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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经疏证》《本经疏证》·卷一

清朝 本经疏证 邹澍 著

上品,石十一味,草三味。

丹沙

味甘,微寒,无毒。主身体五脏百病,养精神,安魂魄,益气,明目,通血脉,止烦满、消渴,益精神,悦泽人面,杀精魅邪恶鬼,除中恶、腹痛、毒气、疥瘘、诸疮。久服通神明、不老、轻身、神仙。能化为汞,作末名真朱,光色如云母,可析者良。生符陵山谷,采无时。(恶磁石,畏咸水。)

丹沙生深山石崖间穴地,数十丈始见,其苗乃石也,谓之朱沙床。沙生石上,大者如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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