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唐律疏議卷第一名例 凡七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名例 凡一十一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三名例 凡一十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四名例 凡八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五名例 凡八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六名例 凡一十三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七衛禁 凡一十八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八衛禁 凡一十五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九職制 凡二十三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職制 凡一十九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一職制 凡一十七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二戶婚 凡一十四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三戶婚 凡一十八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四戶婚 凡一十四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五廄庫 凡二十八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六擅興 凡二十四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七賊盜 凡一十三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八賊盜 凡九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九賊盜 凡一十七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賊盜 凡一十五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一鬥訟 凡一十五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二鬥訟 凡一十六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三鬥訟 凡一十三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四鬥訟 凡一十六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五詐偽 凡二十七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六雜律 凡三十四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七雜律 凡二十八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八捕亡 凡一十八條
改醮婦人再嫁,謂之改醮。 攜子上奚夷反。 立廟服周立廟,謂立攜子家廟。服周,謂子為繼父服周親之服也。此惟據繼父生文。 服膺〔一二六〕古者,顏子事孔子,得一善言,則拳拳服膺。說者謂,膺,胸也。如今習儒業者,即謂之服膺。至如他學,不在服膺之限。 函杖上音含。訓容。按禮記,設席之制,謂講學之席間,相去可容一杖之地,使教學者將杖于此所容之地,指畫經義為講說之。 僵仆仰曰僵,伏曰仆。 忽遽猶急速也。 為經上于偽反。 瞋恨〔一二七〕上音嗔。訓怨也。 死不吊者三謂畏、壓、溺,此三者雖至于死,皆非本情,故于禮不吊。 嬉戲上音希。 合藥上音閤。 父為子天事出春秋傳。義見前解。 有隱無犯按周禮云,事親有隱而無犯。〔一二八〕謂隱親之過惡,但可諫諍,無令陷于非僻。若不諫而犯之者,是為不孝。 顧復謂生子之時,母以劬勞之恩,顧厚于子,至子長,或以孝養之心,恭復其母,是名顧復。 心喪按禮,古者尊無二上。謂父在為母服周,又妾子喪所生之母服周。然周期之外,不可便同無服,凶服雖去,于心猶有喪制,謂不視樂,不居寢,不飲酒食肉,不參預吉席,但得釋此凶服而已。又,諸弟子喪孔子,若喪父而無服,是師者亦有心喪之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