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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一百一十

宋朝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 杨仲良 著

哲宗皇帝

  常平仓

  元祐元年八月丁亥,司马光札子:『堪会熙宁之初,执政以旧常平法为不善,更将籴本作青苗钱散与人户,令出息二分。置提举官以督之。丰岁则农夫粜谷,十不得四五之价;凶年则屠牛卖肉,伐桑卖薪,以输钱于官。钱货愈重,谷直愈轻。朝廷深知其弊,故罢提举官,令将累年蓄积钱谷财物尽桩作常平仓钱物,委提点刑狱交割,主管依旧。常平仓法施行,今岁诸路,除有水災州军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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