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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一百二十四

宋朝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 杨仲良 著

徽宗皇帝

  追复元祐党人

  崇宁四年九月,九鼎成。己亥,御笔手诏:『元祐奸党诋讪先帝,罪在不赦。曩屈常宪,贷与之生,屏之远方,固无还理,弃死贬所,岂不为宜?今先烈绍兴,年谷丰稔,铸鼎以安庙社,作乐以协神民。嘉祥荐臻,和气浃洽,肆颁赦宥,覃及万方。兴造邦诬,久责遐裔,一夫失所,朕尚侧然,用示至仁,稍从内徙,服我宽德,其革尔心。应岭南移荆湖,荆湖移江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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