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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七十一

宋朝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 杨仲良 著

神宗皇帝

  保甲

  熙宁三年十二月乙丑,中书言:『司农寺定畿县保甲条制,凡十家为一保,选主户有心力者一人为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选主户最有心力者及物产最高者一人为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乃选主户有行止材勇为众所伏者二人为都、副保正。凡选,一家两丁以上,通主客为之,谓之保丁,十五以上皆充。单丁、老幼、疾患、女户等,并令就近附保。两丁以上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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