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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晉書卷十六志第六律曆上

唐朝 晉書 房玄龄等 著

易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夫神道廣大,妙本於陰陽;形器精微,義先於律呂。聖人觀四時之變,刻玉紀其盈虛,察五行之聲,鑄金均其清濁,所以遂八風而宣九德,和大樂而成政道。然金質從革,侈弇無方;竹體圓虛,修短利制。是以神瞽作律,用寫鍾聲,乃紀之以三,平之以六,成於十二,天之道也。又協時日於晷度,效地氣於灰管,故陰陽和則景至,律氣應則灰飛。灰飛律通,吹而命之,則天地之中聲也。故可以範圍百度,化成萬品,則虞書所謂「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者也。中聲節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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