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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版《宋书》志·卷三十二

南北朝 宋书 沈约 著

《五行传》说:“废弃法律,放逐功臣,杀死太子,以妾为妻,那么就会出现火不炎上的现象。”这是说火失其本性而造成灾害。又说:“眼光不明,这就叫做不哲。它的罪过是知罪而不罚,给它的惩罚是长期干旱炎热,给它的惩处足灾害。有时出现草木异常的妖孽,有时出现裸虫之孽,有时出现怪异之羊的灾祸,有时出现目病,有时出现赤眚、赤祥。惟水克火。”裸虫,刘歆解释,认为是羽虫。

魏明帝太和五年五月,清商殿发生火灾。当初,明帝还是平原王的时候,娶河南虞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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