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唐律疏議卷第一名例 凡七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名例 凡一十一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三名例 凡一十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四名例 凡八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五名例 凡八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六名例 凡一十三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七衛禁 凡一十八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八衛禁 凡一十五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九職制 凡二十三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職制 凡一十九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一職制 凡一十七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二戶婚 凡一十四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三戶婚 凡一十八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四戶婚 凡一十四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五廄庫 凡二十八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六擅興 凡二十四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七賊盜 凡一十三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八賊盜 凡九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九賊盜 凡一十七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賊盜 凡一十五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一鬥訟 凡一十五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二鬥訟 凡一十六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三鬥訟 凡一十三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四鬥訟 凡一十六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五詐偽 凡二十七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六雜律 凡三十四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七雜律 凡二十八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八捕亡 凡一十八條
導德導訓引。謂將此德義,引納人民之為善也。民知為善之樂,即謂之善政;善政既成,則不加刑戮而民自無犯也。 齊禮謂能使在下者齊知禮讓。 移風易俗謂此邦之民,舊多薄惡,今之長吏,能舉善薦賢,教勸孝悌,寬免課役,誘導農桑,使上下各安于禮讓,如此之用,是能移換昔日之風,變易如此之俗也,故云移風易俗也。 崇飾猶增修也。 政跡即前所謂導德齊禮,移風易俗之謂也。 冠婚上音貫。按禮,男子年十五,即加冠于首,故謂之冠。若天子,即十二歲;不名之冠,即云加元服。 殯殮權葬謂之殯。著服,謂之小殮;入柩,謂之大殮。 饋餉謂將物與人也。 縞紵上音浩。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