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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第七卷齐

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 缪荃孙 著

高帝建元元年(魏太和三年)四月甲午,即皇帝位于南郊,设坛柴燎告天,大赦。改昇明三年为建元元年。赐人爵二级,文武进位二等。
封宋帝为汝阴王,筑宫丹阳县,优崇之礼,皆仿宋初。降宋晋熙王燮等为公,郡公主为县君,县公主为乡君。诏:宋氏通侯,宜随运省替。惟留刘穆之、何无忌、王弘之后,降爵有差。以司空褚渊为司徒。诏:劫贼余口,没在台府者,悉原赦。诸负亹流徙,听还本土。以齐国左卫将军陈显达为中护军,以中领军王敬则为南兖州刺史,左卫将军李安民为中领军,以荆州刺史嶷为尚书令、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扬州刺史,西中郎将晃为南徐州刺史。断四方上庆礼。己亥,诏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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