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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校释》·第三十七章

老子道德经校释 老子 著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化。

  严可均曰:“能守”,王弼“守”下或有“之”字。

  谦之案:傅、范本“侯王”作“王侯”,景福本“若”作“而”。“之”字,景龙、御注、英伦、傅奕本均无,范本、室町本有。“无为而无不为”,即庄子天下篇所述关尹、老聃之道:“在己无居,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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