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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卷三十九 志第十九

舊唐書 劉昫等編 著

地理二

  河東道三 河北道四 山南道五

  河東道

  河中府 隋河東郡。武德元年,置蒲州,治桑泉縣,領河東、桑泉、猗氏、虞鄉四縣。二年,置蒲州總管府,管蒲、虞、泰、絳、邵、澮六州。三年,移蒲治河東縣,依舊總管府。其年,置溫泉縣。九年,又置都督府,管蒲、虞、芮、邵、泰五州,仍省溫泉縣。其年,罷都督府。貞觀八年,割虢州之永樂來屬。十七年,以廢虞州之安邑解縣、廢泰州之汾陰來屬。開元八年,置中都,改蒲州為河中府。其年,罷中都,依舊為蒲州,又與陝、鄭、汴、懷、魏為「六雄」。十二年,昇為「四輔」。天寶元年,改為河東郡。乾元元年,復為蒲州,割安邑屬陝州。三年四月,置河中府,析同州之朝邑,於河西鹽坊置河西縣來屬。元年建卯月,又為中都。元和三年,復為河中府。舊領縣五,戶三萬六千四百九十九,口十七萬三千七百八十四。天寶領縣八,戶七萬八百,口四十六萬九千二百一十三。元和領縣十一。在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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