帝曰:善。何谓气有多少,形有盛衰?鬼臾区曰:阴阳之气各有多少,故曰三阴三阳也。
由气有多少,故随其升降,分为三别也。○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论》云:阴阳之三也,何谓?岐伯曰:气有多少异用。王冰云:太阴为正阴,太阳为正阳,次少者为少阴,次少者为少阳,又次为阳明,又次为厥阴。
形有盛一哀,谓五行之治,各有太过不及也。
太过,有余也。不及,不足也。气至不足,太过迎之,气至太过,不足随之,天地之气,亏盈如此,故云形有盛衰也。
故其始也,有余而往,不足随之,不足而往,有余从之,知迎知随,气可与期。
言亏盈无常,互有胜负尔。始,谓甲子岁也。《六微旨大论》曰:天气始於甲,地气始於子,子甲相合,命日岁立。此之谓也。则始甲子之岁,三百六十五日,所禀之气,当不足也,次而推之,终六甲也,故有余已则不足,不足已则有余,亦有岁运,非有余非不足者,盖以同天地之化也。若余已复余,少已复少,则天地之道变常,而灾害作,苛疾生矣。○新校正云:按《六微旨大论》云:木运临卯,火运临午,土运临四季,金运临酉,水运临子,所谓岁会,气之平也。又按《五常政大论》云:委和之纪,上角与正角同,上商与正商同,上官与正官同。伏明之纪,上商与正商同。卑监之纪,上官与正官同,上角与正角同。从革之纪,上商与正商同,上角与正角同。涸流之纪,上官与正官同。赫曦之纪,上羽与正征同。坚成之纪,上征与正商同。又《六元正纪大论》云:不及而加同岁会已前诸岁,并为正岁,气之平也。今王注以同天之化为非有余不足者,非也。
应天为天符,承岁为岁直,三合为治。
应天,谓木运之岁上见厥阴,火运之岁上见少阳、少阴,土运之岁上见太阴,金运之岁上见阳明,水运之岁上见太阳,此五者天气下降,如合符运,故日应天为天符也。承岁,谓木运之岁,岁当亥卯;火运之岁,岁当寅午;土运之岁,岁当辰戌丑未;金运之岁,岁当巳酉;水运之岁,岁当申子。此五者岁之所直,故曰承岁为岁直也。三合,谓火运之岁,上见少阴,年辰临午;土运之岁,上见太阴,年辰临丑未;金运之岁,上见阳明,年辰临酉;此三者,天气、运气与年辰俱会,故云三合为治也。岁直亦日岁位,三合亦为天符。《六微旨大论》曰:天符岁会,日太乙天符。谓天运与岁俱会也。○新校正云:按天符岁会之详,具《六微旨大论》中,又详火运上少阴,年辰临午,即戊午岁也。土运上太阴,年辰临丑未,即己丑己未岁也。金运上阳明,年辰临酉,即乙酉岁也。
帝曰:上下相召奈何?鬼臾区曰:寒暑燥湿风火,天之阴阳也,三阴三阳上奉之。
太阳为寒,少阳为暑,阳明为燥,太阴为湿,厥阴为风,少阴为火,皆其元在天,故日天之阴阳也。
木火土金水火,地之阴阳也,生长化收藏下应之。
木,初气也。火,二气也。相火,三气也。土,四气也。金,五气也。水,终气也。以其在地应天,故云下应也。气在地,故日地之阴阳也。○新校正云:按《六微旨大论》曰:地理之应六节气位何如?岐伯曰,显明之右,君火之位,退行一步,相火治之,复行一步,土气治之,复行一步,金气治之,复行一步,水气治之,复行一步,木气治之。此即木火土金水火地之阴阳之义也。
天以阳生阴长,地以阳杀阴藏。
生长者天之道,藏杀者地之道。天阳主生,故以阳生阴长。地阴主杀,故以阳杀阴藏。天地虽高下不同,而各有阴阳之运用也。○新校正云:详此经与《阴阳应象大论》文重,注颇异。
天有阴阳,地亦有阴阳。
天有阴故能下降,地有阳故能上腾,是以各有阴阳也。阴阳交泰,故化变由之成也。
木火土金水火,地之阴阳也,生长化收藏。故阳中有阴,阴中有阳。
阴阳之气,极则过亢,故各兼之。《阴阳应象大论》曰:寒极生热,热极生寒。又曰:重阴铃阳,重阳叉阴。言气极则变也。故阳中兼阴,阴中兼阳,《易》之卦,离中虚,坎中满。此其义象也。
所以欲知天地之阴阳者,应天之气,动而不息,故五岁而右迁;应地之气,静而守位,故六期而环会。
天有六气,地有五位,天以六气临地,地以五位承天,盖以天气不加君火故也。以六加五,则五岁而余一气,故迁一位。若以五承六,则常六岁乃备尽天元之气,故六年而环会,所谓周而复始也。地气左行,往而不返,天气束转,常自火运数五岁已,其次气正当君火之上,法不加临,则右迁君火气上,以临相火之上,故日五岁而右迁也。由斯动静,上下相临,而天地万物之情,变化之机可见矣。
动静相召,上下相临,阴阳相错,而变由生也。
天地之道,变化之微,其由是矣。孔子曰: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此之谓也。○新校正云:按《五运行大论》云:上下相遘,寒暑相临,气相得则和,不相得则病。又云:上者右行,下者左行,左右周天,余而复会。
帝曰:上下周纪,其有数乎?鬼臾区曰:天以六为节,地以五为制。周天气者,六期为一备;终地纪者,五岁为一周。
六节,谓六气之分。五制,谓五位之分。位应一岁,气统一年,故五岁为一周,六年为一备。备,谓备历天气。周,谓周行地位。所以地位六而言五者,天气不临君火故也。
君火以明,相火以位。
君火在相火之右,但立名於君位,不立岁气,故天之六#5气,不偶其气以行,君火之政,守位而奉天之命,以宣行火令尔。以名奉天,故日君火以名,守位禀命,故云相火以位。
五六相合,而七百二十气,为一纪,凡三十岁,千四百四十气,凡六十岁,而为一周,不及太过,斯皆见矣。
历法一气十五日,因而乘之,积七百二十气,即三十年,积千四百四十气,即六十年也。经云:有余而往,不足随之,不足而往,有余从之,故六十年中,不及太过,斯皆见矣。○新校正云:按《六节藏象论》云:五日谓之侯,三候谓之气,六气谓之时,四时谓之岁,而各从其主治焉。五运相袭,而皆治之,终期之日,周而复始,时立布气#6,如环无端,侯亦同法,故日不知年之所加,气之盛衰,虚实之所起,不可为工矣。
帝曰:夫子之言,上终天气,下毕地纪,可谓悉矣。余愿闻而藏之,上以治民,下以治身,使百姓昭着,上下和亲,德泽下流,子孙无忧,传之后世,无有终时,可得闻乎?
安不忘危,存不忘亡,大圣之至教也。求民之痪,恤民之隐,大圣之深仁也。
鬼臾区曰:至数之机,迫连以微,其来可见,其往可追。敬之者昌,慢之者亡,无道行私,必得夭殃。
谓传非其人授於情狭及寄求名利者也。谨奉天道,请言真要。申誓戒於君王,乃明言天道。至真之要旨也。
帝曰:善言始者,必会於终,善言近者,必知其远,
数卫明着,应用不差,故远近於言,始终无谬。
是则至数极而道不惑,所谓明矣。愿夫子推而次之,令有条理,简而不匮,久而不绝,易用难忘,为之纲纪,至数之要,愿尽闻之。
简,省要也。匮,乏也。久,远也。要,枢纽也。
鬼臾区曰:昭乎哉问!.明乎哉道!.如鼓之应柠,响之应声也。
标,鼓椎也。响,应声也。
臣闻之,甲己之岁,土运统之;乙庚之岁,金运统之;丙辛之岁,水运统之;丁壬之岁,木运统之;戊癸之岁,火运统之。
太始天地初分之时,阴阳析位之际,天分五气,地列五行,五行定位,布政於四方,五气分流,散支於十干,当是黄气横於甲己,白气横於乙庚,黑气横於丙辛,青气横於丁壬,赤气横於戊癸。故甲己应土运,乙庚应金运,丙辛应水运,丁壬应木运,戊癸应火运。太古圣人,望气以书天册,贤者馑奉以纪天元,下论文义备矣。○新校正云:详运有太过、不及、平气,甲庚丙壬戊主太过,乙辛丁癸己主不及,大法如此,取平气之法,其说不一,具如诸篇。
帝曰:其於三阴三肠,合之奈何?鬼臾区曰:子午之岁,上见少阴;丑未之岁,上见太阴;寅申之岁,上见少阳;卯酉之岁,上见阳明;辰戌之岁,上见太阳;巳亥之岁,上见厥阴。少阴所谓标也,厥阴所谓终也。
标,谓上首也。终,谓当三甲六甲之终。○新校正云:详午未申酉戌亥之岁为正化,正司化令之实,子丑寅卯辰巳之岁为对化,对司化令之虚,此其大法也。
厥阴之上,风气主之一,一少阴之上,热气榆双主之;太阴之上一、锣气生之;少阳之}上,相火主之;阳明之上j燥气主之;太阳之上,寒气主之化所谓本也,是谓六元。
三阴三阳为标,寒屠操湿风火为本,故云所谓本也。天真元气分为六化,以统坤元生成之用,征其应用则六化不同,本其所生则正是真元之一气,放日六元也。○新校正云:按别本六元作天元。
帝曰:光乎哉道!明乎哉论!请着之玉版,藏之金一置,署日天元纪。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八竟
#1变:原作『物』,据顾本改。
#2生:原作『吐』,据颇本改。
#3宫;原作『官』,据颇本改。
#4地:原作『也』,据颇本改。
#5六:原作『以』,据顾本改。
#6布气:颇本作『气布』。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九
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
五运行大论篇
黄帝坐明堂,始正天纲,临观八极,考建五常,
明堂,布政官也。八极,八方目极之所也。考,谓考校。建,谓建立也。五常,谓五气,行天地之中者也。端居正气,以侯天和。
请天师而问之曰:论言天地之动静,神明为之纪,阴阳之升降,寒暑彰其兆。
新校正云:详论谓《阴阳应象大论》及《气交变大论》文,彼云:阴阳之往复,寒暑彰其兆。
余闻五运之数於夫子,夫子之所言,正五气之各主岁耳,首甲定运,余因论之。鬼臾区曰:土主甲己,金主乙庚,水主丙辛,木主丁壬,火主戊癸。子午之上,少阴主之;丑未之上,太阴主之;寅申之上,少阳主之;卯酉之上,阳明主之;辰戌之上,太阳主之;巳亥之上,厥阴主之。不合阴阳,其故何也?
首甲,谓六甲之初,则甲子年也。
岐伯曰:是明道也,此天地之阴阳也。
上古圣人,仰观天象,以正阴阳,夫阴阳之道,非不昭然,而人昧宗元,迷其本始,则百端疑议,从是而生,黄帝恐至理真宗,便因诬废,愍念黎庶,故启问日;天师知道出从真,叉非谬述,故对上曰:是明道也,此天地之阴阳也。《阴阳法》曰:甲巳合,乙庚合,丙辛合,丁壬合,戊癸合。盖取圣人仰观天象之义。不然,则十干之位,各在一方,征其离合,事亦寥阔。呜呼远哉!.百姓日用而不知尔。故《太上立言》曰: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此其类也。○新校正云:详金主乙庚者,乙者庚之柔,庚者乙之刚。大而言之阴与阳,小而言之夫与妇,是刚柔之事也。余并如此。
夫数之可数者,人中之阴阳也,然所合,数之可得者也。夫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天地阴阳者,不以数推,以象之谓也。
言智识偏浅,不见源由,虽所指弥远,其知弥近,得其元始,杆鼓非遥。
帝曰:愿闻其所始也。岐伯曰:昭乎哉问也!.臣览《太始天元册》文,丹天之气经於牛、女戊分;钤天之气,经於心、尾己分;苍天之气,经於危、室、柳、鬼;素天之气,经於亢、氏、勖、毕;玄天之气,经於张、翼、娄、胃。所谓戊己分者,奎壁、角斡,则天地之门户也。
戊土属乾,己土属巽。《遁甲经》曰:六戊为天门,六己为地户,晨暮占雨,以西北、束南。义取此。雨为土用,湿气生之,故此占焉。
夫候之所始,道之所生,不可不通也。
帝曰:善。论言天地者,万物之上下,左右者,阴阳之道路,未知其所谓也。
论,谓《天元纪》及《阴阳应象》论也。
岐伯曰:所谓上下者,岁上下见阴阳之所在也。左右者,诸上见厥阴,左少阴,右太阳;见少阴,左太阴,右厥阴;见太阴,左少阳,右少阴;见少阳,左阳明,右太阴;见阳明,左太阳,右少阳;见太阳,左厥阴,右阳明。所谓面北而命其位,言其见也。
面向北而言之也。上,南也。下,北也。左,西也。右,束也。
帝曰:何谓下?岐伯曰:厥阴在上则少阳在下,左阳明,右太阴;少阴在上则阳明在下,左太阳,右少阳;太阴在上则太阳在下,左厥阴,右阳明;少阳在上则厥阴在下,左少阴,右太阳;阳明在上则少阴在下,左太阴,右厥阴;太阳在上则太阴在下,左少阳,右少阴。所谓面南而命其位,言其见也。
主岁者位在南,故面北而言其左右。在下者位在北,故面南而言其左右也。上,天位也。下,地位也。面南,左束也,右西也,上下异而左右殊也。
上下相遘,寒暑相临,气相得则和,不相得则病。
木火相临,金水相临,水木相临,火土相临,土金相临,为相得也。木土相临,土水相临,水火相临,火金相临,金木相临,为不相得也。上临下为顺,下临上为逆。亦郁抑而病生,土临相火君火之类者也。
帝曰:气相得而病者何也?岐伯曰:以下临上,不当位也。
六位相临,假令土临火,火临木,木临水,水临金,金临土,皆为以下临上,不当位也。父子之义,子为下,父为上,以子临父,不亦逆乎?
帝曰:动静何如?
言天地之行左右也。
岐伯曰:上者右行,下者左行,左右周天,余而复会也。
上,天也。下,地也。周天,谓天周地五行之位也。天垂六气,地布五行,天顺地而左回,地承天而东转,木运之后,天气常余,余气不加於君火,却退一步加临相火之上,是以每五岁已,退一位而右迁,故日左右周天,余而复会。会,遇也,合也。言天地之道,常五岁毕,则以余气迁加,复与五行座位再相会合,而为岁法也。周天,谓天周地位,非周天之六气也。
帝曰:余闻鬼臾区曰:应地者静。今夫子乃言下者左行,不知其所谓也,愿闻何以生之乎?
诂异也。○新校正云:按鬼突区言应地者静,见《天元纪大论》中。
岐伯曰:天地动静,五行迁复,虽鬼臾区其上候而已,犹不能遍明。
不能遍明,无求行#2也。
夫变化之用,天垂象,地成形,七曜纬虚,五行丽地。地者,所以载生成之形类也。虚者,所以列应天之精气也。形精之动,犹根本之与枝叶也。仰观其象,虽远可知也。
观五星之束转,则地体左行之理,昭然可知也。丽,着也。有形之物,未有不依据物而得全者也。
帝曰:地之为下否乎?
言转不居,为下乎?为否乎?
岐伯曰:地为人之下,太虚之中者也。
言人之所居,可谓下矣,征其至理,则是太虚之中一物尔。《易》曰:坤厚载物,德合无疆。此之谓也。
帝曰:冯乎?
言太虚无碍,地体何冯而止住?冯,扶冰切。(碍,音艾。)
岐伯曰:大气举之也。
大气,谓造化之气,任持太虚者也。所以太虚不屈,地久天长者,盖由造化之气任持之也。气化而变,不任持之,则太虚之器亦败坏矣。夫落叶飞空,不疾而下,为其乘气,故势不得速焉。几之有形,处地之上者,皆有生化之气任持之也。然器有大小不同,坏有迟速之异,及至气不任持,则大小之坏一也。
燥以乾之,暑以蒸之,风以动之,湿以润之,寒以坚之,火以温之。故风寒在下,燥热在上,湿气在中,火游行其问,寒暑六入,故令虚而化生也。
地体之中,几有六入:一曰燥、二曰暑、三曰风、四曰湿、五曰寒、六曰火。受燥故乾性生焉,受暑故蒸性生焉,受风故动性生焉,受湿故润性生焉,受寒故坚性生焉,受火故温性生焉,此谓天之六气也。
故燥胜则地乾,暑胜则地热,风胜则地动,湿胜则地泥,寒胜则地裂,火胜则地固矣。
六气之用。
帝曰:天地之气,何以候之?岐伯曰:天地之气,胜复之作,不形於诊也。
言平气及胜复,皆以形证观察,不以诊知也。
《脉法》曰:天地之变,无以脉诊。此之谓也。
天地以气不以位,故不当以脉知之。
帝曰:问气何如?岐伯曰:在,期於左右。
於左右尺寸四部,分位承之,与不应,过与不过也。
帝曰:期之奈何?岐伯曰:从其气则和,违其气则病,
谓当沉不沉,当浮不浮,当涩不涩,当钧不钧,当弦不弦,当大不大之类也。○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论》云:厥阴之至,其脉弦;少阴之至,其豚钧;太阴之至,其豚沉;少阳之至,大而浮;阳明之至,短而涩;太阳之至,大而长。至而和则平,至而甚则病,至而反则病,至而不至者病,未至而至者病,阴阳易者危。
不当其位者病,
见於他位也。
迭移其位者病,
谓左见右豚,右见左脉,气差错故尔。
失守其位者危,
已见於他乡,本官见贼杀之气,故病危。
尺寸反者死,
子午卯酉四岁有之。反,谓岁当阴在寸豚而反见於尺,岁当阳在尺而豚反见於寸,尺寸俱乃谓反也。尺独然,或寸独然,是不应气,非反若也。阴阳交者死。寅申亥巳丑未辰戌八年有之。交,谓岁当阴在右脉反见左,岁当阳在左豚反见右,左右交见是谓交.O若左独然,或右独然,是不应气,非交也。
阴阳交者死。
寅申亥巳丑未辰戌八年有之。交谓岁当阴在右脉反见左,岁当阳在左脉反见右,左右交见是谓交。若左独然,或右独然,是不应气,非交也。
先立其年,以知其气,左右应见,然后乃可以言死生之逆顺。
经言岁气备矣。○新校正云:详此备《六元正纪大论》中。
帝曰:寒暑燥湿风火,在人合之奈何?其於万物,何以生化?
合,谓中外相应。生,谓承化而生。化,谓成立众象也。
岐伯曰:束方生风,
束者日之初,风者教之始,天之使也,所以发号施令,故生自束方也。景霁山昏,苍埃际合。崖谷若一,岩岫之风也。黄白昏埃,晚空如堵,独见天垂,川泽之风也。加以黄黑白埃承下,山泽之猛风也。
风生木,
阳升风鼓,草木敷荣,故日风生木也。此和气之生化也,若风气施化则飘扬敷拆,其为变极则木拔草除也。运乘丁卯、丁丑、丁亥、丁酉、丁未、丁巳之岁,则风化不足。若乘壬申、壬午、壬辰、壬寅、壬子、壬戌之岁,则风化有余於万物也。○新校正云:详王注以丁壬分运之有余不足,或者以丁卯、丁亥、丁巳、壬申、壬寅五岁为天符,同天符,正岁会,非有余不足为平木运,以王注为非,是不知大统也。叉欲细分,虽除此五岁,亦未为尽。下文火土金水运等,并同此。
木生酸,
万物味酸者,皆始自木气之生化也。
酸生肝,
酸味入胃,生养於肝藏。
肝生筋,
酸味入肝,自肝藏布化,生成於筋膜也。
筋生心。
酸气荣养筋膜毕已,自筋流化,乃入於心。
其在天为玄,
玄,谓玄冥也。丑之终,束方白。寅之初,天色反黑,太虚皆合,在天为玄象可见。○新校正云:详在天为玄至化生气七句,通言六气五行生化之大法,非束方独有之也。而王注玄谓丑之终,寅之初,天色黑,则专言在束方,不兼诸方,此注未通。
在人为道,
正理之道,生养之政化也,
在地为化。
化,生化也。有生化而后有万物,万物无非化气以生成者。
化生五味,
金玉土石,草木菜果,根茎枝叶,华壳实核,无识之类,皆地化生也。
道生智,
智,正知也,虑远也。知正则不疑於事,虑远则不涉於危,以道处之,理符於智。《灵枢经》曰:因虑而处物谓之智。
玄生神,
神用无方,深微莫测,进见形隐,物鲜能期。由是则玄冥之中,神明栖据隐而不见,玄生神明也。
化生气。
飞走歧行,鳞介毛保羽,五类变化,内属神机,虽为五味所该,然其生禀则异,故又日化生气也。此上七句,通言六气五行生化之大法,非独束方有之也。○新校正云:按《阴阳应象大论》及《天元纪大论》无化生气一句。
神在天为风,
呜紊启拆,风之化也。振拉摧拔,风之用也。岁属厥阴在上,则风化於天;厥阴在下,则风行於地。
在地为木,
长短曲直,木之体也。干举机发,木之用也。
在体为筋,
维结束络,筋之体也,糯纵巷舒,筋之用也。
在气为柔,
木化宣发,风化所行,则物体柔夹。
在藏为肝。
肝有二布叶,一小叶,如木甲拆之象也。各有支络,豚游中,以宣发阳和之气,魂之官也。为将军之官,谋虑出焉。乘丁岁,则肝藏及经络先#3受邪而为病也。胆府同。
其性为暄,
暄,温也,肝木之性也。
其德为和,
敷布和气於万物,木之德也。○新校正云:按《气交变大论》云其德敷和。
其用为动,
风摇而动,无风则万类皆静。○新校正云:按木之用为动,火太过之政亦为动,盖木火之主暴速,故俱为动。
其色为苍,
有形之类,乘木之化,则外色皆见薄青之色。今束方之地,草木之上,色皆苍。遇丁岁,则苍物兼白及黄,色不纯也。
其化为荣,
荣,美色也。四时之中,物见华荣,颜色鲜丽者,皆木化之所生也。○新校正云:按《气交变大论》云其化生荣。
其虫毛,
万物发生,如毛在皮。
其政为散,
发散生气於万物。○新校正云:按《气交变大论》云其政舒卷#4。详木之政散,平木之政发散,木太过之政散,土不及之气散,金之用散落,木之灾散落,所以为散之异有六,而散之义惟二,一谓发散之散,是木之气也,二谓散落之散,是金之气所为也。
其令宣发,
阳和之气,舒而散也。
其变摧拉,
摧,技成者也。○新校正云:按《气交变大论》云其变振发。
其青为陨,
陨,坠也。大风暴起,草泯木坠。○新校正云:按《气交变大论》云其灾散落。(青,所景切。)
其味为酸,
夫物之化之变而有酸味者,皆木气之所成败也。今束方之野,生味多酸。
其志为怒。
怒,直声也。怒所以威物。
怒伤肝,
凡物之用极,皆自伤也。怒发於肝,而反伤肝藏。
悲胜怒;
悲发而怒止,胜之信也。○新校正云:详五志悲当为忧,盖忧伤意,悲伤魂,故云悲胜#5怒也。
风伤肝,
亦犹风之折木也,风生於木而反折之,用极而衰。○新校正云:按《阴阳应象大论》云风伤筋。
燥胜风;
风自木生,燥为金化,风余则制之以燥,肝盛则治之以冻,冻清所行,金之气也。
酸伤筋,
酸写肝气,写甚则伤其气。《灵枢经》曰:酸走筋,筋病无多食酸。以此尔。走筋,谓宣行其气速疾也。气血肉骨同。○新校正云:详注云《灵枢经》云,乃是《素问宣明五气篇》於.文。按《甲乙经》以此为《素问》,王注云《灵枢经》者误。
辛胜酸。
辛,金味,故胜木之酸,酸余故胜之以辛也。
南方生热,
阳盛所生。相火、君火之政也。太虚昏翳,其若轻尘,山川悉然,热之气也。大明不彰,其色如丹,郁热之气也。若彤#7云暴升,纵然叶积,乍盈乍缩,崖谷之热也。
热生火,
热甚之气,火运盛明,故日热生火。火者,盛阳之生化也。热气施化则炎暑郁燠,其为变极则墦灼消融,运乘癸酉、癸未、癸巳、癸卯、癸丑、癸亥岁,则热化不足。若乘戊辰、戊寅、戊子、戊戌、戊申、戊午岁,则热化有余。火有君火、相火,故日热生火,又云火也。
火生苦,
物之味苦者,皆始自火之生化也。甘物遇火,体焦则苦,苦从火化,其可征也。
苦生心,
苦物入胃,化入於心,故诸癸岁则苦化少,诸戌#8岁则苦化多。
心生血,
苦味自心化已,则布化生血脉。
血生脾。
苦味营血已,自血流化,生养脾也。
其在天为热,
亦神化气也。暄暑郁蒸,热之化也。炎赫沸腾,热之用也。岁属少阴少阳在上,则热化於天;在下,则热行於地也。
在地为火,
光显炳明,火之体也。翻燎焦然,火之用也。
在体为脉,
流行血气,豚之体也。壅泄虚实,豚之用也。络脉同。
在气为息,
息,长也。在藏为心。心形如未敷莲花天真之气,中有九空,以引导天真之气,神之宇也。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乘癸岁,则心与经络受邪而为病,小肠府亦然。
其性为暑,
暑,热也。心之气性也。
其德为显,
明显见象,新校正云:按《气交变大论》云其德彰显。
其用为躁,
火性躁动,不专定也。
其色为赤,
生化之物,乘火化者,悉表备赭丹之色,今南方之地,草木之上,皆兼赤色。乘癸岁,则赤色之物,兼黑及白也。
其化为茂,
茂,蕃盛也。新校正云:按《气交变大论》云其化蕃茂。
其虫羽,
参差长短,象火之形。
其政为明,
明曜彰见无所蔽匿,火之政也。○新校正云:按《气交变大论》云其正明曜。又按火之政明,水之气明,水火异而明同者,火之明明於外,水之明明於内,明虽同而实异也。
其令郁蒸,
郁,盛也。蒸,热也。言盛热气如蒸也。○新校正云:详注谓郁为盛,其义未安。按王冰注《五常政大论》云:郁,谓郁燠不舒畅也。当如此解也。
其变炎烁,
热甚炎赫,烁石流金,火之极变也。○新校正云:按《气交变大论》云其变销烁。
其青墦炳,
翻娇山川,旋及屋宇,火之灾也。○新校正云:按《气交变大论》云其灾翻辫。
其味为苦,
物之化之变而有苦味者,皆火气之所合散也。今南方之野,生物多苦。
其志为喜。
喜,悦乐也,悦以和志。
喜伤心,
言其过也。喜发於心而反伤心,亦由风之折木也。过则气竭,故见伤也。
恐胜喜;
恐至则喜乐皆泯,胜喜之理,目击道存。恐则水之气也。
热伤气,
天热则气伏不见,人热则气促喘急。热之伤气,理亦可征。此皆谓大热也,小热之气,犹生诸气也。《阴阳应象大论》曰:壮火散气,少火生气。此其义也。
寒胜热;
寒胜则热退,阴盛则阳衰,制热以寒,是求胜也。
苦伤气,
大几如此尔。苦之伤气,以其燥也。若加以热,则伤尤甚也。何以明之?饮酒气促,多则喘急,此其信也。苦寒之物,偏服岁久,益火滋甚,亦伤气也。暂以方治,乃同少火,反生气也。○新校正云:详此论所伤之旨有三,束方日风伤肝,酸伤筋;中央日湿伤肉,甘伤脾;西方日辛伤皮毛,是自伤者也。南方日热伤气,苦伤气;北方日寒伤血,咸伤血,是伤己所胜也。西方日热伤皮毛,是被胜伤己也。几此五方所伤之例有三,若《太素》则俱云自伤焉。
咸胜苦。
酒得盐而解,物理昭然。火苦之胜,制以水咸。
中央生湿,
中央,土也,高山土湿,泉出地中,水源山限,云生岩谷,则其象也。夫性内蕴,动而为用,则雨降云腾,中央生湿,不远信矣。故历候记土润海暑於六月,谓是也。(湿,音辱。)
湿生土,
湿气内蕴,土体乃全,湿则土生,乾则土死,死则庶类凋丧,生则万物滋荣,此湿气之化尔。湿气施化则土宅而云腾雨降,其为变极则骤住#9土崩也。运乘己巳、己卯、己丑、己亥、己酉、己未之岁,则湿化不足。乘甲子、甲戌、甲申、甲午、甲辰、甲寅之岁,则湿化有余也。
土生甘,
物之味甘者,皆始自土之生化也。
甘生脾,
甘物入胃,先入於脾,故诸己岁则甘少化,诸甲岁甘多化。
脾生肉,
甘味入脾,自脾藏布化,长生脂肉。
肉生肺。
甘气营肉已,自肉流化,乃生养肺藏也。
其在天为湿,
言神化也。柔润重泽,湿之化也。埃郁云雨,湿之用也。岁属太阴在上,则湿化於天,太阴在下,则湿化於地。
在地为土,
敦静安镇,聚散复形,群品以生,土之体也。含垢匿秽,静而下民,为变化母,土之德也。○新校正云:详注云静而下民,为土之德。下民之义,恐字误也。
在体为肉,
覆裹筋骨,气发其问,肉之用也。疏密不时,中外否闭,肉之动也。
在气为充,
土气施化,则万象盈。
在藏为脾。
形象马蹄,内包胃院,象土形也。经络之气,交归於中,以营运真灵之气,意之舍也。为仓凛之官,化物出焉。乘己岁,则脾及经络受邪而为病。○新校正云:详肝心肺肾四藏,注各言府同。独此注不言胃府同者,阙文也。
其性静兼,
兼,谓兼寒热暄冻之气也。《白虎通》曰:脾之为言并也。谓四气并之也。
其德为濡,
津湿#10润泽,土之德也。○新校正云:按《气交变大论》云其德湿蒸。
其用为化,
化,谓兼诸四化,并己为五化,所谓风化热化燥化寒化,周万物而为生长化成收藏也。
其色为黄,
物乘土化,则表见妙黄之色。今中央之地,草木之上,皆兼黄色。乘己岁则黄色之物,兼苍及黑。(辞,音今。)
其化为盈,
盈,满也。土化所及,则万物盈满。○新校正云:按《气交变大论》云其化丰备。
其虫保,
保露皮革,无毛介也。
其政为谧,谧,静也。土性安静。○新校正云:按《气交变大论》云其政安静。详土之政谧,水太过其政谧者,盖水太过,而土下承之,故其政亦谧。其令云雨,湿气布化之所成。
其变动注,
动,反静也。地之动则土失性,风摇不安,注雨久下也。久则垣岸复为土矣。○新校正云:按《气交变大论》云其变骤注。
其青淫溃,
淫,久雨也。渍,土崩渍也。○新校正云:按《气交变大论》云其灾霖溃。
其味为甘,
物之化之变而有甘味者,皆土化之所终始也。今中原之地,故物味多甘淡。
其志为思。
思以成雾。○新校正云:按《灵枢经》曰:因志而存变谓之思。
思伤脾,
思劳於智,过则伤脾。
怒胜思;
怒则不思,忿而忘祸,则胜可知矣。思甚不解,以怒制之,调性之道也。
湿伤肉,
湿甚为水,水盈则肿,水下去已,形肉已消,伤肉之验,近可知矣。
风胜湿;
风,木气,故胜土湿,湿甚则制之以风。
甘伤脾,
过节也。○新校正云:按《阴阳应象大论》云甘伤肉。
酸胜甘。
甘余则制之以酸,所以救脾气也。
西方生燥,
阳气已降,阴气复升,气爽风劲,故生燥也。夫岩谷青埃,川原苍翠,姻浮草树,远望氤氲,此金气所生,燥之化也。夜起白朦,轻如微雾,遐迩一色,星月皎如,此万物阴成,亦金气所生,白露之气也。太虚埃昏,气郁黄黑,视不见远,无风自行,从阴之阳,如云如雾,此杀气也。亦金气所生,霜之气也。山谷川泽,独昏如雾,气郁蓬勃,惨然戚然,咫尺不分,此杀气将用,亦金气所生,运之气也。大雨大霖,和气西起,云卷阳曜,太虚廓清,燥生西方,义可征也。若西风大起,木偃云腾,是为燥与湿争,气不胜也,故当复雨。然西风#11雨晴,天之常气,假有东风雨止,叉有西风复雨,因雨而乃自晴,观是之为,则气有往复,动有燥湿,变化之象,不同其用矣。由此则天地之气,以和为胜,暴发奔骤,气所不胜,则多为复也。
燥生金,
气劲风切,金呜声远,燥生之信,视听可知,此则燥化,能令万物坚定也。燥之施化於物如是,其为变极则天地妻惨,肃杀气行,人悉畏之,草木凋落。运乘乙.丑、乙卯、乙巳、乙未、乙酉、乙亥之岁,则燥化不足,乘庚子、庚寅、庚辰、庚午、庚申、庚戌岁,则燥化有余,岁气不同,生化异也。
金生辛,
物之有辛味者,皆始自金化之所成。
辛生肺,
辛物入胃,先入於肺,故诸乙岁则辛少化,诸庚岁则辛多化。
肺生皮毛,
辛味入肺,自肺藏布化,生养皮毛也。
皮毛生肾。
辛气自入皮毛,乃流化生气,入肾藏也。
其在天为燥,
神化也。雾露清劲,燥之化也。肃杀凋零,燥之用也。岁属阳明在上,则燥化於天,阳明在下,则燥行於地。
在地为金,
从革坚刚,金之体也。锋刃钴利,金之用也。○新校正云:按别本钴作括。
在体为皮毛,
柔韧包裹,皮毛之体也。渗#12泄津液,皮毛之用也。
在气为成,
物乘金化则坚成。
在藏为肺。
肺之形似人肩,二布叶,数小叶,中有二十四空,行列以分布诸藏清浊之气,主藏魄也。为相传之官,治节出焉。乘乙岁,则肺与经络受邪而为病也。大肠府亦然。
其性为冻,
冻,清也,肺之性也。
其德为清,
金以清冻为德#13。○新校正云:按《气交变大论》云其德清洁
其用为固,
固,坚定也。
其色为白,
物乘金化,则表彰缟素之色,今西方之野,草木之上,色皆兼白,乘乙岁,则白色之物,兼赤及苍也。
其化为敛,
敛,收也。金化流行,则物体坚敛。○新校正云:按《气交变大论》云其化紧敛。详金之化为敛,而木不及之气亦敛者,盖木不及而金胜之,故敛也。
其虫介,
介,甲也。外被介甲,金坚之象也。
其政为劲,
劲,前锐也。○新校正云:按《气交变大.论》云其政劲切。
其令雾露,
冻气化生。
其变肃杀,
天地惨妻,人所不喜,则其气也。
其青苍落,
青乾而凋落。
其味为辛,
夫物之化之变而有辛味者,皆金气之所离合也。今西方之野,草木多辛。
其志为忧。
忧,虑也,思也。○新校正云:详王注以忧为思,有害於义。按本论思为脾之志,忧为肺之志,是忧非思明矣。又《灵枢经》曰:愁忧则闭塞而不行。又云:愁忧而不解,则伤意。若是,则忧者愁也,非思也。
忧伤肺,
愁忧则气闭塞而不行,肺藏气,故忧伤肺。
喜胜忧;
神悦则喜,故喜胜忧。
热伤皮毛,
火有二别,故此再举热伤之形证也。火气薄烁则物焦乾,故热气盛则皮毛伤。
寒胜热;
以阴消阳,故寒胜热。○新校正云:按《太素》作燥伤皮毛,热胜燥。
辛伤皮毛,
过节也,辛热又甚焉。
苦胜辛。
苦,火味,故胜金之辛。
北方生寒,
阳气伏,阴气升,政布而大行,故寒生也。太虚澄冷,黑气浮空,天色黯然,高空之寒气也。若气似散麻,本末皆黑,微见川泽之寒气也。太虚清白,空尤雪映,遐迩一色,山谷之寒气也。太虚白昏,火明不翳,如雾雨气,遐迩肃然,北望色玄,凝零夜落,此水气所生,寒之化也。太虚凝阴,白埃昏翳,天地一色,远视不分,此寒湿凝结,雪之将至也。地裂水冰,河渠乾涸,枯泽净#14咸,水敛土坚,是土胜水,水不得自清,水所生,寒之用也。
寒生水,
寒资阴化,水所由生,此寒气之生化尔。寒气施化则水冰雪零,其为变极则水涸冰坚。运乘丙寅、丙子、丙戌、丙申、丙午、丙辰之岁,则寒气大行。乘辛未、辛巳、辛卯、辛丑、辛亥、辛酉之岁,则寒气#15少。
水生咸,
物之有咸味者,皆始自水化之所成结也。水泽枯涸,卤咸乃蕃,沧海味咸,盐从水化,则咸因水产,其事炳然,煎水味咸,近而可见。
咸生肾,
咸物入胃,先归於肾,故诸丙岁咸物多化,诸辛岁咸物少化。
肾生骨髓,
咸味入肾,自肾藏布化,生养骨髓。
髓生肝。
咸气自生骨髓,乃流化生气,入肝藏也。
其在天为寒,
神化也。凝惨冰雪,寒之化也。凛冽霜雹,寒之用也。岁属太阳在上则寒化於天,太阳在下则寒行於地。
在地为水,
阴气布化,流於地中,则为水泉。澄澈流衍,水之体也。漂荡没溺,水之用也。
在体为骨,
强干坚劲,骨之体也。包裹髓脑,骨之用也。
在气为坚,
柔软之物,遇寒则坚,寒之化也。
在藏为肾,
肾藏有二,形如红#16豆相并,而曲附於膂筋,外有脂裹,裹白表黑,主藏精也。为作强之官,仗巧出焉。乘辛岁,则肾藏及经络受邪而为病。膀胱府同。
其性为凛,
凛,寒也,肾之性也。
其德为寒,
水以寒为德化。○新校正云:按《气交变大论》云其德妻怆。
其用为□#17,
本阙。
其色为黑,
物禀水成,则表被玄黑之色。今北方之野,草木之上,色皆兼黑。乘辛岁,则黑色之物,兼黄及赤。
其化为肃,
肃,静也。○新校正云:按《气交变大论》云其化清谧。详水之化为肃,而金之政太过者为肃,平金之政劲肃,金之变肃杀者,何也?盖水之化肃者,静#18之政肃者,肃杀也。文虽同而事异。
其虫鳞,
鳞,谓鱼蛇之族类。
其政为静,
水性澄彻而清静。○新校正云:按《气交变大论》云其政凝肃。详水之政为静,而平土之政安静。土太过之政亦为静,土不及之政亦为静定。水土异而静同者,非同也。水之静清冷也,土之静安静也。
其令□□#19
本阙。
其变凝冽,
寒甚故政是。○新校正云:按《气交变大论》云其变凛冽。
其青冰雹,
非时而有及暴过也。○新校正云:按《气交变大论》云其灾冰雪霜雹。
其味为咸,
夫物之化之变而有咸味者,皆水化之所凝散也。今北方川泽,地多咸古团。
其志为恐。
恐以远祸。
恐伤肾,
恐甚动中则伤肾。《灵枢经》曰:恐惧而不解则伤精。肾藏精,故精伤而伤及於肾。
思胜恐;
思见祸机,故无忧恐。思一作忧,非也。
寒伤血,
肾胜心也。寒甚血凝,故伤血也。
燥胜寒;
寒化则水积,燥用则物坚,燥与寒兼,故相胜也。天地之化,物理之常也。
咸伤血,
味过於咸,则咽乾引饮,伤血之义,断可知乎。
甘胜咸。
渴饮甘泉,咽乾自己,甘为土味,故胜水咸。○新校正云:详自上岐伯日至此,与《阴阳应象大论》同,小有增损,而注颇异。
五气更立,各有所先,
当其岁时,气乃先也。
非其位则邪,当其位则正。
先立运,然后知非位与当位者也。
帝曰:病之生变何如?岐伯曰:气相得则微,不相得则甚。
木居火位,火居土位,土居金位,金居水位,水居木位,木居君位,如是者为相得。又木居水位,水居金位,金居土位,土居火位,火居木位,如是者虽为相得,终以子僭居父母之位,下陵上,犹为小逆也。木居金土位,火居金水位,土居水木位,金居火木位,水居火土位,如是者为不相得,故病甚也。皆先立运气及司天之气,则气之所在相得与不相得可知矣。
帝曰:主岁何如?岐伯曰:气有余则制己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轻而侮之;
木余,则制土,轻忽於金,以金气不争,故木恃其余而欺侮也。又木少金胜,土反侮木,以木不及,故土妄凌之也。四气卒同。侮,谓侮慢而凌忽之。
侮反受邪,
或以己强盛,或遇彼衰微,不度卑弱,妄行凌忽,虽侮而求胜,故终叉受邪。
侮而受邪,寡於畏也。
受邪各谓受己不胜之邪也。然拾己官观,适他乡邦,外强中乾,邪盛真弱,寡於敬畏,由是纳邪,故日寡於畏也。○新校正云:按《六节藏象论》云:未至而至,此谓太过,则薄所不胜,而乘所胜,命日气淫。至而不至,此谓不及,则所胜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胜而薄之,命日气迫。即此之义也。
帝曰:善。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九
#1曰:顾本作『之』。
#2行:顾本作『备』。
#3先:原作『见』,据顾本改。
#4卷:顾本作『敌』。
#5胜:原作『伤』,据顾本改。
#6於:顾本无『於』字。
#7彤:顾本作『行』。
#8戌:顾本作『戊』。
#9住:顾本作『注』。
#10湿:原作『温』,据顾本改。
#11风:原作『方』,据顾本改。
#12渗:原作『洛』,据顾本改。
#13德:顾本『德』下有『化』字。
#14摩:顾本作『浮』。
#15气:顾本作『化』。
#16红:顾本作『取』。
#17口:本脱,《素问昊注》补『藏』字,《素问直解》补『操』字。
#18静:顾本『静』上有『肃』字。
#19□□:本脱,《素问昊注》补『霰雪』二字,《类经》补『闭塞』二字,《素问直解》补『严贞』二字。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四十
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
六微旨大论篇
黄帝问曰:呜呼远哉!天之道也,如迎浮云,若视深渊,视深渊尚可测,迎浮云莫知其极。
深渊静滞而澄澈,故视之可测其深浅;浮云飘泊而合散,故迎之莫诣其边涯。言苍天之象,如渊可视乎鳞介;运化之道,尤云莫测其去留。
六气深微,其於运化,当如#1是喻矣。○新校正云:详此文与《疏五过论》重。
夫子数言谨奉天道,余闻而藏之,心私异之,不知其所谓也。愿夫子溢志尽言其事,令终不灭,久而不绝,天之道可得闻乎?
运化生成之道也。
岐伯稽首再拜对曰:明乎哉问天之道也!.此因天之序,盛衰之时也。
帝曰:愿闻天道六六之节盛衰何也?
六六之节,经已启问,天师未敷其旨,故重问之。
岐伯曰:上下有位,左右有纪。
上下,谓司天地之气二也。余左右四气,在岁之左右也。
故少阳之右,阳明治之;阳明之右,太阳治之;太阳之右,厥阴治之;厥阴之右,少阴治之;少阴之右,太阴治之;太阴之右,少阳治之。此所谓气之标,盖南面而待之#2也。
标,末也。圣人南面而立,以阅气之至也。
故曰:因天之序,盛衰之时,移光定位,正立而待之,此之谓也。
移光,谓日移光。定位,谓面南观气,正立观岁,数气之至,则气可待之也。
少阳之上,火气治之,中见厥阴;
少阳南方火,故上见火气治之。与厥阴合,故中见厥阴也。
阳明之上,燥气治之,中见太阴;
阳明西方金,故上燥气治之。与太阴合,故燥气之下,中见太阴也。
太阳之上,寒气治之,中见少阴;
太阳北方水,故上寒气治之。与少阴合,故寒气之下,中见少阴也。○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纪大论》云:太阳所至为寒生,中为温。与此义同o
厥阴之上,风气治之,中见少阳;
厥阴束方木,故上风气治之。与少阳合,故风气之下,中见少阳也。
少阴之上,热气治之,中见太阳;
少阴束南方君火,故上热气治之。与太阳合,故热气之下,中见太阳也。○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纪大论》云:少阴所至为热生,中为寒。与此义同。
太阴之上,湿气治之,中见阳明。
太阴西南方土,故上湿气治之,与阳明合,故湿气之下,中见阳明也。
所谓本也,本之下,中之见也,见之下,
气之标也,
本,谓元气也。气别为王#3,则文言着矣。○新校正云:详注云文言着矣疑误。
本标不同,气应异象。
本者应之元,标者病之始,病生形用求之标,方施其用求之本,标本不同求之中,见法万全。○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论》云:六气标本不同,气有从本者,有从标本者,有不从标本者,少阳太阴从本,少阴太阳从本从标,阳明厥阴不从标本,从乎中。故从本者,化生於本。从标本者,有标本之化。从中者,以中气为化。
帝曰:其有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太过,何也?
皆谓天之六气也。初之气,起於立春前十五日。余二三四五终气次至,而分治六十日余八十七刻半。
岐伯曰:至而至者和;至而不至,来气不及也;未至而至,来气有余也。
时至而气至,和平之应,此则为平岁也。假令甲子,岁气有余,於癸亥岁未当至之期,先期而至也。乙丑岁气不足,於甲子岁当至之期,后时而至也。故曰来气不及,来气有余也。言初气之至期如此,岁气有余,六气之至皆先期;岁气不及,六气之至皆后时。先时后至,后时先至,各差十三日而应也。○新校正云:按《金匮要略》云:有未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不去,有至而太过,冬至之后得甲子夜半少阳起,少阴之时阳始生,天得温和,以未得甲子,天因温和,此为未至而至也。以得甲子而天未温和,此为至而不至。以得甲子而天大寒不解,此为至而不去。以得甲子而天温如盛夏时,此为至而太过。此亦论气应之一端也。
帝曰:至而不至,未至而至如何?
言太过不及岁,当至晚至早之时应也。
岐伯曰:应则顺,否则逆,逆则变生,变生则病。
当期为应,愆时为否,天地之气生化不息,无止碍也。不应有而有,应有而不有,是造化之气失常,失常则气变,变常则气血纷挠而为病也。天地变而失常,则万物皆病。
帝曰:善。请言其应。岐伯曰:物生其应也。气,脉其应也。
物之生荣有常时,豚之至有常期,有余岁早,不及岁晚,皆依时#4至也。
帝曰:善。愿闻地理之应六节气位何如?岐伯曰:显明之右,君火之位也;君火之右,退行一步,相火治之;
日出谓之显明,则卯地气分春也。自春分后六十日有奇,斗建卯正至於巳正,君火位也。自斗建巳正至#5未之中,三之气分,相火治之,所谓少阳也。君火之位,所谓少阴,热之分也,天度至此,暄淑大行,居热之分,不行炎暑,君之德也。少阳居之为僭逆,大热早行,疫疠乃生。阳明居之为温凉不时。太阳居之为寒雨问热。厥阴居之为风湿,雨生羽虫。少阴居之为天下疵疫,以其得位,君令宣行故也。太阴居之为时雨。火有二位,故以君火为六气之始也。相火,则夏至日前后各三十日也,少阳之分,火之位矣,天度至此,炎热大行。少阳居之,为热暴至,草萎河乾,炎亢,湿化晚布。阳明居之为冻气问发。太阳居之为寒暑问至,热争冰雹。厥阴居之为风热大行,雨生羽虫。少阴居之为大暑炎亢。太阴居之为云雨雷电。退,谓南面视之,在位之右也。一步凡六十日又八十七刻半。余气同法。
复行一步,土气治之;
雨之分也,即秋分前六十日而有奇,斗建未正至酉之中,四之气也,天度至此,云雨大行,湿蒸乃作。少阳居之为炎热沸腾,云雨雷雹。阳明居之为清雨雾露。太阳居之为寒雨害物。厥阴居之为暴风雨摧拉,雨生保虫。少阴居之为寒热气反用,山泽浮云,暴雨湿蒸。太阴居之为大雨霪霪。(霪,音淫。)
复行一步,金气治之;
燥之分也,即秋分后六十日而有奇,自斗建酉正至#6亥之中,五之气也,天度至此,万物皆燥。少阳居之为温清更正,万物乃荣。阳明居之为大冻燥疾。太阳居之为早寒。厥阴居之为冻风大行,雨生介虫。少阴居之为秋湿,热病时行。太阴居之为时雨况阴。
复行一步,水气治之;
寒之分也,即冬至日前后各三十日。自斗建亥至丑之中六气也。天度至此,寒气大行,少阳居之为冬温,垫虫不藏,流水不冰。阳明居之为燥寒劲切。太阳居之为大寒凝冽。厥阴居之为寒风飘扬,雨生鳞虫。少阴居之为垫虫出见,流水不冰。太阴居之为凝阴寒雪,地气湿也。
复行一步,木气治之;
风之分也,即春分前六十日而有奇也,自斗建丑正至卯之中,初之气也,天度至此,风气乃行,天地神明号令之始也,天之使也。少阳居之为温疫至。阳明居之为清风,雾露朦昧。太阳居之为寒风切烈,霜雪水冰。厌阴居之为大风发荣,雨生毛虫。少阴居之为热风伤人,时气流行。太阴居之为风雨,凝阴不散。
复行一步,君火治之。
热之分也,复春分始也,自斗建卯正至巳之中,二之气也。凡此六位,终统一年,六六三百六十日,六八四百八十刻,六七四十二刻,其余半刻分而为三,约终三百六十五度也,余奇细分率之可也。
相火之下,水气承之;
热盛水承,条蔓柔弱,妻润衍溢,水象可见。○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纪大论》云:少阳所至为火生,终为蒸涛。则水承之义可见。又云:少阳所至为标#7风翻燎霜凝。亦下承之水气也。
水位之下,土气承之;
寒甚物坚,水冰流涸,土象斯见,承下明矣。○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纪大论》注云:太阳所至为寒雪冰雹白埃。则土气承之之义也。
土位之下,风气承之;
疾风之后,时雨乃零。是则湿为风吹,化而为雨。○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纪大论》云:太阴所至为湿生,终为注雨。则土位之下,风气承之而为雨也。又云:太阴所至为雷霆骤注烈风。则风承之义也。
风位之下,金气承之;
风动气清,万物皆燥,金承木下,其象昭然。○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纪大论》云:厥阴所至为风生,终为肃。则金承之义可见。又云:厥阴所至为飘怒大冻。亦金承之义。
金位之下,火气承之;
锻金生热,则火流金,乘火之上,理无妄也。○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纪大论》云:阳明所至为散落温。则火乘之义也。
君火之下,阴精承之。
君火之位,大热不行,盖为阴精制承其下也。诸以所胜之气乘於下者,皆折其标盛,此天地造化之大体尔。○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纪大论》云:少阴所至为热生,中为寒。则阴承之义可知。又云:少阴所至为大暄寒。亦其义也。又按《六元正纪》云:水发而雹雪,土发而飘骤,木发而毁折,金发而清明,火发而熏昧,何气使然?曰:气有多少,发有微甚,微者当其气,甚者兼其下,征其下气而见可知也。所谓征其下者,即此六承气也。
帝曰:何也?岐伯曰:亢则害,承乃制,制则生化,外列盛衰,害则败乱,生化大病。
亢,过极也,物恶其极。
帝曰:盛衰何如?岐伯曰:非其位则邪,当其位则正,邪则变甚,正则微。帝曰:何谓当位?岐伯曰:木运临卯,火运临午,土运临四季,金运临酉,水运临子。所谓岁会,气之平也。
非太过,非不及,是谓平运主岁也。平岁之气,物生脉应,皆铃合期,无先后也。○新校正云:详木运临卯,丁卯岁也。火运临午,戊午岁也。土运临四季,甲辰甲戌、己丑、己未岁也。金运临酉,乙酉岁也。水运临子,丙子岁也。内戊午、己丑、己未、乙酉,又为太一天符。
帝曰:非位何如?岐伯曰:岁不与会也。
不与本辰相逢会也。
帝曰:土运之岁,上见太阴;火运之岁,上见少阳少阴;
少阴少阳皆火气。
金运之岁,上见阳明;木运之岁,上见厥阴;水运之岁,上见太阳,奈何?岐伯曰:天之与会也,
天气与运气相逢会也。○新校正云:详土运之岁,上见太阴,己丑、己未也。火运之岁上见少阳,戊寅、戊申也;上见少阴,戊子、戊午也。金运之岁,上见阳明,乙卯、乙酉也。木运之岁,上见厥阴,丁巳、丁亥也。水运之岁,上见太阳,丙辰、丙戌也。内己酉#8、己未、戊午、乙酉,又为太一天符。按《六元正纪大论》云:太过而同天化者三,不及而同天化者亦三,戊子、戊午太征上临少阴,戊寅、戊申太征上临少阳,丙辰、丙戌太羽上临太阳,如是者三,丁巳、丁亥少角上临厥阴,乙卯、乙酉少商上临场明,己丑、己未少官上临太阴,如是者三。临者太过不及,皆日天符也。
故《天元册》日天符。天符岁会何如?岐伯曰:太一天符之会也。
是谓三合,一者天会,二者岁会,三者运会也。《天元纪大论》曰:三合为治。此之谓也。○新校正云:按太一天符之详,具《天元纪大论》注中。
帝曰:其贵贱何如?岐伯曰:天符为执法,岁位为行令,太一天符为贵人。
执法犹相辅,行令犹方伯,贵人犹君主。
帝曰:邪之中也奈何?岐伯曰:中执法者,其病速而危;
执法官人之绳准,自为邪僻,故病速而危。
中行令者,其病徐而持;
方伯无执法之权,故无速害,病但执持而已。
中贵人者,其病暴而死。
义无凌犯,故病则暴而死。
帝曰:位之易也何如?岐伯曰:君位臣则顺,臣位君则逆。逆则其病近,其害速;顺则其病远,其害微。所谓二火也。
相火居君火,是臣位居君位,故逆也。君火居相火,是君位居臣位,君临臣位,故顺也。远谓里远,近谓里近也。
帝曰:善。愿闻其步何如?岐伯曰:所谓步者,六十度而有奇,
奇,谓八十七刻又十分刻之五也。
故二十四步积盈百刻而成日也。
此言天度之余也。夫言周天之度者,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也。二十四步,正四岁也。四分度之一,二十五刻也。四岁气成#9积已盈百刻,故成一日。度,一日也。
帝曰:六气应五行之变何如?岐伯曰:位有终始,气有初中,上下不同,求之亦异也。
位,地位也。气,天气也。气与位互有差移,故气之初,天用事,气之中,地主之。地主则气流於地,天用则气腾於天。初与中皆分天步而率刻尔,初中各三十日余四十三刻四分刻之三也。
帝曰:求之奈何?岐伯曰:天气始於甲,地气始於子,子甲相合,命日岁立,谨候其时,气可与期。
子甲相合,命日岁立,则甲子岁也。谨候水刻早晏,则六气悉可与期尔。
帝曰:愿闻其岁,六气始终,早晏何如?岐伯曰:明乎哉问也!甲子之岁,初之气,天数始於水下一刻,
常起於平明寅初一刻,艮中之南也。○新校正云:按戊辰、壬申、丙子、庚辰、甲申、戊子、壬辰、丙申、庚子、甲辰、戊申、壬子、丙辰、庚申岁同此。所谓辰申子岁气会同,《阴阳法》以是为三合。
终於八十七刻半;
子正之中,夜之半也。外十二刻半,入二气之初,诸余刻同入也。
二之气,始於八十七刻六分,
子中之左也。
终於七十五刻;
戌之后四刻也。外二十五刻,入次三气之初率。
三之气,始於七十六刻,
亥初之一刻。
终於六十二刻半,
酉正之中也。外三十七刻半差入后。
四之气,始於六十二刻六分,
酉中之北。
终於五十刻;
未后之四刻也。外五十刻差入后。
五之气,始於五十一刻,
申初之一刻。
终於三十七刻半;
午正之中,昼.之半也。外六十二刻半差入后。
六之气,始於三十七刻六分,
午中之南#10。
终於二十五刻。
辰正之后四刻,外七十五刻差入后。
所谓初六,天之数也。
天地之数,二十四气乃大会而同,故命此日初六天数也。
乙丑岁,初之气,天数始於二十六刻,
巳初之一刻。○新校正云:按己巳、癸酉、丁丑、辛巳、乙酉、己丑、癸巳、丁酉、辛丑、乙巳、己酉、癸丑、丁巳、辛酉岁同。所谓巳酉丑岁气会同也。
终於一十二刻半;
卯正之中。
二之气,始於一十二刻六分,
卯中之南。
终於水下百刻;
丑后之四刻。
三之气,始於一刻,
又寅初之一刻。
终於八十七刻半;
子正之中。
四之气,始於八十七刻六分,
子中正东。
终於七十五刻;
戌后之四刻。
五之气,始於七十六刻,
亥初之一刻。
终於六十二刻半;
酉正之中。
六之气,始於六十二刻六分,
酉中之北。
终於五十刻。
未后之四刻。
所谓六二,天之数也。
一六为初六,二六为六二,令次也。丙寅岁,初之气,天数始於五十一刻,申初之一刻。○新校正云:按庚午、甲戌、戊寅、壬午、丙戌、庚寅、甲午、戊戌、壬寅、丙午、庚戌、甲寅、戊午、壬戌岁同此。所谓寅午戌岁气会同。
终於三十七刻半;'
午正之中。
二之气,始於三十七刻六分,
午中之西#11。
终於二十五刻;
辰后之四刻。
三之气,始於二十六刻,
巳初之一刻。
终於一十二刻半;
卯正之中。
四之气,始於一十二刻六分,
卯中之南。
终於水下百刻;
丑后之四刻。
五之气,始於一刻,
寅初之一刻。
终於八十七刻半;
子正之中。
六之气,始於八十七刻六分,
子中之左。
终於七十五刻。
戌后之四刻。
所谓六三,天之数也。丁卯岁,初之气,天数始於七十六刻,
亥初之一刻。○新校正云:按辛未、乙亥、己卯、癸未、丁亥、辛卯、乙未、己亥、癸卯、丁未、辛亥、乙卯、己未、癸亥岁同。此所谓卯未亥岁气会同。
终於六十二刻半;
酉正之中。
二之气,始於六十二刻六分,
酉中之北。
终於五十刻;
未后之四刻。
三之气,始於五十一刻,
申初之一刻。
终於三十七刻半;
午正之中。
四之气,始於三十七刻六分,
午中之西。
终於二十五刻;
辰后之四刻。
五之气,始於二十六刻,
巳初之一刻。
终於一十二刻半;
卯正之中。
六之气,始於一十二刻六分,
卯中之南。
终於水下百刻。
丑后之四刻。
所谓六四,天之数也。次戊辰岁,初之气,复始於一刻,常如是无已,周而复始。始自甲子年,终於癸亥岁,常以四岁为一小周,一十五周为一大周,以辰命岁,则气可与期。
帝曰:愿闻其岁候何如?岐伯曰:悉乎哉问也!日行一周,天气始於一刻;
甲子岁也。
日行再周,天气始於二十六刻;
乙丑岁也。
日行三周,天气始於五十一刻;
丙寅岁也。
日行四周,天气始於七十六刻;
丁卯岁也。
日行五周,天气复始於一刻,
戊辰岁也。余五十五岁循环,周而复始也。
所谓一纪也。
法以四年为一纪,循环不已。余三岁一会同,故有三合也。
是故寅午戌岁气会同,卯未亥岁气会同,辰申子岁气会同,巳酉丑岁气会同,终而复始。
《阴阳法》以是为三合者,绿其气会同也。不尔,则各在一方,义无由合。
帝曰:愿闻其用也。岐伯曰:言天者求之本,言地者求之位,言人者求之气交。
本,谓天六气,寒暑燥湿风火也。三阴三阳由是生化,故云本。所谓六元者也。位,谓金木火土水君火也。天地之气,上下相交,人之所处者也。
帝曰:何谓气交?岐伯曰:上下之位,气交之中,人之居也。
自天之下地之上,则二气交合之分也。人居地上,故气交之中,人之居也。是以化生变易,皆在气交之中。
故曰:天枢之上,天气主之;天枢之下,地气主之;气交之分,人气从之,万物由之。此之谓也。
天枢,当齐之两傍也,所谓身半矣,伸臂指天,则天枢正当身之半也。三分折之,上分应天,下分应地,中分应气交。天地之气交合之际,所过寒暑燥湿风火胜复之变之化,故人气从之,万物生化,悉由而合散也。
帝曰:何谓初中?岐伯曰:初凡三十度而有奇。中气同法。
奇,谓三十日余四十三刻又四十分刻之三十也。初中相合,则六十日余八十七刻半也。以各余四十分刻之三十,故云中气同法也。
帝曰:初中何也?岐伯曰:所以分天地也。
以是知气高下,生人病主#12之也。
帝曰:愿卒闻之。岐伯曰:初者地气也,中者天气也。
气之初,天用事,天用事,则地气上腾於太虚之内。气之中,地气主之,地气主则天气下降於有质之中。
帝曰:其升降何如?岐伯曰:气之升降,天地之更用也。
升,谓上升。降,谓下降。升极则降,降极则升,升降不已,故彰天地之更用也。
帝曰:愿闻其用何如?岐伯曰:升已而降,降者谓天;降已而升,升者谓地。
气之初,地气升;气之中,天气降。升已而降以下,彰天气之下流;降已而升以上,表地气之上应。天气下降,地气上腾,天地交合,泰之象也。《易》曰:天地交泰。是以天地之气升降,常以三十日半下上,下上不已,故万物生化,无有休息,而各得其所也。
天气下降,气流於地;地气上升,气腾於天。故高下相召,升降相因,而变作矣。
气有胜复,故变生也。○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纪大论》云:天地之气,盈虚何如?日天气不足,地气随之,地气不足,天气从之,运居其中,而常先也。恶所不胜,归所和同,随运归从而生其病也。故上胜则天气降而下,下胜则地气迁而上,多少而差其分,微者小差,甚者大差,甚则位易气交,易则大变生而病作矣。帝曰:善。寒湿相遘,燥热相临,风火相值,其有问乎?岐伯曰:气有胜复,
胜复之作,有德有化,有用有变,变则邪气居之。
夫抚掌成声,沃火生沸,物之交合,象出其问,万类交合,亦由是矣。天地交合,则八风鼓拆,六气交驰於其问,故气不能正者,反成邪气。
帝曰:何谓邪乎?
邪者,不正之目也。天地胜复,则寒暑燥湿风火六气互为邪也。
岐伯曰:夫物之生从於化,物之极由乎变,变化之相薄,成败之所由也。
夫气之有生化也,不见其形,不知其情,莫测其所起,莫究其所止,而万物自生自化,近成无极,是谓天和。见其象,彰其动,震烈刚暴,飘泊骤卒,拉坚摧残,折拆鼓栗,是谓邪气。故物之生也静而化成,其毁也躁而变革,是以生从於化,极由乎变,变化不息,则成败之由常在,生有涯分者,言有终始尔。○新校正云:按《天元纪大论》云:物生谓之化,物极谓之变。
故气有往复,用有迟速,四者之有,而化而变,风之来也。
天地易位,寒暑移方,水火易处,当动用时,气之迟速往复,故不常在。虽不可究识意端,然微甚之用,而为化为变,风所由来也。人气不胜,因而感之,故病生焉,风匪求胜於人也。
帝曰:迟速往复,风所由生,而化而变,故因盛衰之变耳。成败倚伏游乎中,何也?
夫倚伏者,祸福之萌也。有祸者,福之所倚也。有福者,祸之所伏也。由是故祸福互为倚伏,物盛则衰,乐极则哀,是福之极,故为祸所倚。否极之泰,未济之济,是祸之极,故为福所伏。然吉凶成败,目击道存,不可以终,自然之理,故无尤也。
岐伯曰:成败倚伏生乎动,动而不已,则变作矣。
动静之理,气有常运,其微也为物之化,其甚也为物之变。化流於物,故物得之以生,变行於物,故物得之以死。由是成败倚伏,生於动之微甚迟速尔,岂唯气独有是哉?人在气中,养生之道,进退之用,当皆然也。○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论》云:阴阳之气,清静则生化治,动则苛疾起,此之谓也。
帝曰:有期乎?岐伯曰:不生不化,静之期也。
人之期可见者,二也。天地之期,不可见也。夫二可见者,一日生之终也,其二日变易,与土#13同体。然后拾小生化,归於大化,以死后犹化变未已,故可见者二也。天地终极,人寿有分,长短不相及,故人见之者鲜矣。
帝曰:不生化乎?
言亦有不生不化者乎?
岐伯曰:出入废则神机化灭,升降息则气立孤危。
出入,谓喘息也。升降,谓化气也。夫毛羽保鳞介,及飞走歧行,皆生气根於身中,以神为动静之主,故曰神机也。然金玉土石,镕涎草木,皆生气根於外,假气以成立主持,故曰气立也。《五常政大论》曰:根於中者,命日神机,神去则机息。根於外者,命日气立,气止则化绝。此之谓也。故无是四者则神机与气立者,生死皆绝。○新校正云:按《易》云: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周礼大宗伯》有天产、地产,《大司徒》云动物、植物。即此神机、气立之谓也。(蛟,音祁。)
故非出入,则无以生长壮老已;非升降,则无以生长化收藏。
夫自束自西,自南自北者,假出入息以为化主。因物以全质者,承阴阳升降之气以作生源,若非此道,则无能致是生者也。
是以升降出入,无器不有。
包藏生气者,皆谓生化之器,触物然矣。夫窍横者,皆有出入去来之气。窍竖者皆有阴阳升降之气往复於中。何以明之?则壁窗户牖两面伺之,皆承来气冲击於人,是则出入气也。夫阳升则井寒,阴升则水暖,以物投井,及叶坠空中,翩翩不疾,皆升气所碍也。虚管溉满,捻上悬之,水固不泄,为无升气而不能降也,空瓶小口,顿溉不入,为气不出而不能入也。由是观之,升无所不降,降无所不升,无出则不入,无入则不出。夫群品之中,皆出入升降不失常守,而云非化者,未之有也。有失#14无失,有情无情,去出入,已升降,而云存者,未之有也。故日升降出入,无器不有。
故器者,生化之宇,器散则分之,生化息矣。
器,谓天地及诸身也。宇,谓屋宇也。以其身形,包藏府藏,受纳神灵,与天地同,故皆名器也。诸身者,小生化之器宇,太虚者,广生化之器宇也。生化之器,自有小大,无不散也。夫小大器,皆生有涯分,散有远近者也。
故无不出入,无不升降。
真生假立,形器者,无不有此二者。
化有小大,期有近远,
近者不见远,谓远者无涯。远者无常,见近而叹,有其涯矣。既近远不同期,合散殊时节,即有无交竞,异见常乖。及至分散之时,则近远同归於一变。
四者之有,而贵常守。
四者,谓出入升降也。有出入升降,则为常守。有出无入,有入无出,有升无降,有降无升,则非生之气也。若非胎息道成,居常而生,则未之有屏出入息,泯升降气而能存其生化者,故贵常守。
反常则灾害至矣。
出入升降,生化之元主,故不可无之。反常之道,则神去其室,生化微绝,非灾害而何哉!.
故曰:无形无患,此之谓也。
夫喜於遂,悦於色,畏於难,惧於祸,外恶风寒暑湿,内繁饥饱爱欲,皆以形无所隐,故常婴息累於人闲也。若便想慕滋芟,嗜欲无厌,外附权门,内丰情伪,则动以牢纲,坐招墦炳#15,欲思释缚,其可得乎!是以身为息阶尔。《老子》曰:吾所以有大息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息。此之谓也。夫身#16形与太虚释然消散,复未知生化之气,为有而聚耶?为无而灭乎?
帝曰:善。有不生不化乎?
言人有逃阴阳,免生化,而不生不化无始无终,同太虚自然者乎?
岐伯曰:悉乎哉问也?与道合同,惟真人也。
真人之身,隐见莫测,出入天地内外,顺道至真以生,其为小也入於无问,其为大也过虚空界,不与道如一,其孰能尔乎!
帝曰:善。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四十竟
#1如:顾本作『知』。
#2之:顾本无『之』字。
#3气别为王:顾本作『气则为主』。
#4时:顾本作『期』。
#5至:『至』字原脱,据顾本补。
#6至:原作『全』,据顾本改。
#7标:顾本作『飘』。
#8西:顾本作『丑』。
#9成:颇本作『乘』。
#10南:顾本作『酉』。
#11西一.原作『西』,据顾本改。
#12主:原作『生』,据顾本改。
#13土:顾本作『上』。
#14失:顾本作『识』下一『失』字仿此。
#15炳:顾本作『媾』。
#16身:原『身』下有『与』字,据顾本删。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四十一
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
气交变大论篇
新校正云:详此论专明气交之变,乃五运太过、不及、德化、政令、灾变、胜复为病之事。
黄帝问曰:五运更治,上应天期,阴阳往复,寒暑迎随,真邪相薄,内外分离,六经波荡,五气倾移,太过不及,专胜兼并,愿言其始,而有常名,可得闻乎?
期,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也。专胜,谓五运主岁太过也。兼并,谓主岁之不及也。常名,谓布化於太虚,人身参应病之形诊也。○新校正云:按《天元纪大论》云:五运相袭,而皆治之,终期之日,周而复始。
又云:五气运行,各终期日。《太始天元册文》曰:万物资始,五运终天。即五运更治上应天期之义也。
岐伯稽首再拜对曰:昭乎哉问也!是明道也。此上帝所贵,先师传之,臣虽不敏,往闻其旨。
言非己心之生知,备闻先人往古受传之遗旨也。
帝曰:余闻得其人不教,是谓失道,传非其人,慢泄天宝。余诚菲德,未足以受至道;然而众子哀其不终,愿夫子保於无穷,流於无极,余司其事,则而行之奈何?
至道者,非传之难,非知之艰,行之艰,圣人愍念苍生,同居永寿,故屈身降志,请受於天师。太上贵德,故后己先人,苟非其人,则道无虚授。黄帝欲仁慈惠远,博爱流行,尊道下身,拯乎黎庶,乃日余司其事则而行之也。
岐伯曰:请遂言之也。《上经》曰:夫道者,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可以长久,此之谓也。
夫道者,大无不包,细无不入,故天文地理人事咸通。○新校正云:详夫道者一节,与《着至教论》文重。
帝曰:何谓也?岐伯曰:本气位也。位天者,天文也。位地者,地理也。通於人气之变化者,人事也。故太过者先天,不及者后天,所谓治化而人应之也。
三阴三阳,司天司地,以表定阴阳生化之纪,是谓位天位地也。五运居中,司人气之变化,故日通於人气也。先天后天,谓生化气之变化所主时也。太过岁化先时至,不及岁化后时至。
帝曰:五运之化,太过何如?
太过,谓岁气有余也。○新校正云:详太过五化,具《五常政大论》中。
岐伯曰:岁木太过,风气流行,脾土受邪。
木余,故土气卑屈。
民病飧泄食臧,体重烦冤,肠呜腹支满。上应岁星。
飧泄,谓食不化而下出也。脾虚,故食喊,体重烦冤,肠呜腹支满也。岁木气太盛,岁星光明逆守,星属分皆灾也。○新校正云:按《藏气法时论》云:脾虚则腹满肠呜,飧泄食不化。
甚则忽忽善怒,眩冒巅疾。
凌犯太甚,则遇於金,故自#1病。○新校正云:按《玉机真藏论》云:肝脉太过,则令人喜怒忽忽眩冒巅疾。为肝实而然,则此病不独木太过遇金自病,肝实亦自病也。
化气不政,生气独治,云物飞动,草木不宁,甚而摇落,反胁痛而吐甚,冲阳绝者,死不治。上应太白星。
诸阳#2岁也。木余土抑,故不能布政於万物也。生气,木气也,太过故独治而生化也。风不务德,非分而动,则太虚之中,云物飞动,草木不宁,动而不止,金则胜之,故甚则草木摇落也。胁反痛,木乘土也。冲阳,胃脉也。木气胜而土气乃绝,故死也。金复而太白逆守,属星者危也。其灾之发,害於东方。人之内应,则先害於脾,彼伤#3奸也。《书》曰:满招损。此其类也。○新校正云:详此太过三化,言星之例有三,木与土运,先言岁镇,后言胜己之星;火与金运,先言荧惑太白,次言胜己之星,后再言荧惑太白;水运先言辰星,次言镇星,后再言辰星,兼见己胜之星也。
岁火太过,炎暑流行,肺金受邪。
火不以德,则邪害於金,若以德行,则政和平也。
民病疟,少气咳喘,血溢血泄注下,嗑燥耳聋,中热肩背热。上应荧惑星。
少气,谓气少不足以息也。血泄,谓泄利便血也。血溢,谓血上出於七窍也。注下,谓水利也。中热,谓胸心中也。背者,胸中之府,肩接近之,故胸心中及肩背热也。火气太盛,则荧惑光芒逆临,宿属分皆灾也。○新校正云:详火盛而克金,寒热交争,故为疟,按《藏气法时论》云:肺病者,咳喘。肺虚者,少气不痛甚能报息,耳聋哑乾。
则胸中痛,胁支满胁痛,膺背肩胛问,两臂内痛,
新校正云:按《藏气法时论》云:心病者,胸中痛,胁支满,胁下痛,膺背肩甲问痛,两臂内痛。
身热骨痛而为浸淫。
火无德令,纵热害金,水为复伟,故火自病。○新校正云:按《玉机真藏论》云:心脉太过,则令人身热而肤痛,为浸淫。此云骨痛者,误也。
收气不行,长气独明,雨水霜寒。
今详水字当作冰。
上应辰星。
金气退避,火气独行,水气折之,故雨零冰雹及遍降霜寒而杀物也。水复於火,天象应之,辰星逆凌,及#4寒灾於物也。上#5辰星者,常在日之前后三十度。其灾磨之,当至南方。在人之应,则内先伤肺,后反伤心。○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论》雨水霜寒作雨冰霜雹。
上临少阴少阳,火墦媾,水泉个,物焦槁,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论》云:赫曦之纪,上征.而收气后。又《六元正纪大论》云:戊子一戊午太征,上临少阴,戊寅、戊申太征,上临少阳,临者太过不及皆日天符。
病反谵妄狂越,咳喘息呜,下甚血溢泄不已,太渊绝者,死不治。上应荧惑星。
诸戊岁也。戊午、戊子岁,少阴上临,戊寅、戊申岁,少阳上临,是谓天符之岁也。太渊,肺脉也。火胜而金绝故死。火既太过,又火热上临,两火相合,故形斯侯。荧惑逆犯,宿属皆危。○新校正云:详戊辰、戊戌岁,上见太阳,是谓天刑运,故当盛而不得盛,则火化喊半,非太过又非不及也。
岁土太过,雨湿流行,肾水受邪。
土无德乃尔。
民病腹痛,清厥意不乐,体重烦冤。上应镇星。
腹痛,谓大腹小腹痛也。清厌,谓足逆冷也。意不乐,如有隐忧也。土来刑水,天象应之,镇星逆犯,宿属则灾。○新校正云:按《藏气法时论》云:肾病者,身重。肾虚者,大腹小腹痛,清厥,意不乐。
甚则肌肉萎,足萎不收,行善痪,脚下痛,饮发中满食减,四支不举。
脾主肌肉,外应四支,又其脉起於足中指之端,循核骨内侧,斜出络咐。故病如是。○新校正云:按《藏气法时论》云:脾病者,身重善饥;肉萎,足萎不收,行善痪,脚下痛。又《玉机真藏论》云:脾太过,则令人四支不举。
变生得位,
新校正云:详太过五化,独此言变生得位者,举一而四气可知也。又以土王时月难知,故此详言之也。
藏气伏,化气独治之,泉涌河衍,涸泽生鱼,风雨大至,土崩溃,鳞见於陆,病腹满塘泄肠呜,反下甚,而太溪绝者,死不治。上应岁星。
诸甲岁也。得位,谓季月也。藏,水气也。化,土气也。土化太过,故水藏伏匿,百化气独治,土胜木复,故风雨大至,水泉涌,河渠溢,乾泽生鱼。湿既甚矣,风又鼓之,故土崩渍。土崩渍谓垣颓岸仆,山落地入也。河溢泉涌,枯泽水滋,鳞物丰盛、故见於陆也。太溪,肾脉也。土胜而水绝,故死。木来折土,天象逆临,加其宿属,正可忧也。○新校正云:按《藏气法时论》云:脾虚则腹满肠呜飧泄,食不化。
岁金太过,燥气流行,肝木受邪。
金暴虐乃尔。
民病两胁下少腹痛,目赤痛疡,耳无所闻。
两胁,谓两乳下胁之下也。少腹谓脐下两傍□骨内也。目赤,谓白睛色赤也。痛,谓□#7痛也。,谓四际睑睫之本也。(脸,音检。)
肃杀而甚,则体重烦冤,胸痛引背,两胁满且痛引少腹。上应太白星。
金气已过,肃杀又甚,木气内畏,感而病生。金盛应天,太白明大,加临宿属,心受灾害。○新校正云:按《藏气法时论》云:肝病者,两胁下痛,引少腹,肝虚则目吭吭无所见,耳无所闻。又《玉机真藏论》云:肝脉不及,则令人胸痛,引背下则两胁朕满。
甚则喘咳逆气,肩背痛,尸阴股膝脏踹腑足皆病。上应荧惑星。
火气复之,自生病也。天象示应,在荧惑,逆加守宿属,则可忧也。○新校正云:按《藏气法时论》云:肺病者,喘咳逆气,肩背痛,汗出,尸阴股膝脾端腑足皆痛。
收气峻,生气下,草木敛,苍乾雕陨,病反暴痛,脸胁不可反侧,
新校正云:详此云反暴痛,不言何所痛者。按《至真要大论》云:心胁暴痛,不可反侧。则此乃心胁暴痛也。
咳逆甚而血溢,太冲绝者,死不治。上应太白星。
诸庚岁也。金气峻疟,木气被#8刑,火未来复,则如是也。敛,谓已生枝叶,敛附其身也。太冲,肝脉也。金胜而木绝故死,当是之侯,太白应之,逆守星属,病皆危也。○新校正云:按庚子、庚午、庚寅、庚申岁上见少阴。少阳司天,是谓天刑运,金化喊半,故当盛而不得盛,非太过又非不及也。
岁水太过,寒气流行,邪害心火。
水不务德,暴虐乃然。
民病身热,烦心,躁悸,阴厥,上下中寒,谵妄心痛,寒气早至。上应辰星。
悸,心跳动也。谵,乱语也。妄,妄见闻也。天气水盛,辰星莹明,加其宿,属灾乃至。○新校正云:按阴厥在后,金不及复,则阴厥有治。
甚则腹大经肿,喘咳,寝汗出,憎风。
新校正云:按《藏气法时论》云:肾病者,腹大经肿,喘咳身重,寝汗出,憎风,再详太过五化,木言化气不政,生气独治;火言收气不行,长气独明;土言藏气伏,长气独治;金言收气峻,生气下。水当言藏气乃盛,长气失政。今独亡者,阙文也。
大雨至,埃雾朦郁。上应镇星。
水盛不已,为土所乘,故彰斯候,埃雾朦郁,土之气。肾之脉,从足下上行入腹,从肾上贯肝鬲,入肺中,循喉咙,故生是病。肾为阴,故寝则汗出而憎风也。外寝汗出,即其病也。夫土气胜,折水之强,故镇星明盛,昭其应也。
上临太阳,雨冰雪霜不时降,湿气变物,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论》云:流衍之纪,上羽而长气不化。又《六元正纪大论》云:丙辰、丙戌太羽上临太阳。临者,太过不及,皆日天符。
病反腹满肠呜,搪泄食不化,
新校正云:按《藏气法时论》云:脾虚则腹满肠呜,飧泄食不化。
渴而妄冒,神门绝者,死不治。上应荧惑、辰星。
诸丙岁也。丙辰、丙戌岁,太阳上临,是谓天符之岁也。寒气太甚,故雨化为冰雪,雨冰,则雹也。霜不时降,彰其寒也。土复其水,则大雨霖霪。湿气内深,故物皆湿变。神门,心脉也。水盛而火绝,故死。水盛火甚,则荧惑喊曜,辰星明莹,加以逆守宿,属则危亡也。○新校正云:详太过五化,独记火水之上临者,火临火,水临水,为天符故也。火临水为逆,水临木为顺,火临土为顺,水临土为运胜天,火临金为天刑运,水临金为逆,更不详出也。又此独言上应荧惑、辰星,举此一例,余从而可知也。
帝曰:善。其不及何如?
谓政化少也。○新校正云:详不及五化,具《五常政大论》中。
岐伯曰:悉乎哉问也1.岁木不及,燥乃大行,
清玲时至,加之薄寒,是谓燥气。
燥,金气也。
生气失应,草木晚荣,后时之谓失应也。
肃杀而甚,则刚木辟着,柔萎苍乾,上应太白星。
天地妻怆,日见朦昧,谓雨非雨,谓晴非晴,人意惨然,气象凝敛,是为肃杀甚也。刚,劲硬也。辟着,谓辟着枝茎,乾而不落也。柔,软也。苍,青也。柔木之叶,青色不变而乾卷也。木气不及,金气乘之,太白之明,光芒而照其空也。
民病中清,肪胁痛,少腹痛,肠呜塘泄,冻雨时至,上应太白星,
新校正云:按不及五化,民病证中,上应之星,皆言运星失色,畏星加临,宿属为灾。此独言畏星,不言运星者,经文阙也。当云上应太白星、岁星。
其谷苍。
金气乘木,肝之病也。乘此气者,肠中自呜而沧泄也,即无朕胁少腹之痛疾也。微者善之,甚者止之,遇夏之气,亦自止也,遇秋之气,而复有之。凉雨时至,谓应时而至也,金土齐化,故冻雨俱行,火气来复,则夏雨少。金气胜木,太白临之,加其宿属分皆灾也。金胜毕岁,火气不复,则苍色之谷不成实也。○新校正云:详中清、脍胁痛,少腹痛,为金乘木,肝病之状。肠呜沧泄,乃脾病之证。盖以木少,脾土无畏,侮反受邪之故也。
上临阳明,生气失政,草木再荣,化气乃急,上应太白、镇星,其主苍早。
诸丁岁也。丁卯、丁酉岁阳明上临,是谓天刑之岁也。金气承天,下胜於木,故生气失政,草木再荣。生气失政,故木华晚启。金气抑木,故秋夏始荣,结实成熟,以化气急速,故晚结成就也。金气胜木,天应同之,故太白之见,光芒明盛。木气既少,土气无制,故化气生长急速。木少金胜,天气应之,故镇星,、太白,润而明也。苍色之物,又早凋落,木少金乘故也。○新校正云:按不及五化,独纪木上临阳明,土上临厥阴,水上临太阴,不纪木上临厥阴,土上临太阴,金上临阳明者,经之旨各记其甚者也。故於太过运中,只言火临火,水临水。此不及运中,只言木临金,土临木,水临土。故不言厥阴临木,太阴临土阳明临金也。
复则炎暑流火,湿性燥,柔脆草木焦槁,下体再生,华实齐化,病寒热疮疡痹胎瘫座,上应荧惑、太白,其谷白坚。
火气复金,夏生大热,故万物湿性,时变为燥。流火烁物,故柔脆草木及蔓延之类皆上乾死,而下体再生。若辛热之草,死不再生也。小热者死少,大热者死多,火大复已,土气问至,则冻雨降,其酸苦甘咸性寒之物,乃再发生,新开之与先结者,齐承化而成熟。火复其金,太白喊曜,荧惑上应,则溢光芒,加其宿属,则皆灾也。以火反复,故日白坚之谷,秀而不实。白露早降,收杀气行,寒雨害物,虫食甘黄,脾土受邪,赤气后化,心气晚治,上胜肺金,白气乃屈,其谷不成,咳而叹,上应荧惑、太白星。
阳明上临,金自用事,故白露早降。
寒凉大至,则收杀气行。以太阳居土湿之位,寒湿相合,故寒雨害物,少於成实。金行伐木,假途於土,子居母内,虫之象也。故甘物黄物,虫蠹食之。清气先胜,热气后复,复已乃胜,故火赤之气后生化也。赤后化,谓草木赤华及赤实者,皆后时而再荣秀也。其五藏则心气晚王,胜於肺,心胜於肺,则金之白气乃屈退也。金谷,稻也。轨,鼻中水出也。金为火胜,天象应同,故太白芒灭,荧惑益明。
岁火不及,寒乃大行,长政不用,物荣而下,凝惨而甚,则阳气不化,乃折荣美,上应辰星。
火少水胜,故寒乃大行,长政不用,则物容卑下。火气既少,水气洪盛,天象出见,辰星益明。
民病胸中痛,胁支满,两胁痛,膺背肩胛问及两臂内痛,
新校正云:详此证与火太过,甚则反病之状同,傍见《藏气法时论》。
郁冒朦昧,心痛暴疮,胸腹大,胁下与腰背相引而痛,
新校正云:按《藏气法时论》云:心虚则胸腹大,胁下与腰背相引而痛。
甚则屈不能伸,髋□如别,上应荧惑、辰星,其谷丹。
诸癸岁也。息,以其脉行於是也。火气不行,寒气禁固,髋□如别,屈不得伸。水行乘火,故荧惑芒灭,丹谷不成,辰星临其宿属之分,则皆灾也。
复则埃郁,大雨且至,黑气乃辱,病惊溏腹满,食饮不下,寒中肠呜,泄注腹痛,暴挛痿痹,足不任身,上应镇星、辰星,玄谷不成。
埃郁云雨,土之用也。复寒之气叉以湿,湿气内淫,则生腹疾身重,故如是也。黑气,水气也。辱,屈辱也。骛,鸭也。土.复於水,故镇星明润,临犯宿属,则民受病灾矣。(骛,音木。)
岁土不及,风乃大行,化气不令,草木茂荣,飘扬而甚,秀而不实,上应岁星。
木无德也。木气专行,故化气不令。生气独擅,故草木茂荣。飘扬而甚,是木不以德。土气薄少,故物实不成。不实,谓枇恶也。土不及,木乘之,故岁星之见,润而明也。
民病飧泄霍乱,体重腹痛,筋骨县复,肌肉娴酸,善怒,藏气举事,垫虫早附,咸病寒中,上应岁星、镇星,其谷。
诸己岁也。风客於胄,故病如是。土气不及,水与齐化,故藏气举事,垫虫早附於阳气之所,人皆病中寒之疾也。繇,摇也。筋骨摇动,已复常则已孙复也。土抑不伸,若岁星临宿属,则皆灾。○新校正云:详此文云筋骨丝复,王氏虽注,义不可解。按《至真要大论》云:筋骨繇并。疑此复字并字之误。
复则收政严峻,名木苍凋,胸胁暴痛,下引少腹,善太息,虫食甘黄,气客於脾,谷乃减,民食少失味,苍谷乃损,
金气复木,故名木苍凋。金入於土,母怀子也。故甘物黄物,虫食其中。金入土中,故气客於脾。金气大来,与土仇复,故减实,谷不成也。
上应太白、岁星。
太白芒盛,岁减明也。经少此六字,缺文。
上临厥阴,流水不冰,垫虫来见,藏气不用,白乃不复,上应岁星,民乃康。
己巳己亥岁,厥阴上临,其岁少阳在泉,火司於地,故垫虫来见,流水不冰也。金不得复,故岁星之象如常,民康不病。○新校正云:详木不及上临阳明,水不及上临太阴,俱后言复。此先言复而后举上临之候者,盖白乃不复,嫌於此年有复也。
岁金不及,炎火乃行,生气乃用,长气专胜,庶物以茂,燥烁以行,上应荧惑星。
火不务德,而袭金危,炎火既流,则夏生大热。生气举用,故庶物蕃茂。燥烁气至,物不胜之,烁胜之,烁石流金,涸泉焦草,山泽翻燎,雨乃不降。炎火大盛,天象应之,荧惑之见而大明也。
民病肩背瞥重,鼾嚏,血便注下,收气乃后,上应太白星,其谷坚芒。
诸乙岁也。香,谓问也。受热邪故生是病。收,金气也。火先胜,故收气后。火气胜金,金不能盛,若荧惑逆守,宿属之分皆受病。○新校正云:详其谷坚芒,白色可见,故不云其谷白也。经云上应太白,以前后例相照,经脱荧惑二字。及详王注言荧惑逆守之事,益知经中之阙也。
复则寒雨暴至,乃零冰雹,霜雪杀物,阴厥且格,阳反上行,头脑户痛,延及脑顶,发热,上应辰星,
新校正云:详不及之运,克我者行胜,我者之子来复,当来复之后,胜星喊曜,复星明大。此只言上应辰星,而不言荧惑者,阙文也。当云上应辰星、荧惑。
丹谷不成,民病口疮,甚则心痛。
寒气折火,则见冰雹霜雪,冰雹先伤而霜雪后损,皆寒气之常也。其灾害乃伤於赤化也。诸不及而为胜所犯,子气复之者,皆归其方也。阴厥,谓寒逆也。格,至也,亦拒也。水行折火,以救困金,天象应之,辰星明莹。赤色之谷,为霜雹损之。
岁水不及,湿乃大行,长气反用,其化乃速,暑雨数至,上应镇星。
湿大行,谓数雨也。化速,谓物早成也。火湿齐化,故暑雨数至,乘水不及而土胜之,镇星之象,增益光明,逆凌留犯其又甚矣。
民病腹满身重,濡泄,寒疡流水,腰股痛发,腘股膝不便,烦冤足痿清厥,脚下痛,甚则胕肿,藏气不政,肾气不衡,上应辰星,其谷秬。
藏气不能申其政令,故肾气不能内致和平。衡,平也。辰星之应,当喊其明,或遇镇星临属宿者乃灾。○新校正云:详经云上应辰星,注言镇星,以前后例相校,此经阙镇星二字。
上临太阴,则大寒数举,垫虫早藏,地积坚冰,阳光不治,民病寒疾於下,甚则腹满浮肿,上应镇星,
新校正云:详木不及,上临阳明,上应太白、镇星,此独言镇星,而不言荧惑者,文阙也。盖水不及而又上临太阴,则镇星明盛,以应土气专盛,水既益弱,则荧惑无畏而明大。
其主谷。
诸辛岁也。辛丑、辛未岁上临太阴,太阳在泉,故大寒数举也。土气专盛,故镇星益明,妙谷应天岁成也。
复则大风暴发,草偃木零,生长不鲜,面色时变,筋骨并辟,肉娴痪,目视吭吭,物疏莹,肌肉胎发,气并鬲中,痛於心腹,黄气乃损,其谷不登,上应岁星。
木复其土,故黄气反损,而熬谷不登也,谓实不成无以登祭器也。木气暴复,岁星下临宿属分者灾。○新校正云:详此当云上应岁星、镇星尔。(茔,音问。)
帝曰:善。愿闻其时也。岐伯曰:悉乎哉问也木不及,春有呜条律畅之化,则秋有雾露清冻之政;春有惨凄残贼之胜,则夏有炎暑墦烁之复;其青东,
化,和气也。胜,金气也。复,火气也。火复於金,悉因其木。故灾青之作,皆在东方,余青同。○新校正云:按木火不及,先言春夏之化,秋冬之政者,先言木火之政化,次言胜复之变也。
其藏肝,其病内舍肚胁,外在关节。
东方,肝之主也。
火不及,夏有炳明光显之化,则冬有严肃霜寒之政;夏有惨赓凝冽之胜,则不时有埃昏大雨之复;其告南,
化,火德也。胜,水虐也。复,土变也,南方火也。
其藏心,其病内舍膺胁,外在经络。
南方,心之主也。
土不及,四维有埃云润泽之化,则春有呜条鼓拆之政;四维发振拉飘腾之变,则秋有肃杀霖霪之复;其青四维,
东南、东北、西南、西北方也。维,隅也。谓日在四隅月也。○新校正云:详土不及,亦先言政化,次言胜复也。
其藏脾,其病内舍心腹,外在肌肉四支。
四维,中央脾之主也。
金不及,夏有光显郁蒸之令,则冬有严凝整肃之应;夏有炎烁墦燎之变,则秋有冰雹霜雪之复;其告西,其藏肺,其病内舍膺胁肩背,外在皮毛。
西方,肺之主也。
水不及,四维有湍润埃云之化,则不时有和风生发之应;四维发埃昏骤注之变,则不时有飘荡振拉之复;其青北,
飘荡振拉,大风所作。○新校正云:详金水不及,先言火土之化,令与应,故不当秋冬而言也。次言者,火土胜复之变也。与木火土之例不同者,互文也。
其藏肾,其病内舍腰脊骨髓,外在溪谷踹膝。
肉之大会为谷,肉之小会为溪。肉分之问,溪谷之会,以行荣卫,以会大气。
夫五运之政,犹权衡也,高者抑之,下者举之,化者应之,变者复之,此生长化成收藏之理,气之常也。失常,则天地四塞矣。
失常之理,则天地四时之气闭#11塞,而无所运行,故动又有静,胜铃有复,乃天地阴阳之道。
故曰:天地之动静,神明为之纪,阴阳之往复,寒暑彰其兆,此之谓也。
新校正云:按故日已下,与《五运行大论》同,上两句又与《阴阳应象大论》文重,彼云阴阳之升降,寒暑彰其兆也。
帝曰:夫子之言五气之变,四时之应,可谓悉矣。夫气之动乱,触遇而作,发无常会,卒然灾合,何以期之?岐伯曰:夫气之动变,固不常在,而德化政令灾变,不同其候也。帝曰:何谓也?岐伯曰:东方生风,风生木,其德敷和,其化生荣,其政舒启,其令风,其变振发,其灾散落。
敷,布也。和,和气也。荣,滋荣也。舒,展也。启,开也。振,怒也。发,出也。散,谓物飘零而散落也。○新校正云:按《五运行大论》云:其德为和,其化为荣,其政为散,其令宣发,其变摧拉,其青为陨。义与此通。
南方生热,热生火,其德彰显,其化蕃茂,其政明曜,其令热,其变销烁,其灾燔。
新校正云:详《五运行大论》云:其德为显,其化为茂,其政为明,其令郁蒸,其变炎烁,其眚燔。
中央生湿,湿生土,其德溽蒸,其化丰备,其政安静,其令湿,其变骤注,其灾霖溃。
溽,湿也。蒸,热也。骤注,急雨也。霖,久雨也。渍,斓泥也。○新校正云:按《五运行大论》云:其德为濡,其化为盈,其政为谧,其令云雨,其变动注,其眚淫溃。(谧,音密。)
西方生燥,燥生金,其德清洁,其化紧敛,其政劲切,其令燥,其变肃杀,其灾苍陨。
紧,缩也。敛,收也。劲,锐也。切,急也。燥,乾也。肃杀,谓风动草树声若乾也。杀气太甚,则木青乾而落也。○新校正云:按《五运行大论》云:其德为清,其化为敛,其政为劲,其令雾露,其变肃杀,其眚苍落。
北方生寒,寒生水,其德凄沧,其化清谧,其政凝肃,其令寒,其#12变冻冽,其灾冰雪霜雹。
凄沧,薄寒也。谧,静也。肃,中外#13严整也。冻冽,甚寒也。冰雪霜雹寒气凝结所成,水复火则非时而有也。○新校正云:按《五运行大论》云:其德为寒,其化为肃,其政为静,其变凝冽,其眚冰雹。
是以察其动也,有德有化,有政有令,有变有灾,而物由之,而人应之也。
夫德化政令,和气也。其动静胜复,施於万物,皆悉生成。变与灾,杀气也,其用.暴速,其动骤急,其行损伤,虽皆天地自为动静之用,然物有不胜其动者,且损且病且死焉。
帝曰:夫子之言岁候,其不及太过,而上应五星。今夫德化政令,灾眚变易,非常而有也,卒然而动,其亦为之变乎?岐伯曰:承天而行之,故无妄动,无不应也。卒然而动者,气之交变也,其不应焉。故曰:应常不应卒。此之谓也。
德化政令,气之常也。灾眚变易,气卒交会而有胜负者也。常,谓岁四时之气不差晷刻者。不常,不久也。
帝曰:其应奈何?岐伯曰:各从其气化也。
岁星之化,以风应之。荧惑之化,以热应之。镇星之化,以湿应之,太白之化,以燥应之。辰星之化,以寒应之。气变则应,故各从其气化也。上文言复胜皆上应之,今经言应常不应卒,所谓无大变易而不应。然其胜复,当色有枯燥润泽之异,无见小大以应之。
帝曰:其行之徐疾逆顺何如?岐伯曰:以道留久,逆守而小,是谓省下。
以道,谓顺行。留久,谓过应留之日数也。省下,谓察天下人君之有德有过者也。
以道而去,去而速来,曲而过之,是谓省遗过也。
顺行已去,已去辄逆行而速,委曲而经过,是谓遗其过而辄省察之也。行急行缓,往多往少,盖谓罪之有大有小,按其遗而断之。
久留而环,或离或附,是谓议灾与其德也。
环,谓如环而绕,盘回而不去也。火议罪,金议杀,土木水议德。
应近则小,应远则大。
近,谓犯星常在,远,谓犯星去久。大小,谓喜庆及罚罪事。
芒而大倍常之一,其化甚;大常之二,其青发#15即也。
甚,谓政令大行也。发,谓起也。即,至也。金火有之。
小常之一,其化臧;小常之二,是谓临视,省下之过与其德也。
省,谓省察万国人吏侯王有德有过者也。故侯王人吏,安可不深思诫慎耶?
德者福之,过者伐之。
有德者,则天降福以应之。有过者,天降祸以淫之。则知祸福无门,惟人所召耳。
是以象之见也,高而远则小,下而近则大,
见物之理也。
故大则喜怒迩,小则祸福远。
象见高而小,既未即祸,亦未即福。象见下而大,福既不远,祸亦未遥。但当修德省过,以侯厥终。苟未能慎祸,而务求福佑,岂有是者哉。
岁运太过,则运星北越,
火运火星,木运木星之类也。北越,谓北而行也。
运气相得,则各行以道。
无克伐之嫌,故守常而各行於中道。
故岁运太过,畏星失色而兼其母;
木失色而兼玄,火失色而兼苍,土失色而兼赤,金失色而兼黄,水失色而兼白,是谓兼其母也。
不及,则色兼其所不胜。
木兼白色,火兼玄色,土兼苍色,金兼赤色,水兼黄色,是谓兼不胜也。
肖者瞿瞿,莫知其妙,闵闵之当,孰者为良,
新校正云:详肖者至为良,与《灵兰秘典论》重,彼有注。
妄行无征,示畏侯王。
不识天意,心私度之,妄言灾咎,卒无征验,适足以示畏之兆於侯王,荧惑於庶民矣。
帝曰:其灾应何如?岐伯曰:亦各从其化也,故时至有盛衰,凌犯有逆顺,留守有多少,形见有善恶,宿属有胜负,征应有吉凶矣。
五星之至,相王为时盛,囚死为衰。束行凌犯为顺,灾轻。西行凌犯为逆,灾重。留守日多则灾深,留守日少则灾浅。星喜润则为见善,星怒燥忧丧,则为见恶。宿属,谓所生月之属二十八宿,及十二辰相,分所属之位也。命胜星不灾不害,不胜星为灾小重,命与星相得虽灾无害。灾者,狱讼疾病之谓也。虽五星凌犯之事,时遇星之囚死时月,虽灾不成。然火犯留守逆临,则有诬缙狱讼之忧。金犯,则有刑杀气郁之忧。木犯,则有震惊风鼓之忧。土犯,则有中满下利驸肿之忧。水犯,则有寒气冲描#16之忧。故日,征应有吉凶也。
帝曰:其善恶何谓也?岐伯曰:有喜有怒,有忧有丧,有泽有燥,此象之常也,必谨察之。
夫五星之见也,从夜深见之。人见之喜,星之喜也。见之畏,星之怒也。光色微曜,乍明乍暗,星之忧也。光色迥然,不彰不莹,不与众同,星之丧也。光色圆明,不盈不缩,怡然莹然,星之喜也。光色勃然临人,芒彩满溢,其象懔然,星之怒也。泽,洪润也。燥,乾枯也。
帝曰:六者高下异乎?岐伯曰:象见高下,其应一也,故人亦应之。
观象观色,则中外之应,人天咸一矣。
帝曰:善。其德化政令之动静损益皆何如?岐伯曰:夫德化政令灾变,不能相加也。
天地动静,阴阳往复,以德报德,以化报化,政令灾青及动复亦然,故日,不能相加也。
胜复盛衰,不能相多也。
胜盛复盛,胜微复微,不应以盛报微,以化报变,故日不能相多也。
往来小大,不能相过也。
胜复日数,多少皆同,故曰不能相过。
用之升降,不能相无也。
木之胜,金铃报,火土金水皆然,未有胜而无服者,故气不能相使无也。
各从其动而复之耳。
动叉有复,察动以言复也。《易》曰:吉凶悔吝生乎动。此之谓欤。天虽高不可度,地虽广不可量,以气动复言之,其犹视掌矣。
帝曰:其病生何如?岐伯曰:德化者气之祥,政令者气之章,变易者复之纪,灾青者伤之始。气相胜者和,不相胜者病,重感於邪则甚#17也。
祥,善应也。章,程也,式也。复纪,谓报复之纲纪也。重感,谓年气已不及,天气又见克杀之气,是为重感。重,谓重累也。
帝曰:善。所谓精光之论,大圣之业,宣明大道,通於无穷,究於无极也。余闻之,善言天者,必应於人,善言古者,必验於今,善言气者,必彰於物,善言应者,同天地之化,善言化言觐者,通神明之理,非夫子孰能言至道欤!
太过不及,岁化无穷,气交迁变,流於无极。然天垂象,圣人则之以知吉凶。何者?岁太过而星大或明莹,岁不及而星小或失色,故吉凶可指而见也。吉凶者何?谓物禀五常之气以生成,莫不上参应之,有否有宜,故日吉凶斯至矣。故日善言天者,叉应於人也。言古之道,而今叉应之,故日善言古者,叉验於今也。化气生成,万物皆禀,故言气应者,以物明之,故日善言应者,叉彰於物也。彰,明也。气化之应,如四时行,万物备,故善言应者,叉同天地之造化也。物生谓之化,物极谓之变,言万物化变终始,叉契於神明运为,故言化变者,通於神明之理。圣人智周万物,无所不通,故言叉有发,动无不应之也。
乃择良兆而藏之灵室,每旦读之,命日气交变,非斋戒不敢发,慎传也。
灵室,谓灵兰室,黄帝之书府也。○新校正云:详此文与《六元正纪大论》末同。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四十一竟
#1自:原作『目』,据顾本改。
#2阳:顾本作『壬』。
#3伤:原作『复』,据顾本改。
#4及:顾本作『乃』。
#5上:顾本作『占』。
#6饥:原作『肌』,据顾本改。
#7胶:顾本作『渗』。
#8被:原作『后』,据顾本改。
#9燥:原作『探』,据顾本改。
#10土:原作『上』,据顾本改。
#11闭:原作『问』,据顾本改。
#12其:原脱,据顾本补。
#13外:顾本作『列』。
#14用:顾本作『出』。
#15发:原脱,据王冰注补。
#16擂:顾本作『穑』。
#17甚:原作『至』,据顾本改。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四十二
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
五常政大论篇上
新校正云:详此篇统论五运有平气、不及、太过之事,次言地理有四方、高下、阴阳之异。又言岁有不病,而藏气不应,为天气制之,而气有所从之说,仍言六气五类相制胜,而岁有胎孕不育之理,而后明在气#1六化,五味有薄厚之异,而以治法终之。此篇之大概如此,而专名《五常政大论》者,举其所先者言也。
黄帝问曰:太虚寥廓,五运回薄,衰盛不同,损益相从,愿闻平气何如而名?何如而纪也?岐伯对曰:昭乎哉问也!木日敷和,
敷布和气,物以生荣。
火日升明,
火气高明。
土日备化,
广被化气,损於群品。
金曰审平,
金气清,审平而定。
水曰静顺。
水体清静,顺於物也。
帝曰:其不及奈何?岐伯曰:木日委和,
阳和之气,委屈而少用也。
火日伏明,
明曜之气,屈伏不伸。
土曰卑监,
土虽卑少,尤监万物之生化也。
金曰从革,
从顺革易,坚成万物。
水曰涸流。
水少,故流注乾涸。
帝曰:太过何谓?岐伯曰:木日发生,
宣发生气,万物以荣。
火曰赫曦,
盛明也。
土曰敦阜,
敦,厚也。阜,高也。土余,故高而厚。
金曰坚成,
气爽风劲,坚成庶物。
水曰流衍。
衍,伴衍也,溢也。
帝曰:三气之纪,愿闻其候?岐伯曰:悉乎哉问也!
新校正云:详此论与《五运行大论》及《阴阳应象大论》、《金匮真言论》相通。
敷和之纪,木德周行,阳舒阴布,五化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