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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正义》·卷五 益稷第五

汉朝 尚书正义 孔安国 著
简体

益稷禹称其人,因以名篇。

[疏]传“禹称”至“名篇”○正义曰:禹言“暨益”、“暨稷”,是禹称其二人,二人佐禹有功,因以此二人名篇。既美大禹,亦所以彰此二人之功也。禹先言“暨益”,故“益”在“稷”上。马、郑、王所据《书序》此篇名为《弃稷》。“弃”“稷”一人,不宜言名又言官,是彼误耳。又合此篇于《皋陶谋》,谓其别有《弃稷》之篇,皆由不见古文,妄为说耳。

帝曰:“来,禹,汝亦昌言。”因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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