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唐会要 >查看详情

《唐会要》·卷 二 十 二

宋朝 唐会要 王溥 著

社稷舊儀注。祭犧牲不得捶扑傷損。死則埋之。若有創病者。別卜。

  武德九年正月。親祀太社。詔曰。吉日惟戊。親祀太社。率從百僚。以祈五穀。今既南畝俶載。東作方興。州縣致祀。宜盡祗肅。四方之人。咸勤殖藝。別其姓類。命為宗社。京邑庶士。臺省群官。里閈相從。共遵社法。以時供祀。各申祈報。具立節文。明為典制。

  咸亨五年。三月十日詔。春秋二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用户评论

0人参与0条评价
没有更多数据...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