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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纲目(金陵本)》·第二十五卷 谷部(四)

本草纲目(金陵本) 佚名 著

[谷部第二十五卷] 谷之四

  (造酿类二十九种)

  [谷部第二十五卷\谷之四] 大豆豉

  (《别录》中品)【释名】时珍曰∶按∶刘熙《释名》云∶豉,嗜也。调和五味,可甘嗜也。许慎《说文》谓豉为配盐幽菽者,乃咸豉也。【集解】弘景曰∶豉出襄阳、钱塘者香美而浓,入药取中心者佳。藏器曰∶蒲州豉味咸,作法与诸豉不同,其味烈。陕州有豉汁,经年不败,入药并不如今之豉心,为其无盐故也。诜曰∶陕府豉汁,甚胜常豉。其法以大豆为黄蒸,每一斗,加盐四升,椒四两,春三日、夏二日、冬五日即成。半熟加生姜五两,既洁净且精也。时珍曰∶豉,诸大豆皆可为之,以黑豆者入药。有淡豉、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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