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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正文·第二十一篇 佛教三题

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 陈寅恪 著

(―)佛教之于中国(夷夏之辨)

《魏书》一一四《释老志》略云-

"诸服其道者,则剃落须发,释累辞家,结师资,遵律度,相与和居,治心修净,行乞以自给。谓之沙门,或曰桑门,亦声相近,总谓之槽,皆胡言也。其为沙门者,初修十诫,曰沙弥,而终于二百五十,则具足成大僑。妇人道者曰比丘尼,其诚至于五百,皆以口为本,随事增数,在于防心,摄身,正口。心去贪、忿.痴,身除杀、淫、盗,口断妄杂诸非正言,总谓之十善道。能具此,谓之三业洧静。"

所谓"律度",即戒律。释迦牟尼为一贵族,佛教戒律可谓为贵族的民主宪法。"和居"表示为一个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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