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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百家公案》·第三回 访察除妖狐之怪

明朝 包公案-百家公案 安遇时等编 著

断云:

  张明为客到东京,好色心邪惹怪精。

  包公除斩妖狐后,自是人间得太平。

  话说仁宗宝元年间,包公在东京之日,适属县有姓张名明字晦之者,年二十岁,美姿容,善赋诗,尚未娶有室也。因在家安闲无事,父母命其收拾资本,出外为商。偶到东京而回,未及至家,泊船于岸。是夜月明如昼,明不能寐,披襟闲行,遂吟一绝云:

  荇带浦芽望欲迷,白鸥来往傍人飞。

  水边苔石青青色,明月芦花满钓矶。

  当日张明吟罢,俄然见一美人,望月而拜。拜罢,遂吟诗一首云:

  拜月下高堂,满身风露凉。

  曲栏人语静,银鸭自焚香。

  又曰:

  昨宵拜月月似镰,今宵拜月月如弦。

  直须拜得月满轮,应与嫦娥得相见。

  嫦娥孤凄妾亦孤,桂花凉影堕冰壶。

  年年空习羽衣曲,不省三更再遇无。

  美人吟毕,张明悦其美貌,遂趋前问日:"娘子何如而拜月也?"美人笑而答曰:"妾见物类尚且成双,吟此拜月之诗,意欲得一佳婿耳。"明曰:"娘子所愿何如?"美人曰:"妾意得婿如君,则妾之愿足矣,岂有外慕之心乎?"明见美人所言投机,遂乃喜不自胜,言曰:"世之姻缘有难遇而易合者,今宵是也。娘子若不弃,当与娘子偕至予舟同饮合卺之酒,可乎?"美人见明言此,全无难色,欣然与其登舟,相与对月而酌。既而与张明交会,极尽欢娱之美。次日明促舟回家,同美人拜见父母宗族。问张明何处得此美人,明答以娶某处良家之女。

  美人自入明家,勤纺织,缝衣裳,事舅姑。处宗族以睦,接邻里以和,待奴仆以恕,交妯娌以义,上下内外,皆得欢心,咸称其得贤内助焉。时包公因革猴节妇坊牌,案临属县,偶见其家有黑气冲天而起。包公即唤左右停止其处,请其宅左右问其故。包公曰:"此间有妖气,吾当往除之。"众皆骇异。

  先是美人泣谓明曰:"三日后大难已迫,妾必死矣。"明惊问其故,美人蔽而不言,惟曰:"君不忘妾情,此诚意外之望也。"凡四日而包公倏到,伏剑登门,观者罢市,美人惊愕失措,将欲趋避。包公以照魔镜略照,知其为狐,遂乃大叱之曰:"妖狐安往!"美人俯于地,泣吟一律曰:

  一自当年假虎威,山中百兽莫能欺。

  听水潇潇玄冬冱,走野茫茫黑夜啼。

  千岁变时成美女,五更啼处学婴儿。

  方今圣主无为治,九尾呈样定有期。

  美女吟毕,包公判曰:"汝乃异类,何得迷人?"即令李虎挥剑斩之,乃一狐耳。复唤张明问其来历。张明即以因商于外,泊舟得之前言说了。包公曰:"此妖孽如此,若非吾到此除之,则尔亦不免耗散其精神矣。"张明再拜,致谢包公之神明莫及。而明后遂无恙而终。此可以为心邪好色者之戒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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