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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正文·第三篇 清谈误国(附"格义")

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 陈寅恪 著

清谈的兴起,大抵由于东汉末年党锢诸名士遭到政治暴力的摧残与压迫,一变其具体评议朝廷人物任用的当否,即所谓清议,而为抽象玄理的讨论。启自郭泰,成于阮籍。他们都是避祸远嫌,消极不与其时政治当局合作的人物。

东汉清议的要旨为人伦鉴识,即指实人物的品题。郭泰与之不同。《后汉书》列传五八《郭泰传》云:

"林宗《郭泰)虽善人伦,而不为危言靉论,故宦官擅政而不能伤也,及党事起,知名之士多被其害,惟林宗及汝南袁闳得免焉。"

又《世说新语,政事类》何骠骑作会稽条注引《郭泰别传》略云:

"泰宇林宗,有人伦鉴识。自著书一卷,论取士之本。未行,遭乱亡失。"

又《抱朴子,外篇》四六《正郭篇》云:

"林宗周旋清谈闾阁,无救于世道之陵迟。"

郭泰为党人之一,"有人伦鉴识",可是"不为危言駸论?而"周旋清谈闾阎"。即不具体评议中朝人物,而只是抽象研讨人伦鉴识的理论。故清谈之风实由郭泰启之。郭泰之所以被容于宦官,原因也在这里。

然而,郭泰是一个开端。魏晋两朝清谈又不是同一面貌,同一内容。魏晋清谈可分前后两期。魏末西晋时代为清谈的前期。此时期的清谈为当政洽上的实际问题,与其时士大夫的出处进退关系至为密切。换言之,此时期的清谈,是士大夫藉以表示本人态度及辩护自身立场的东西。东晋一朝为清谈后期。清谈至东晋只为口中或纸上的玄言,巳失去政治上的实际性质,仅止作为名士身份的装饰品。

前期清谈因为是与清谈者本人生活最有关的问题,即当日政治党系的表现,故值得研究。这有"四本论"和"竹林七贤"两个大问题。

《世说新语,文学类》云:"钟会撰《四本论》始毕,甚欲嵇公《嵇康)一见,置怀中,既定,畏其难,怀不敢出,于户外逋掷,便回急走。"

刘注云:

"《魏志》曰:会论才性同异,传于世。四本者,言才性同,才性异,才性合,才性离也。尚书傅蝦论同,中书令李丰论异,侍郎钟会论合,屯骑校尉王广论离。文多不载。"

《世说新语》此条刘注为前期清谈的重要资料。按第一篇《魏晋统治者之社会阶级》说过,曹操求才三令,大旨以为有德者未必有才,有才者或负不仁不孝贪诈的污名,即未必有德。性者,仁孝道德也。曹操求才三令讲的实际就是才性异、才性离的问题。三令为曹魏皇室大政方针之宣言,与之同者即是曹党,反之即是与曹氏为敌的党派。有关四本论的四个人,傅嘏、钟会论同与合,李丰、王广论异与离。就其党系而言,后二人为曹党,前二人则属于与曹氏为敌的党派。何以见得?《三国志,魏志》二一《傅嘏传》略云:"曹爽秉政,何晏为吏部尚书。暇谓爽弟篯曰;'何平叔外静而内I舌巧,好利,不念务本。吾恐必先惑子兄弟,仁人将远,而钥政废矣。,晏等遂与嘏不平,因微事以免嘏官。起家拜荣阳太守,不行。太傅司马宣王()请为从事中郎。笛爽诛,为河南尹,迁尚书。正元二年春,#丘俭、文饮作乱。或以司马景王(师)不宜自行,可遣太尉孚往,惟嘏及王肃劝之。景王遂行。以蜈守尚书仆射,俱东。俭,钦破败,蜈有谋焉。及景王II,联与司马文王(昭)径还洛阳,文王遂以辅政。以功进封阳乡侯。"

据此可知傅嘏为司马氏的死党。东汉士大夫以仁孝道德(性)为本,为体,推广至于治国用兵之术(才)为末,为用。总而言之,本末必兼备,体用必合一。傅嘏所谓"才性同",正是东汉士大夫的主张,也是司马氏的主张。他的主张与曹操三令旨意完全不同。原因即在他所属的党派是与曹氏为敌的司马氏一党。

《三国志,魏志》二八《钟会传》略云:"掛丘俭作乱,大将军司马景王东征,会从,典知密事,卫将军司马文王为大军后继。景王莠于许昌,文王总统六军,会谋漠椎幄。时中诏敉尚书傅嘏,以东南新定,权留卫将军屯许昌,为内外之援,令蝦率诸军还。会与堠谋,使堠表上,辄与卫将军俱发,还到雜水南屯住。于是朝廷拜文王为大将军,辅政。会迁黄门侍郎,封东武亭侯,邑三百户。及《诸葛)诞反,车驾住项,文王至寿春,会复从行。寿春之破,会谋居多。亲待日隆,时人渭之子房。以中郎在大将军府管记室事,为腹心之任。"

据此又可知钟会也是司马氏的死党。他论"才性合",与傅嘏论"才性同"一样,服从于司马氏一党的需要。他们的分别只是德(体)才(用)的同一与合一之分。

李丰、王广不同。《世说新语,贤锾类》王公渊娶诸葛诞女条刘注引《魏氏春秋》云:"王广,字公渊,王凌子也。有风量才学,名重当世,与傅嫒等论才性同异,行于世。"

《三国志,魏志》二八《王凌传》云:"(凌子)广有志尚学行。(凌败并死,〉死时年四十

王凌为淮南三叛之一,司马东征王凌,王广与父俱死,其为曹氏之党,自不待言。他所论"才性离",与曹操三令的主旨正同。

《三国志,魏志》九《夏侯玄传》略云-"中书令李丰虽宿为大将军司马景王(师)所亲待,然私心在《夏侯)玄。遂结皇后父光禄大夫张缉,谋欲以玄辅政。嘉平六年二月,当拜贵人,丰等欲因御临轩,诸门有陛兵,诛大将军。大将军微闻其谋,请丰相见。丰不知而往,即杀之。"

据此又可知李丰也是曹氏之党,后为司马师所杀。其论"才性异",与曹操三令主旨亦同。只不过"才性离"是相对于钟会的"才性合"而言,"才性异",则是相对于傅嘏的"才性同"而言。再说"竹林七贤"。

"竹林七贤"是先有"七贤"而后有"竹林"。"七贤"所取为《论语》"作者七人"的事数,意义与东汉末年"三君"、"八俊"等名称相同,即为标榜之义。西晋末年,僧徒比附内典、外书的"格义"风气盛行,东晋之初,乃取天竺"竹林"之名,加于"七贤"之上,成为"竹林七贤"。东晋中叶以后,江左名士孙盛、袁宏、戴逵等遂著之于书(《魏氏春秋》、《竹林名士传》、《竹林七贤论》)。东晋有"兖州八伯,盖拟古之八俊"(《晋书》四九《羊曼传》〉。兖州为地名,"竹林"则非地名,亦非真有什么"竹林"。

《世说新语,伤逝类》"王濬冲为尚书令"条云:

"王冲《王戎)为尚书令,著公服,乘招车经黄公酒垆下过,顾谓后车客:'吾昔与嵇叔夜《嵇康乂阮頃宗(呒籍)共酣饮于此垆,竹林之游亦预其末。自嵇生夭,阮公亡以来,便为吋所稱绁。今日视此虽近,遨若山河。','

刘注引《竹林七贤论》曰:"俗传若此,颖川庾爰之尝以问其伯文康,文康云:'中朝所不闻,江左忽有此论,皆好事者为之也。','

据此可知王戎与嵇康、阮籍饮于黄公酒垆,共作"竹林之游",都是东晋好事者捏造出来的。"竹林"并无其处。

《世说新语,文学类》"袁彦伯作《名士传》成"条又云:

"袁彦伯《袁宏)作《名士传》成,(刘注:宏以夏侯太初、何平叔、王辅嗣为正始名士,阮嗣宗、嵇叔夜、山巨源、向子期、刘伯伦、阮仲容、王洧冲为竹林名士,裴叔则、乐彦辅、王夷甫、庾子、王安期、阮千里、卫叔宝、谢幼舆为中朝名士力见谢公《谢安;),公笑曰:'我尝与诸人道江北事,待作狡狯耳,彦伯遂以著书。'。

据此又可知所谓正始、竹林、中韌名士,即袁宏著之于书的,是从谢安处听来。而谢安自己却说他与诸人"道

江北事,特作狡狯?初不料袁宏著之于书。

河北民间以"竹林七贤"之,附会地方名胜。如《水经注》九《清水篇》清水出河内修武县之北黑山句下注云:

"又迳七贤祠东,左右筠篁列植,冬垔不变贞蕖。魏步兵校尉陈留阮籍,中散大夫谏国嵇康,晋司徒河内山涛.司徒琅邪王戎,黄门郎河内向秀,建威参军沛国刘伶,始平太守阮咸等同居山阳,结自傅之游,时人号之为'竹林七贤,,向子期所頃山阳旧居也。后人立庙于其处。"

又云:"郭缘生《述征记》所云白鹿山东南二十五里,有嵇公故居,以居时有遗竹焉,盖谓此也。"

所谓山阳故居筠篁列植,称康故居有遗竹,都是因为不明白"竹林七贤"名称的由来,所作的附会。

"竹林七贤"以稆康、阮籍、山涛为领袖,向秀、刘伶次之,王戎、阮咸为附属。王戌从弟衍本不预七贤之数,但也是气类相同的人物,可以合并讨论。

《晋书》四九《阮籍传》附《瞻传》云:"见司徒王戎,戎问曰:'圣入贵名教,老庄明自然,其旨同异?'瞻曰,将无同/戎咨嗟良久,即命辟之。世人渭之'三语掾'/《世说新语,文学类》亦载此事,但作王衍与阮修问对之词。其实问者之为王戎或王衍,答者之为阮膽或阮修,并不重要,重要的只是老庄自然与周孔名教相同之说点。"三语掾"之三语中,"将无"二语是助词,三语实仅"同"之一语。老庄自然与周孔名教相同之说为当时清谈主旨之所在,故王戎举之以问阮瞻。阮瞻的回答与王戎之意符合,故深得王戎的赏识。

关于周孔名教,据《老子》云:"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

又云:"始制有名。"王弼注云:

"始制谓朴散始为官长之时也。始制官长,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皁,故始制有名也

《庄子,天下篇》云-"春秋以道名分。"

据此可知名教或以名为教,依魏晋人的解释,即以官长君臣之义为教。这是人世求仕的人所宜奉行的东西。主张遵行名教,人世求仕,与主张崇尚自然,避世不仕,适相违反。名教与自然明明是不同的东西,何以王戎、阮瞻要说相同呢?这要了解瑰末以来的政治状况及嵇康等人的主张与遭遇。

在魏末晋初主张自然与名教互异的士大夫中,其崇尚名教一派的首领,如王祥、何曾、荀觊等三大孝,即辙佐司马氏夺取曹魏政权而做到三公的人。其眷怀魏室,不与司马氏合作的人,皆标榜老庄之学,以自然为宗。当时人物对名教与自然主张的不同,即是自身政洽立场的不同。

"七贤"之中,应推嵇康为第一人。嵇康的妻子是曹操曾孙之女(见《魏志》二〇《沛穆王林传》裴注引《嵇氏谱》〕。在政治上,嵇康积极反抗司马氏;在思想上,嵇康是主张自然的最激烈的领袖。

《魏志》二一《王粲传》裴注引嵇喜撰《嵇康传》略云:"少有偶才,旷迈不群,高亮任性,不修名香,宽简有大量。学不师授,博洽多闻,长而好老庄之业。性好脲食常采御上药。善属文论,弹琴咏诗,自足于怀抱之中。以为神仙者,禀之自然,非积学所致。超然独达,遂放世事,纵意于尘埃之表。撰录上古以来圣贤、隐逸、遍心、遗名者,集为传赞,自混沌至于管宁,凡百一十有九人,盖求之于宇宙之内,而发之乎千载之外者矣。故世人莫得而名焉。"

裴注又引《魏氏春秋》略云:

"康寓居河内之山阳县,与陈留阮籍、河内山涛、河南向秀、籍兄子咸、琅邪王戎、沛人刘伶相与友善,游于竹林,号为'七贤'。大将军尝欲辟康。康既有绝世之言,又从子不善,避之河东,或云'避世'。及山涛为选曹郎,举康自代,康答书拒绝,因自说不堪流俗,而非薄汤、武。大将军闻而怒焉。初,康与东平吕昭子巽弟安亲善。会巽淫安妻徐氏,而诬安不孝,囚之。安引康为证,康义不负心,保明其事。安亦至烈,有济世志力。钟会劝大将军因此除之,遂杀安及康。"

据此可知嵇康在当时是一个被号为主张老庄之自然(即避世),违反周孔之名教,不孝不仕的人。司马氏杀

桮康,加在他身上的罪名,正是不仕不孝,违反名教。

俞正燮《癸已存稿,书文选幽愤诗后》说:"乍观之,一似司马氏以名教杀康也者,其实不然也。"司马氏实以

名教杀嵇康,俞氏于此未能完全了解。

嵇康被杀后,其余主张自然的名士如向秀,据《世说新语,言语类参《晋书》四九《向秀传》)云:"嵇中敏既被诛,向子期举郡计入络,《司马)文王引进,问曰。闻君有箕山之志,何以在此?'对曰:'巢许捐介之士,不足多慕。'王大咨嗟。"

刘注引《向秀别传》略云-"(秀〉少为同郡山涛所知,又与谯国嵇康、东平吕安友善,并有拔俗之鈞,其进止无不同,而造事营生业亦不异。常与嵇康偶联于洛邑,与吕安灌园于山阳,不虑家之

有无,外物不足怫其心,弱冠著《儒道论》。后康被诛,秀遂失图,乃应岁举到京师,诣大将军司马文王。文王问曰:'闻君有箕山之志,何能自屈?'秀曰:尝谓彼人不达尧意,本非所慕也。'一坐皆说。随次转至黄门侍郎、散骑常侍。"

可知向秀在嵇康被杀后,完全改节失图,弃老庄之自然,遵周孔之名教。

至若阮籍,则不似嵇康积极反晋,而出之以消极的态度,虚与司马氏委蛇,遂得苟全性命。据《魏志》亡一《王粲传》《参《晋书》四九《阮籍传》)云-"籍才藻艳逸,而倜傥放荡,行己寡欲,以庄周为模则。官至步兵校尉。"

裴注弓I《魏氏春秋》略云-"籍旷达不瑪,不拘礼俗。性至孝,居丧虽不率常检,而毁几至灭性。后为尚书郎、曹爽参军,以疾归田里。岁余,爽诛,太傅及大将军乃以为从事中郎。后朝论以其名高,欲显崇之。籍以世多故,禄仕而已。闻歩兵校尉缺,厨多美酒,营人善豳酒,求为校尉,遂纵酒昏酣,遗落世事。箱口不论人过,而自然髙迈,故为礼法之士何曾等深所仇疾。大将军司马文王常保持之,卒以寿终。"

关于何曾的仇疾与司马昭的保持阮籍,据《世说新语,任诞类》云-"呒籍遭母丧.在晋文王坐进酒肉,司隶何耸亦在坐,曰:'明公方以孝治天下,而阮搭以重丧显于公坐,饮酒食肉,宜流之海外,以正风教/文王曰:'嗣宗《阮箱)毁颔如此,君不能共忧之,何谓?且有疾而饮酒食肉,固丧礼也/籍饮瞰不辍,神色自若。"

又《魏志》一八《李通传》裴注引王隐《晋书》所载李秉《家诫》略云:"(司马文王)曰:'天下之至慎,其惟阮嗣宗乎〗吾每与之言,言及玄远,而未曾评论时事.喊否人物,真可谓至慎矣。'',

可知阮籍虽不及嵇康的始终不屈身于司马氏,然而所为不过"禄仕"而巳,依旧保持了他的放荡不羁的行为,所以符合老庄自然之旨,故主张名教、身为司马氏佐命元勋的人,如何曾之流,必欲杀之而后怏。

自然之旨既在养生遂性,则阮籍的苟全性命,仍是自然而非名教。而他言必玄远,不评论时事,不臧否人物,被司马昭称为"天下之至慎",则不独用此以免杀身之祸,并且将东汉末年党锢名士具体指斥政治、表示天下是非的言论,一变而为完全抽象玄理的研究,遂开西晋以降清谈的风派。然则,所谓清谈,实始于郭泰,成于阮籍。

刘伶。《世说新语,任诞类》云:"刘伶恒纵酒放达,或脱衣裸形在屋中。"

则刘伶亦不过有托而逃,藉此表示不与司马氏合作而巳。这与阮籍的苟全性命,同是老庄自然之旨。乐广以为"名教中自有乐地",非笑此类行为,(见《世说新语,德行类〉广王平子、胡母彦国诸人皆以任放为达,或有裸体者"条及《晋书》四三《乐广传》)足证当时刘伶的放纵,出于他主张的自然之说。

阮咸。《晋书》四九《阮籍传》附《咸传》略云:"咸任达不拘,与叔父籍为竹林之游,当世礼法者讥其所为。居母丧,纵情越礼,素幸姑之婢。姑当归于夫家,初云留婢,既而自从去。时方有客,咸闻之,遽借客马追婢,既及,与婢累璩而还(参《世说新语I任诞类》"阮仲容先幸姑家解卑咪"条、"考《世说新语,任诞类》"阮仲容步兵居道南"条刘注引《竹林七贤论》云:

"诸阮前世皆儒学,善居室,惟咸一家尚道弃事,好酒而贫。"

所谓"儒学",即遵行名教之意;所谓"尚道",即崇尚自然之意。阮咸"尚道弃事","纵情越礼,素幸姑之婢",足证阮咸也是主张自然之说的人物。

据上引史料,可见自然与名教不同,本不能合一。魏末名士其初原为主张自然、高隐避世的人,至少对于司马氏的创业,不是积极赞助。然其中如山涛、王氏戎、衍兄弟,又自不同。象山涛,原是司马氏的姻戚。(山涛为司马弒妻张氏的中表亲,见《晋书》四三《山涛传》)其人虽曾"好老庄,与嵇康善",(《世说新语,政事类》"山公以器重朝望"条刘注引虞预《晋书》〉但后来终于依附司马氏,佐成亡魏成晋之业。王戎、王衍既与晋室开国元勋王祥为同族,王戎父王浑、王衍父王乂又都是司马氏的党与,家世遗传与环境熏习都足以使他们站到司马氏一边,致身通显。而他们早年本崇尚自然,栖隐不仕,后忽变节,立人之朝,位至宰执,势必不能不利用一己有的旧说或发明一种新说,以辩护其立场。这就是名教与自然相同之说的由来。此说意谓自然为体,名教为用,自然为名教之本。如袁宏《后汉纪》所云:"夫君臣父子,名教之本也。然则名教之作何为者也?盖准天地之性,求之自然之理,拟议以制其名,因循以弘其教,辩物成器,以通天下之务者也。是以离下莫尚于天地,故贵贱拟斯以辩物;尊卑莫大于父子,故君臣象兹以成器。天地无穷之道,父子不易之体,以无穷之天地,不易之父子,故尊皁永固而不逾,名教大定而不乱,置之六合,充塞宇宙,自今及古,其名不去者也。未有违失天地之性,而可以序定人伦矣。"(二六献帝初平二年述蔡邕宗庙之议)既然名教原是取法自然而设,则不独须贵名教,亦当兼明自然。有了此说,如山涛、王戎、王衍之辈,自可兼尊显的达官与清髙的名士于一身,既享朝端的富贵,仍存林下的风流,而无所惭忌。这是历史上名利并收的最显著的例子。由此可知名教与自然相同之说之所以成为清谈的核心,原有其政治上的实际功用。

如果是林泉隐逸清谈玄理,则纵使无益于国计民生,也不致误国。清谈误国,正因在朝廷执政即负有最大责任的达官,崇尚虛无,口谈玄远,不屑综理世务之故。《世说新语,轻诋类》桓公人洛条云:"桓公入洛,过淮泗,践北境,与诸僚屑登平乘楼,眺囑中原,慨然曰:'遂使神州陆沉,百年丘墟,王夷甫(王衍)诸人不得不任其责。,袁虎率尔对曰:'运自有废兴,岂必诸人之过?'"

袁虎不知桓温所以说王衍等人要负神州陆沉的责任,是因为王衍等那些负有最大责任的达官,崇尚虚无,不以国事为务。同书同类同条刘注引《八王故事》云:"夷甫虽居台司,不以事物自嬰,当世化之,羞言名教,自台郎以下,皆雅崇拱默,以遗事为髙。四海尚宁,而识者知其将乱。"

同书同类同条刘注引《晋阳秋》云:夷甫将为石勒所杀,渭人曰:吾等若不祖尚浮虚,不至于此。'',

《晋书》四三《王戎传》附《王衍传》略云:"衍自说少不豫事,欲求自免,因劝(石)勒称尊号。勒怒:君名盖四海,身居重任,少壮登朝,至于白首,何得言不豫世事邪?破坏天下,正是君罪。'……使人夜排墙填杀之。"

王衍与王戎一样,是主张名教与自然"将无同"的人物。刘注弓I《八王故事》等书说他"羞言名教","祖尚浮虚",是说他主张自然为名教之本。王衍少壮登朝,至于白首,位居台司,而存林下风流。"不以事物自婴",并由此博得四海美名。在他的影响下,自台郎以降,也都"雅崇拱默,以遗事为高"。这就必然要误国。王衍在临死之前所说"吾等若不祖尚浮虚,不至于此",表示他自己也觉察到了这个问题。

王衍死于宁平,宁平之难,死者数十万,西晋仅有的力量完全丧失,终至灭亡。《元和郡县图志》七《河南道三》亳州真源县条云:"宁平敁城在县西南五十五里,汉县地。晋永嘉五年,东海王越自阳城率甲士四万死于项,秘不发丧,石勒兵追之,及宁平城,焚越尸于此,数万众敛手受害,尸积如山,王夷甫亦遇害。"

《晋书》五九《东海王越传》略云:"永嘉五年薨于项,秘不发丧,以襄阳王范为大将军,统其众,还葬东海。石勒追及于苦县宁平城,将军钱出兵钜勒,战死,军。勒命焚越柩曰:'此人乱天下,吾为天下报之。'故烧其骨以报天地。于是数十万众,勒以睐困而射之,相践如山,王公士庶死者十余万。王弥弟珠焚其余众,并食之/'清谈误国是西晋灭亡的厣因之一。那时候的西晋官场是,一面侈谈名教与自然"梅无同",一面穷极奢侈享受,名士与高官合为一体,而变乱就在这种风气中孕育。此风不到西晋最后灭亡,不能终止。

附"格义"

《高僧传》四《晋离邑竺法雅传》云:

"竺法雅,河间人。凝正有器度,少善外学,长通佛义,衣冠仕子咸附谘窠。时依雅门徒,并世典有功,未養佛理。雅乃与康法朗等以经中事数拟配外书,为生解之例,谓之'格义'。及吡浮昙相等亦辩'格义',以训门徒雅风采洒落,春于枢机,外典、佛经,递会讲说,与道安、法汰每披释凑疑,共尽经要。"

"格义"的正确解释,应如《法雅传》所言。伹《法雅传》中—以经中事数拟配外书,为生解之例",数语尚不甚易解。考《世说新语,文学类》云:"殷中军被废,徙东阳,大读佛经,皆精解,唯至事数处不解。遇见一道人,问所籤,便释然。"刘孝标注云:"事数谓若五阴,十二入,四谛,十二因缘,五根,五九,七觉之声。"

又《出三藏记集》九《四阿琀暮沙序》(案此序当是道安所作)云:

"又有;&数悬事,皆访其人,为注其下。"

事数自应依刘孝标之说。而所谓"生解"者,六朝经典注疏中有"子注"之名,疑与之有关。因为"生"与"子","解"与"注",都是可以互训的字。所谓"子注"是取别本义同文异之文,列人小注之中,与大字正文互相配拟。这叫做"以子从母","事类相对"。这样的本子叫"合本"。"格义"的比较,是以内典与外书相配拟;"合本"的比较,是以同本异译的经典相参校。二者不同,但形式颇有近似之处,所以说"以经中事数配外书,为生解(;子注)之例"。例者,格义的形式如同合本子注之例也。

格义影响深远,不可忽视。《竺法雅传》说到法雅"外典、佛经《内典)递会讲说,与道安、法汰每披释凑疑,共尽经要"。《释僧光传》记述了道安与僧光的一席对话和讲道弘化。

"安曰:先旧格义于理多违/光曰:'且当分析《逍遥》,何容是非先达。'安曰弘赞理教,宜令允惬。法玟竞鸣,何先何后?'光乃与安、汰《法汰)等南游晋平,讲道弘化。"(《高僧传》五〉道安、法汰是性空本无义的创造者,其先实与格义有关。《法雅》、《僧光》二传所说"外典佛经递会讲说","且当分析《逍遥》,何容是非先达",都是明证。以外典如《庄子,逍遥游》与佛经互相配拟,递会讲说,非格义谓何?

又《高僧传》六《义解门,晋庐山释輦远传》记慧远讲"实相义"与《丧服经》云-"年二十四,便就讲说。尝有客听讲,难'实相义',往复移时,弥增疑昧。远乃弓I《庄子》义为连类.于是惑者晓然。是后安公特听慧远不废俗书。远内通怫理,外善群书,时远讲《丧服经》,雷次宗.宗炳等并执卷承旨。次宗后别著义琉,首称雷氏,宗炳因寄书嘲之曰:'昔与足下共于释和尚间面受此义,今便题卷首称雷氏乎?'其化兼道俗,斯类非一。"

慧远内通佛理,外善群书,化兼道俗。他讲实相义,引《庄子》义为连类,也正是受到格义的影响。又《颜氏家训》五《归心篇》云:"内外两教,本为一体。渐极为异,(案内外两教渐极为异之旨,可参道宣《广弘明集》二〇所载谢灵运《辩宗论深浅不同。内典初门,设五种禁,外典仁、义,礼、智、信,皆与之符。仁者,不杀之禁也。义者,不盗之禁也。礼者,不邪之禁也。智者,不淫之禁也。信者,不妄之禁也广颜之推"以经中事数《五戒〉拟配外书(五常)",虽然时代较晚,然而却是格义的遗风。

又《魏书》一一〇《释老志》云:

"敁其始修心则依佛、法、僧,谓之'三归',若君子之'三畏'也。又有五戒,去杀、盗、淫、妄言、饮酒,大意与仁、义、礼、智、信同,名为异耳。"

魏收所云也是当日格义之说,可与颜之推之言互相印证。

以天竺之"竹林"加于外典《论语"作者七人"之上而成"竹林七贤",亦格义的影响所致。晋孙绰制《道贤论》,又以天竺七僧比方竹林七贤,以法护匹山涛(《高僧传》一《昙摩罗叉传",白法祖匹嵇康《《高僧传》一《帛远传》),法乘匹王戎(《髙僧传》四《法乘传》〉,竺道潜匹刘伶(《高僧传》四《竺道潜传》〉,支遁匹向秀(《高僧传》四《支遁传",于法兰匹阮籍《高僧传》四《于法兰传》〉,于道邃匹阮咸(《高僧传》四《于道邃传》。此条严可均《全晋文》失载。〉乃以内教的七道,拟配外学的七贤。这是"格义"的支流。

自北宋以后,援儒人释的理学,皆格义之流。华严宗如圭峰大师宗密的疏《盂兰盆经》,以阐扬行孝之

义;作《原人论》而兼采懾道二家之说,恐又格义的变相。然则格义之为物,其名虽罕见于旧籍,其实则盛行于后世。它是我民族与他民族二种不同思想的初次混

合品,在我国哲学史上尤不可不作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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