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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校释》·补注

老子道德经校释 老子 著

[[三章]]  使心不乱。

  谦之案:据想尔注校笺:“淮南子道应训、蜀志秦宓传及易艮卦孔疏、晋书吴隐之传、文选东京赋注所引此文,皆无‘民’,刘师培老子斠补谓唐初避讳删去,今此六朝写本无‘民’字,可证刘说之非。”

  虚其心。  谦之案:老子想尔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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