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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第四十四卷清乾隆(一)

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 缪荃孙 著

高宗乾隆元年正月乙卯,禁盐捕私扰。丙辰,高其倬因病解任,顾琮署江苏巡抚。
二月甲戌,给江南佐杂养廉。庚辰,免江苏宿迁、睢宁、桃源三县涸复改科及上年淤地未完赋额。乙酉,定两江军田议赎、议贴条例。辛卯,程元章为漕运总督。
三月癸卯,增设两淮板浦场大使。裁马塘、余中、白驹、莞渎四场,并更定泰州、通州分司管辖。各场及淮南场灶隶通、泰二分司。丁未,免江南贡鲜折价。戊申,李根云为两淮盐运使。辛亥,定江苏采办洋铜、滇铜事宜。
四月癸巳,免江南阜宁等州县雍正十三年未完缓征漕粮。
五月癸卯,谕江南兴修水利之法。庚戌,训江南民俗敦崇节俭。壬子,命江南副总河移驻徐州。丁巳,谕江南严查沿江塘汛船户,毋任窝藏盗贼。戊午,申禁漕粮积弊。癸亥,江苏丹徒县盐枭插旗纠众滋事,谕严治之。
六月戊辰,赈萧县等州县水灾。辛未,定江南水利岁修。丙戌,程元章迁,补熙为漕运总督。丁亥,南天祥为松江提督。辛卯,命勘查江南被水乡村,酌免本年额赋。壬辰,苏松镇总兵请免西里里也国税,谕以国家抚绥四方自有大纲,斥之。
七月丁酉,免从前收受两淮盐务费及规礼人员造册送部。己亥,设苏州海防道,专管海塘工程事务。壬子,赈萧、砀等州县卫水灾。
八月己巳,减江南昆山、新阳浮粮。壬申,加两江学政养廉。辛巳,停扬州商民浚河捐项。癸未,定两淮酌留安东县食盐各事宜。己丑,赈溧水等二十四县水灾。
九月乙卯,加赈萧县等三州县水灾。己未,赈江苏六合等十三州卫水灾。庚申,改漕标为三营,以左营副将为中营副将。增设左营游击、守备,右营游击、管辖守备各一员,千、把以下员额有差。
十月壬戌,顾琮丁忧,邵基为江苏巡抚。改正江宁等四县坐落田亩入本县额赋。丁卯,命查桃源一带应挑河道,以工代赈。辛巳,增设江南河兵战粮。癸未,除两淮盐课外公务薪水银。
十一月甲午,德尔敏为南河副总河。己未,赈常州等十二州县卫水灾。
十二月,赈娄县、溧水等十三州县水灾。甲戌,谕总理事务王大臣:“淮南预运引盐,所有请单、呈纲两次应纳钱粮,准于加斤时并完。”丁亥,吴纳哈卒,岱林布为江宁将军。免两淮莞渎等三场水灾灶户上年水灾额赋。
二年正月庚子,赵宏恩来京,庆复为两江总督。
二月癸酉,赈高淳水灾。戊子,修高堰一带石堤。
三月甲辰,礼部请准上下两江分闱乡试。谕斥之。壬子,三保巡视两淮盐政。
四月庚申,命淮南丁巳纲正运引盐,未筑坝以前运到仪所过掣者,应纳钱粮,准先完一半。壬戌,铸给监督江南海关兼管铜务关防。己巳,疏浚清口。庚午,赈江宁、常州二府属水灾。丁亥,免萧、砀二县上年水灾额赋有差。
六月己巳,免江南康熙五十二年至雍正十二年民欠。丙戌,定两淮盐场大使等有稗盐务、三年期满保题升用等例。
七月丁亥,裁淮安等关增设胥吏。壬子,增筑山阳等五州县堤工。
八月壬戌,命巡漕御史一员分驻淮安。丁丑,免砀山上年水灾未完额赋十分之七。
九月戊子,定江苏松江等二府、州额征白粮改征漕粮章程。壬辰,给苏州等卫所官养廉。乙未,江苏巡抚邵基卒,调杨永斌代之。己酉,命扬州等六府州属夏麦改征米石。
闰九月丙辰朔,除高邮等五州县河堤屋租,禁嗣后增建。丁卯,庆复迁,那苏图补授两江总督。丁丑,增减两淮盐场改隶分司养廉。已卯,筑砀山毛城铺减水坝。增徐州府王家山通判。改设丰、萧、砀河营守备,与新设通判协同修守。改设铜山河营守备,与徐属同知协同修守。甲申,加赈上元等二十五州县水灾数额。置江南提标兵丁义冢于娄县,并免占地之赋。
十月乙未,戴永春为江苏按察使。丁酉,以浚运河暂免淮关米、豆等税。暂免淮安客贩关税。乙巳,免高淳县本年虫灾额赋、桃源等三县淤地未完银米。
十一月庚申,定减免苏州、松江二府、太仓一州浮粮银数。戊辰,减江南淮、扬粜价。辛未,免铜山、砀山二县逋赋。
十二月甲申,补熙丁忧解职,查克丹为漕运总督。免阜宁上年水灾额赋。辛卯,免溧水等十二州县上年水灾额赋。甲午,除江苏盐城、阜宁滨河地粮。己亥,赣榆、沭阳二县漕粮改征折色。辛亥,加徐州府属河工料价。
三年二月庚寅,定江宁府江防同知、苏州府海防同知、松江府水利通判均兼理船政。改常州府水利通判为镇江府船政通判,常州府海防同知、督粮通判分管所属水利。丙午,给江南随帮千总养廉。丁未,浚江南运河工竣。壬子,设江南滨江各处救生船只。
三月甲寅,许容为江苏布政使。己未,免沛县昭阳湖水沉田地赋。庚申,免六合等十二州县乾隆元年水灾额赋。辛酉,赈上元等二十五州县卫水灾并免额赋。
五月乙卯,除江宁等州县城厢隙地输税银。壬戌,复设京口等四驿长养夫。辛未,许容为苏州巡抚。徐士林为苏州布政使。乙亥,修筑华亭、宝山海塘各工。己卯,除松江府额赋。
六月丁酉,准江苏买洋铜。
七月乙卯,以徐士林母病未痊,命许容兼管苏州布政使。
丁卯,托时为漕运总督。己巳,徐士林因母病未任,孔传焕署苏州布政使。丁丑,以江南雨少,暂停征收漕粮,不成灾之处议折征银。庚辰,以江南旱,拨银三十万两采买江西、湖广米石济赈粜。
八月丙戌,海州蝗。丙午,免京口驻防绿旗各营未完折中米价。己酉,暂免扬州、淮安等关米税。
九月庚戌,浚甘泉、泰州支河。乙卯,以江南旱灾,除免漕外额皆准折征。丁丑,免江宁等五十一州县卫水灾额赋。己卯,截拨福建仓米二十万石赈江南灾。
十月壬午,免江苏被灾各州县逋赋。癸卯,免江南漕欠。甲辰,命江南招商接济灾区。戊申,命修江南各州县城,以工代赈。
十一月乙丑,免淮安、徐州二府湖滩额租、民欠。
十二月壬午,赈两淮盐场本年旱灾灶户。癸未,改筑江苏刘河旧城于茜泾。增祟明镇兵弁。建华亭之崇缺墩等炮台。调戴永春来京,孔传焕为江苏按察使兼署布政使事。甲申,铸给铜、沛河务同知,丰、萧、砀河务通判关防字牌。改铜山河营守备为铜、沛守备。丙戌,以江西、湖南拨运福建米截留两江备赈。庚寅,翁藻暂署江苏按察使。壬辰,拨两淮盐课六十万两,备江苏赈恤之需。丁酉,以江苏被灾,准捐纳谷石减三收捐。戊戌,拨帑银一万两修浚江南水利。命大理寺卿汪龙往江南总办河工。己亥,复山阳等六州县驿站水夫旧数。
四年正月壬子,截留江苏漕粮二十万石备赈。许容省亲,徐士林护理江苏巡抚印务。癸丑,大理寺卿汪龙办江南水利,请颁给关防。允之。甲寅,浚江都扬子桥等河、宝应之子婴河、山阳之渔滨等河。
二月己卯,谕:许容丁忧,调张渠为江苏巡抚。
三月丁巳,除江苏沛县淹没地赋。戊午,命鄂尔泰勘江南新运口并查赈灾。戊辰,以被旱免江苏地丁银一百万两。
四月戊寅,免丹阳等七县上年阜灾民屯等赋。己卯,定江苏卫所归知府辖。徐士林为江苏布政使。丙戌,定铜山等三县河工荒缺银于地丁内拨解。戊子,治江阴县民人夏天祐等传习邪教案。以江南缺雨,命九卿、科道会议预筹民食。辛卯,定两淮运库盐课钱粮由盐政大使盘查造报例。癸卯,饬江南实力捕蝗。
五月丁未,苏松水师总兵陈伦炯,以运谷二十万石到闽,议叙。丙辰,准江苏兼收捐输折色赴邻省采买。乙丑,免江苏耗羡。
六月己卯,定江苏湖河宣泄、堤坝防筑事宜。庚子,修江南淮、扬十一州县河道及盐城、兴化各闸。甲辰,给江苏巡抚公费。
七月庚戌,除江苏沛县水沉地赋。甲寅,除高淳场租。己未,改江南狼山镇泰州营游击守备为水师题缺。乙丑,赈恤江苏睢宁等十三州县卫水雹各灾。己巳,三保再留两淮盐政一年。甲戌,抚恤海州等州县水灾。
八月己未,金坛县贡生蒋振生进手抄十三经,赐国子监学正衔。壬辰,那苏图请徐州米谷捐监,减三成收捐。允之。壬寅,孔传焕解任,翁藻署江苏按察使。
九月丙午,免海州、赣榆二州县被水漕粮。已酉,免山阳县额征常盈仓余地租银。庚戌,包括为江苏按察使。辛酉,两淮盐政三保兼管扬州钞关及瓜州由闸税务,停道府代管。癸亥,缓征江苏漕粮。
十月庚辰,以海州等四州县水灾免逋赋。辛卯,免安东等县被灾起存银两。癸卯,丹阳、句容县署均被盗劫。谕严治之。
十一月戊申,那苏图报丁母忧,以郝玉麟署两江总督。丙辰,定江苏新设海防道驻宝山。壬戌,苏州织造兼管浒墅钞关海保,暴敛横征、听任家人纵肆,被夺职鞫治。己巳,勘定江宁旗、绿各营牧场界址,设浦口等二十四营牧场。辛未,加赈安东等十五州县水灾有差。
十二月癸酉朔,除武进、阳湖役租。甲戌,增建江苏下河、子婴等三坝泄水坝。
五年正月乙巳,命郝玉麟会同旺札尔等审海保贪纵一案。
二月戊戌,详定江苏下河等处修建、疏浚事宜。
三月癸丑,浚南运河。丙寅,谕江宁织造韩世格惩治管关家人巡役。陈宏谋为江苏按察使。
四月壬申,除丹阳鱼草价银。庚辰,吴江县县丞移驻盛泽镇。戊子,赈两淮板浦等场灾。丙申,召三保来京陛见,运使徐大枚暂护两淮盐政。
五月丙午,白嵘来京,王鸿勋为淮徐道。壬子,加江南办理水利大臣养廉。己未,命汪龙、德敏查勘江南水利。癸亥,给吴江、震泽新涨田荡四百三十顷升科,除坍没地赋。辛酉,郝玉麟严加议处。癸亥,以杨超曾署两江总督事务。
六月辛未,以江苏钱贵,命漕运总督、江苏巡抚酌定征收便民办法。戊寅,命江苏捕除蝻子。辛卯,移江南太通道驻通州。
闰六月庚申,三保留京,准泰为两淮盐政。
七月癸酉,徐土林为江苏巡抚,安宁为江苏布政使。壬午,停江苏捐监收折色。癸未,以江南省丰收,命各督筹办积贮。甲申,韩世格撤回,李英为江宁织造。伊拉齐调淮关监督,安宁兼管苏州织造。丁亥,命徐士林会同两淮盐政准泰核定湖广盐价。丁酉,定毛城铺减水坝以下河道,归丰、萧、砀通判至山、盱通判兼管之例。
八月庚子,谕:“江南省岁额钱粮杂办款目,沿自前明,《赋役全书》亦未编定,官民交受其累,着悉予豁免。”修山阳县城。甲寅,江南河道总督高斌奏请陛见,命孙钧暂护总河印务。
九月癸酉,杨超曾调为吏部尚书仍署两江总督。丙子,设崇明巡盐大使一。己卯,增定漕运事宜。癸未,定江苏鼓铸青钱事宜。丙戌,宿迁朱家闸河决,命筑挑水坝。丁亥,筑宝山县吴家滨海塘石坝。乙未,准徐州等二府州漕粮内应纳粟米交折色。
十月戊戌,常安为漕运总督。丙辰,王鸿勋革,姚栋为淮徐道。己未,除松江府属潮冲地荡额赋。
十一月乙酉,张廷瑑为江苏学政。
十二月戊申,设江苏下河、沿海河道等七闸闸官四。辛亥,命修筑松、太等海塘。癸丑,京口水师副将缺出,准将内河之太湖营参将、外海之川沙、吴淞二营参将一体拣补。
六年二月丁未,完颜伟为南河副总河,高斌学习河务。
四月戊戌,兔丰县等十州县水灾、虫灾民屯、芦课。壬子,免京口驻防兵丁未完生息银两。癸亥,浚江苏淮、扬运盐河道。
五月丙子,锺昭为松太海防道。署两江总督杨超曾自陈。戊寅,建江苏松江府二里泾石坝。
六月丙申,给江苏巡抚徐土林假省亲,调陈大受署理江苏巡抚印务。甲寅,江南提督南天祥以原官休致。乙卯,赈山阳等州县水灾。壬戌,徐士林奏准:淮商渐困,每引给余息银二三钱。
七月癸亥朔,免苏州等府属逋赋。癸酉,吴进义为江南提督。壬午,定龙江关丈量木植之法。丁亥,给松江府、太仓州海塘抢险备料银。
八月癸卯,赈山阳等十八州、县、莞渎等场水灾。丙午,裁江苏盐务道太通道,以通州隶常镇道,太仓州隶苏松道。己酉,召杨超曾回京,调那苏图为两江总督。完颜伟为江南河道总督。
九月甲子,命那苏图赴两江新任。永免江苏畸零瘠薄地亩升科,并宽江宁等七府州升科数目例。丙寅,截留明年江南漕粮积贮。筑桃源以下黄河北岸遥堤。己巳,拨崇明余盐济运靖江。丁丑,免江苏乾隆三、四年被灾漕粮。浚句容、龙潭一带兑漕河道。乙酉,江南督抚会同总河办未完工程。实授陈大受江苏巡抚。辛卯,靖江县团民徐永祥等及崇明县佃民炮因事纠众要请减租。命捕治之。
十月乙卯,免江苏各关米税。
十一月甲子,赈两淮灶户饥。丁丑,命江、浙招商广买洋铜。戊寅,免山阳等十五州县卫水灾额赋,赈句容等三十四州县卫饥。辛巳,修宝山海塘。
十二月癸巳,拨增江苏云亭等驿马匹,龙潭驿站船。庚子,除沛县沉废地亩额赋。壬寅,赈江浦等州县旱灾。辛亥,顾琮为漕运总督。
七年二月辛卯朔,准泰解扬关税务。命陈大受遴员管扬州关税务。丙午,命周学建往江南会同总督那苏图、巡抚陈大受勘查淮、徐屡年被水致灾之由。戊午,调陈高翔为江苏按察使。
三月辛酉,除华亭等二县挖废场内地额赋。庚午,截留江西、湖广漕粮七万石于江南备赈。戊寅,裁江南黄浦营都司等缺。庚辰,免上元等县卫上年被水额赋。戊子,两江总督那苏图办赈遗漏,切责之。
四月甲午,调德沛为两江总督。庚子,免阜宁等二县河租。己酉,着德沛等察看新任江苏按察使。戊午,酌留淮关签量等费。
五月壬戌,准淮、徐、海三府、州属捐监事例,减三收捐。丁卯,命江苏督抚甄别沿河各州、县。辛未,免两淮庙湾等场上年水灾额赋及逋课。壬申,免沛县昭阳湖水沉田亩额赋。周学健请添徐州兵丁。不允。
六月己丑,除吴江等二县坍没田赋。己酉,允拣选知县佐杂,发江苏差遣。
七月丙寅,命赈恤山阳等州县水灾。己巳,命抚恤阜宁等州县水灾。癸未,高斌、周学健查办江南赈灾水利。以高邮乡民纠众擅挖漕堤,命严治之。甲申,禁江南贩米出洋。德沛奏:查江宁织造李英收西关税短少,由收成歉薄。
八月丁亥朔,赈两淮庙湾场被水灶户。戊子,留江苏续拨漕项银十九万两备赈。己丑,江南黄、淮交涨,命疆吏拯救灾黎,勿拘常例,训饬慎重军政。拨江苏、安徽赈银二百五十万两有奇。高斌等请两江被灾地方仿照乐善好施之例。准令各省人员出资备赈,无职衔者,京职自中、行、评、博以下,外职自同知以下佐贰等官,分别给予议叙。庚寅,免江苏被水地方本年额赋。辛卯,给高斌、周学健钦差大臣关防,办理赈恤水利等事务。淮、扬等府奏准减三成收捐监生。工部尚书韩光基奏:“江南被灾地方议行乐善好施之例,有情愿急公纳交米谷者,报部于立班开选之日,将交纳米谷人员先尽选用。”壬辰,开江南河工捐例。乙未,以江、淮等所属州、县叠被水灾,谕该督抚:于此等被灾地方州县官,须选实心为民者充之。戊戌,免江苏省雍正十三年逋赋,并免江南雍正十三年漕项。己亥,谕河南等省抚恤江南灾民。
九月丁巳朔,拨运山东截留漕米十万石备徐、淮等各属之需。己未,命高斌等速堵江南古沟坝,浚裴家场等河。辛酉,减江南水师太湖营马兵。壬戌,命修江南清河县惠济闸。庚午,命河南、山东预备陵糈四万石拨江南备赈。辛未,免山阳等二十一州县本年被水漕赋。壬申,赈恤江苏灾,并拨邻省银备明春接济之需。高斌请于乐善好施案内归款。允之。乙亥,改江宁省仓应征南豆为折色。辛巳,定江苏赈恤事宜。命借给江南被水营兵季饷。壬午,允增淮盐运楚价值。原任河库道完颜伟委用,张师载交。乙酉,拨河南仓米二十万石济江南赈需。高斌奏,江南被水地方已渐消退。
十月丁亥,拨山东、河南明年运京漕米各五万石,备江南赈需。庚寅,命江南截留癸亥年漕粮八十万石,仍拨山东漕粮二十万石、河南仓米二十万石,运江南备赈。命拨河南、浙江帑银四十万两解江南河工。辛卯,高邮、邵伯各坝工竣。壬辰,赈山阳等二十八州县卫饥民。癸巳,赈铜山等九州县水灾。丁酉,林祖成为狼山镇总兵。壬子,免山阳等七县卫水灾地粮银。乙卯,允顾琮奏筹备漕运事宜。
十一月壬戌,谕高斌悉心经理江南赈济、水利事宜,明年回京。乙丑,以江苏淮扬道管已裁两淮盐务道事宜。乙亥,命陈世倌会同高斌查勘江南水利。
十二月乙未,李学义为江苏按察使。己亥,准江苏平粜运费等动支耗羡。癸卯,增筑宝山海塘坝工。辛亥,完颜伟迁,白锺山为河道总督。甲寅,谕江南爱护耕牛,以便耕种被水涸出地亩。
八年正月甲子,陈世倌等奏淮、徐、扬、海各属河道水利各工,大学士等议行之。己巳,命户部拨银一百五十万两备江苏河工之需。甲申,定催趱漕运事宜。
二月丁亥,以宿迁县人季子圣等纠众阻挠淮关抽收粮税,命德沛整饬。癸巳,定海州、赣榆折征漕粮按采买时价归款。庚子,以德沛赈恤河防未能胜任,召来京,命尹继善署两江总督,协同白锺山料理河务。甲辰,治宝应、高邮生员朱恺士、刘炯等聚众冒赈罪。庚戌,以两江涸出地方东作方兴,免牛税一年。
三月丁巳,重建清口东坝。庚申,拨江南河工采办料物银二十万两。乙丑,拨江西仓米二十万石运扬州济赈。丙寅,定丹徒、丹阳运河六年挑一次。辛巳,拨江苏抚、提各标营不敷兵粮。
四月丁亥,蠲江南浚河挖废民田额赋。己丑,拨给泰兴县包家桥等汛兵。开泰仍提督江苏学政。胡贵为苏松镇总兵。庚寅,两江总督德沛奏:“每捐监一名收谷一百二十石,粟谷兼收、二麦并纳。”批大学士会同该部速议。甲午,江苏学政开泰奏:“淮、徐、扬、海岁试文武生员临场不到者,查系力不能。暂免革斥。”庚子,改江南海防道为淮徐海防道,驻徐州府。以苏松巡道兼管塘工。扬州府隶常镇道。原设淮徐、淮扬二道专管河工。乙巳,增设江苏龙沟口等汛兵。丙午,增建江南营汛炮台。
闰四月甲戌,除吴江等二县坍没田荡额赋。
五月甲申,定南河河务规复旧制事宜。己亥,免山阳等二十三州县牙税。戊申,免江苏兵驿、漕项积欠。
六月乙卯,除沛县水沉地赋。丁巳,两淮归公盐规六万五千两拨解藩库,归并耗羡报销。甲戌,巡抚陈大受奏:“金坛、无锡等县坍没芦田,请豁免钱粮。”以与例未符不准。
七月壬辰,命江苏留漕粮十万石实仓储。庚戌,赈铜山等七州县卫旱虫灾。
八月丁巳,以尹继善、白锺山奏报洪泽湖水与陈大受所奏参差,谕明白查奏。
九月甲午,禁两淮等处行盐地方商巡役携带鸟枪。
十月壬申,免沛县水沉地亩逋赋。
十一月庚辰朔,赈两淮板浦各场旱灾。甲午,定嘉定、宝山折征漕粮如江西泸溪县例。庚子,定新设淮徐海道驻徐州府城。
十二月癸丑,加筑宝山塘工。
九年正月戊戌,命讷亲查阅江南营伍,并勘验河工。
二月己未,安宁丁母忧免,爱必达署江苏布政使。庚申,免溧水等十五州县卫水灾额赋。癸酉,江南捐监生,每名捐谷二百二十石,今米价高涨,减收一百八十石。
三月己卯朔,修邳州官湖堤。庚辰,浚桃源、安东各县湖荡,宿迁县沭河,山阳县乌沙河,清河县浪石镇堤工。癸未,以吴县地棍纠众罢市,命严治之。戊子,免沛县旱灾额赋。庚寅,免盐城被水额赋。
五月辛卯,定江苏州县贮谷以二百十一万石有奇为额。癸巳,定宿迁等县滨河报垦滩地输租,另册汇解河库,遇坍豁除例。乙巳,上元县七里州、江宁县铜井新涨芦洲升科。
六月乙丑,申严江南不捕蝗处分。丙寅,免山阳等七县卫七年份被灾蠲除银米。
七月庚辰,定江南省绿营题缺、本省之人回避例。丙戌,免江苏雍正十三年逋赋。己丑,修宝山海塘。癸巳,增两淮盐引。庚子,以讷亲奏,查阅江南营伍废弛,申谕督抚痛改旧习,限一、二年后派员查阅。
八月庚戌,免淮安府雍正十三年逋赋。
十一月丙子,除沛县沉没地赋。己卯,赈靖江等十二州县卫潮灾。
十二月壬申,革除江宁各厂修战船陋规、浮费。
十年正月戊子,命江南督抚轮阅海防。乙未,安宁仍回江苏布政使任。
二月甲子,免丹徒等十州县卫上年水灾额赋。
四月癸卯朔,命江南发帑银五十六万余两挑浚河道。癸亥,张师载为江苏按察使。
五月丁亥,除江苏等九府州属坍没芦课。辛卯,停江南河工捐例。
六月丁未,严谕江南厘剔收漕积弊。丁巳,张师载迁,翁藻为江苏按察使。
七月甲申,免江南修筑石林口应赔工料银。己亥,阜宁县陈家浦河溢。
八月癸卯,赈两淮莞渎等三场水灾。乙巳,禁江苏岁科考试冒籍顶名。辛亥,江苏巡抚陈大受奏请于九月内赴京陛见。尹继善将江苏巡抚印务着安宁护之。癸丑,除沛县水沉地赋。壬戌,琉球遣官资送江苏遭风难民回籍,赉之。己巳,设江南常驻泊外洋小羊山巡船。
九月壬申,以淮河汛涨:严谕尹继善妥办淮、徐属灾赈。乙未,赈两淮庙湾场水灾。戊戌,实授尹继善两江总督。拨江苏司库银十万两、扬州府仓谷十万石于淮安、徐州二府备赈。
十月癸卯,截留江苏明年漕粮备本省赈粜。己酉,两淮丙寅新纲赶运四十万引。癸亥,免海州等七州县漕粮。甲子,给江南灾民葺屋银,赈江浦等二十一州县卫水灾。
十一月癸酉,定淮北加带余盐引二万七十道为定额。甲戌,赈两淮庙湾场水灾。癸未,准江苏采买不敷兵米三万石。甲申,裁松江府金山卫经历。
十二月癸卯,以金山县绅士黄履吴等请减佃租,嘉奖之。甲寅,加赈淮北板浦等场水灾。己未,命增培黄河南北两岸沿河大堤、月堤。辛酉,准山阳等八州县滞引融销。
十一年正月丁丑,改造江南盐城营外洋快哨船。辛卯,加赈铜山等县饥。
二月壬子,命江南严缉采生匪犯。己未,高斌赴江南查勘事件,给钦差大臣关防。丙寅,筑江南川沙营老洪墩台。
三月庚午,浚两淮三汊河。戊子,尹继善奏浚江南河道事宜。允之。
闰三月庚子,刘统勋为漕运总督。
四月癸酉,浚徐、淮、海等属河道。乙酉,除沛县水沉地赋。
五月丁酉,允高斌奏定江南黄、淮蓄泄事宜。甲子,治传习邪教宝山等处民人王徐氏等罪。
六月辛卯,布政使安宁奏:“白兔米豆税银以来,弊窦丛生,抢关避税,国课日少,而米价贵甚于前,应请仍照旧征收。”谕:“众商乃无知愚人,当加以化导,冀其醒悟。”
七月丁酉,命高斌赴江苏查看黄运工程。戊午,谭行义补授江南提督。癸亥,命江苏截留漕粮二十万石备赈。拨高邮、宝应额引于泰兴县。黄、淮二水盛涨,命河臣妥筹善后事宜。
八月乙丑,除江苏钱粮缺额、无征之城租等银。癸酉,加赏江苏被水灾民修葺房屋银两。戊子,免海州及沭阳等民灶积欠。
九月丙申,移太仓州州同驻茜泾城。戊戌,赈两淮板浦等六场水灾。辛丑,以周学健为江南河道总督,安宁署江苏巡抚,王师补江苏布政使。甲寅,赈丰县等三县雹灾。己未,以江南水灾命开捐例助赈。
十月辛卯,拨赈淮、扬、徐、海各属灾民银两二百二十万两有奇。
十十月癸巳,谕江南查毁大乘邪教书籍图记。丙申,免山阳等二十四州县卫水灾额赋并分别蠲、缓漕粮有差。己亥,拨浙江仓谷十万石于江南备赈。
十二月丙寅,免崇明入官坍地价银。
十二年正月戊戌,免海州等三州县及板浦等六场民灶旧欠。庚申,定太湖渔船数目。
二月辛酉朔,两淮盐政吉庆请拣场员。
三月乙未,免睢宁上午水灾额赋。己亥,免山阳县等上年水灾额赋。壬寅,免淮安等四府州属上年水灾额赋。癸卯,准江苏仍收捐监本色。丁未,减两淮盐运使养廉。庚戌,浚江南天然闸。壬子,籍张适家财,充江苏赈需。
四月戊辰,命高斌往江南会同周学健查勘河工。命清江苏钱粮积弊。戊寅,改江南太湖营参将为副将兼江浙之衔。丁亥,定长浚淮徐河道。己丑,定苏松水师事宜。
五月己亥,定江苏巡抚养廉一万二千两,两江总督养廉一万八千两。
七月己丑朔,命高斌等会勘、疏浚六塘等河。庚子,王师解任,爱布达署江苏布政使。
八月癸酉,以苏、松等属潮灾,命截明岁漕粮二十万石备赈。
九月癸巳,以崇明潮灾,淹毙人民甚多,诏特免明年额赋,仍赈之。戊申,命江苏清查积欠。庚戌,增邳州、山阳等县驿马。甲寅,蕴著为漕运总督。乙卯,赈两淮吕四等二十场水灾。
十月壬戌,再截留江苏漕粮二十万石备赈。庚午,赈阜宁二十州县卫水灾。癸酉,谕安宁等妥办江苏积欠。壬午,赈常熟等十九州县卫潮灾,上元等十五州县卫旱灾。命江苏复截留明岁漕粮四十万石备赈。
十一月甲午,命两淮发盐义仓谷平粜。庚戌,加赈崇明等县灾民有差。
十二月壬戌,宿迁县革生员王育英以聚众抗官,处斩。以安宁前拟遣发,又为申辩,严饬之。
十三年正月己丑,修宝山、镇洋土塘。壬辰,加赈阜宁等县水灾。癸巳,安宁奏支司库银十五万六千余两,采买徐、淮、海缺额仓储。
二月甲戌,增两淮纲盐每引十斤。
三月乙未,朱一蜚为江苏布政使。
四月壬戌,朱一蜚迁,辰垣为江苏布政使。甲子,蠲缓上年常熟等十六州县卫潮灾、上元等十四州县卫旱灾额赋。乙丑,免山阳等十八州县卫上年被灾额赋。
五月已丑,青浦县刁民因阻遏贩米,纠众滋事。谕严治之。癸巳,治苏州府城民人顾尧年等因米价昂贵,纠众滋事罪。
六月甲寅,保德为江宁将军。壬戌,拨江西仓米十万石运江苏平粜。丙寅,命淮安等三府州属历年灾缓漕粮征完后,留本省备用。戊寅,治江南僧人心恒捏造榜帖、假称上谕罪。
七月壬辰,免宿迁县上年水灾额赋。已亥,吴江等二县坍没转轻田荡八十余顷、新涨转重田荡四百余顷分别蠲升如例。
闰七月己未,江苏西洋人王安多尼等坐事论绞,命监毙之。丁卯,拨江西、湖南仓谷各二十万石运济江苏。戊辰,周学健以违制薙发,逮下狱,尹继善革职留任。命高斌兼管南河总督。己巳,召安宁来京,以尹继善兼理江苏巡抚。癸酉,鄂昌为江苏巡抚,策楞代署,尹继善免署。己卯,免元和等十县本年雹灾额赋。
八月癸未朔,蕴著未奏周学健薙发,夺职留任。以江苏本年钱粮又欠三十余万,谕策楞留心核办积欠,饬署催征。丁亥。给修筑邳州沂河民堰全价。
九月壬子朔,鄂昌调,雅尔哈善署江苏巡抚。癸丑,蕴著奏:“周学健在总河任内,赃私狼藉,亲戚、家人营私不法。”命策楞即速赴淮,会高斌鞫之。己未,调策楞为两江总督,兼管巡抚。壬申,除沛县沉没地亩额赋。戊寅,命张师载协办江南河道总督事。
十月辛丑,吴嗣爵署淮扬道。乙巳,治西洋路西亚国人王安多尼等在昭文县传教罪。
十一月甲寅,赈铜山等县水灾。癸酉,策楞迁,江苏巡抚雅尔哈善暂署两江总督。江苏织造图拉奏请复各关米、豆税。允之,仍免新加船料。
十二月庚寅,免崇明县被风潮灶地本年盐课等项。丁酉,解高斌大学士,仍留河道总督任。戊戌,允高斌奏江南河道宣泄机宜。黄廷桂任两江总督。
十四年二月乙酉,免昆山等二县乾隆元年、二年逋赋。
四月辛巳,蕴著来京,顾琮兼署漕运总督。庚寅,蕴著以交结商人,挟私妄奏,革职。瑚宝为漕运总督。壬辰,张师载以原衔协办江南河务。癸巳,命鄂容安就近照料江南河务。己亥,武进升降补狼山镇总兵官,狼山镇总兵施必功革职。庚子,普福为淮安关监督。
五月庚申,裁江苏抚标巡船。癸酉,翁藻被察议,王师任江苏按察使。丙子,吉庆支取外间款,与外省各衙门陋规相同,不败露则苟免,既败露则应问。著仍回两淮盐政。高晋免署两淮盐政。
六月甲申,准两江等省采买米每一石以一两二钱报销。庚寅,谕准泰毋阻江苏商船贩运山东米、豆。
七月癸丑,王师迁,李肖筠为江苏按察使。
十月庚辰,以江南督抚奏绅耆士庶望幸心殷,谕辛未年春奉皇太后南巡。戊戌,蠲缓阜宁等二十三州县被水地方漕粮、漕项有差。庚子,武进升为江南提督。
十一月丁未,除江苏滨江各属坍没地亩额赋。
十二月丁酉,永宁为江苏布政使。辛丑,李肖筠免,召柱为江苏按察使。
十五年正月丙午,免江苏耗羡十分之六。癸丑,崔纪以右副都御史衔提督江苏学政。癸酉,谕江、浙毋因南巡除道迁瘗。
二月甲戌朔,裁仪征卫并入扬州卫,金山卫并入镇海卫。庚寅,免江南古沟石林河工各官赔项。癸卯,定两淮运船屯费、规费每年尽数奏解例。
三月甲辰朔,以南巡暂增江苏铸钱。辛亥,高晋兼管江宁织造。
四月己卯,以明春南巡,命江南省截留漕粮十五万石备粜。甲午,江宁将军保德以请驻防满洲、蒙古官员与在京满洲、蒙古官员一体补用绿营事,被罢之。
五月丁未,命江南省再截留漕粮五万石备粜。辛亥,锡尔满为江宁将军。壬戌,改江南河库道为请旨简用缺。
六月癸未,免沛县水沉地赋。乙酉,复京口驻防兵粮本色。己丑,除吴江等二县坍没田荡额赋。
七月丁未,命江南河道总督高斌堵筑宿迁等处漫口。丁卯,清河漫口合龙。
八月戊戌,准两淮预运辛未纲盐加耗。
九月戊申,除上元等五州县坍荒地赋。
十月乙酉,免清河等九州县水灾额赋。戊戌,赈溧阳等二州县水灾。
十一月壬寅,定京口驻防兵米改支丹徒等县漕粮事宜。丙辰,王师为江苏巡抚。戊辰,黄廷桂为京口将军。
十二月戊寅,加赈两淮莞渎等三场灶户。
十六年正月庚子,以初次南巡免江苏元年至十三年逋赋。癸卯,以江苏逋赋积至二百二十余万,谕厘革催征积弊。己酉,赏两淮盐政吉庆奉宸院卿衔。
二月己巳,广江苏本年岁试文童额。癸酉,免宿迁等三县上年民欠籽种银两。免两淮灶户逋赋。丁丑,上祭清河神庙,阅高家堰。辛巳,以高斌、张师载管理挽纤河兵出力,予加级。壬午,改建淮安土堤为石堤。驻高曼寺。癸未,幸扬州。甲申,加赏淮商每引十斤。幸金山江天寺。乙酉,幸焦山定慧寺,驻方渡桥。赉江南驻防年老兵丁。丙戌,幸丹阳三义阁。戊子,幸惠泉寺,驻北望亭。庚寅,谕三吴士庶各敦本业,力屏浮华。壬辰,除武进等二县开抵役田新旧租银。免兴化县元年至八年逋赋。定松江府由官收买余盐章程。
三月戊戌,颁赐江宁、苏州各书院殿板经史。戊申,命高斌仍以大学士衔管河道总督事。乙卯,幸宋名臣范仲淹祠,赐园名曰“高义”,赏后裔范宏兴等貂币。壬戌,祭明太祖陵,颁御书匾额,禁止樵采。临视毛织机房。癸亥,吉庆为京口副都统,仍管两淮盐政事务。乙丑,增江宁驻防兵丁例支折色价银。丁卯,赐江南召试诸生蒋雍植、钱大昕等五人为举人,进士孙梦逵授中书。免江浦等十五州县被灾额赋有差。
四月辛未,萨尔哈岱调补京口将军。郭一裕补授江苏布政使。癸酉,免沛县九年以前逋赋。丙子,赈山阳等二十四州县卫十五年被水灾民。丁丑,定洪泽湖五坝水志。
闰五月戊辰,谕两淮行运江、楚盐引,即遇应贵之年,亦不得在现销价值外增加。丁丑,以江宁水师营沙船归镇江水师副将辖。戊寅,调尹继善为两江总督。尹继善未到前,两江总督印务着高斌暂兼管之。乙未,清理江苏钱粮积弊。
六月壬子,改征河南、山东黑豆二万石,赈江苏靖江等处雹灾饥民。甲寅,免沛县十五年被水额赋。己未,设京口驻防左、右二司。
八月壬寅,准江南士子赴浙江捐本色。己酉,何炜丁忧。辛酉,江苏巡抚王师卒,以庄有恭代之。癸亥,定漕运事宜。
九月辛未,严两淮运盐船户等偷卖私商盐、捏报淹销刑例,及文武官员勘讯不实处分。甲申,命尚书舒赫德赴江南查办伪造奏稿。
十月甲辰,江南河库道李宏解任质审。谕江苏被灾州县米石折赈,例价外加给银二钱。乙卯,王进泰为京口将军。赈铜山等九州县本年水灾。
十一月庚午,买补江苏上年赈粜动缺米谷。庚寅,范宜谦为京口副都统,普福为两淮盐政,高恒为淮安关税务。
十七年正月丁亥,加赈铜山等六州县被灾贫民有差。
五月己丑,上元等十二州县生蝻。
六月壬辰,武进升休致,林君升为江南提督。戊戌,增驻江苏圌山地方汛弁。
七月壬午,吴江等二县新涨田荡四百三十顷有奇升科,并除坍没田荡额赋。甲申,禁江苏行使日本宽永钱。戊子,抚恤铜山等县水灾。
九月丁亥,召尹继善来京,庄有恭署两江总督。
十月乙巳,许松佶为江苏按察使。丁巳,赈上元等十九州县旱灾贫民。
十二月庚子,海常为京口将军。壬子,修南河高堰、山盱一带堤工。
十八年正月,癸亥,赣榆县人牛其禄以称得受邪经,立会煽惑人心,处斩。戊寅,尹继善署陕甘总督,以鄂容安兼署两江总督。壬午,以鞫实江南千总卢鲁生等捏造传抄伪稿案,释京外此案牵连人犯,未发觉者免究。
二月辛亥,免上元等十州县十七年水灾额赋。甲寅,定江南等省繁卫守备等缺出三个月题补。
六月丁未,改江南太湖营为内河水师。
七月壬申,安东五港司巡检李师悦、海州惠泽司巡检金昊,以捕蝗不力,革职拿问。壬午,以江南邵伯湖减水二闸及高邮车逻坝决,命策楞、刘统勋往江南,会同高斌办查水灾,赈抚高邮、宝应一带水灾。
八月己丑,命江苏截留漕粮四十万石及户部秋拨银四百万两有奇备赈。壬寅,两淮盐政普福奏商捐银二十万两修建行官,上以江南水灾,命拨归赈济,普福仍交内务府严行议处。命四川总督黄廷桂酌拨仓谷二、三十万石运江南赈需。庚戌,高斌、张师载以捏饰徇纵河员亏帑误工夺职,留河工效力。治同知陈克濬等,命富勒赫协办河务。辛亥,定江南办赈、开捐事宜。命策楞清理整顿南河积弊。壬子,赈铜山等十二州县水灾。
九月戊午,停江南营汛采购口马。庚申,命江南亏帑河员一年完款不籍产,未完者即正法。庚午,增给江南折赈米石银。命运湖北米十万石、江西碾米谷二十万石运江苏备赈。壬申,命舒赫德协办江南河工,尹继善为江南河道总督,鄂容安实授两江总督。刘统勋奏铜山县黄河冲堤夺溜。丙子,命蒋炳、杨应琚购买南河堵口物件;贻误河工之同知李焞、守备张宾于铜山决口即行正法。命策楞等缚高斌、张师载,押赴行刑处,令其目睹李焞、张宾行刑,讫,释放。
十月壬午朔,拨浙江藩库银一百万两,解江南备工需。允策楞请河工据实报销事宜。癸未,以铜山河决,命拨河南、山东、湖南米各十万石,浙江米五万石,运江苏备赈。甲申,江苏再截留漕粮二十万石备赈。庚子,命白钟山以按察使衔协办南河事。壬寅,舒赫德奏,江南上游州县冬月以银折赈,下游以米散给。允之。癸卯,免阜宁等二十六州县卫本年被水新、旧额赋有差。
十一月己未,减宝山县、苏州卫瘠田则赋。庚申,禁淮、徐等处滨湖居民侵占湖身。辛酉,命侍郎三和带领通晓测量之入赴南河,往铜山相度测量。戊寅,赏铜山等决口堵筑兵丁一月饷。
十二月丙戌,赈两淮富安等场水灾。癸巳,二闸漫口卯时合龙。乙未,徐州张家马路堤工合龙。丙申,江南张家马路二闸河工员弁议叙有差。丁酉,邵伯决口合龙。丁未,定江苏下河水利,命两淮盐运使协同淮扬道会办。
十九年正月壬子,加赈阜宁等十八州县卫上年被水灾民有差。增给江南停运漕丁月粮。癸丑,增给江南驿站马银两,俟秋收后停止。辛未,增修铜山月堤。
二月辛卯,禁江苏优伶蓄发。
三月乙亥,加赈两淮富安等十二场灶户。
四月辛卯,彭家屏调江苏布政使。癸巳,免高堰堤工运石应征船料税。己亥,以苏州府海防同知驻常熟。癸卯,加赈阜宁等二十三州县上年灾。己酉,改苏松镇标右营等五营游击为都司。
闰四月甲寅,以江苏省查办天主教,谕就案完结,毋致滋蔓。丙辰,除如皋县芦洲水冲田亩额赋。己巳,高堰堤成。
五月壬午,筑昭文塘堤,浚白茆河。
七月丁亥,以南河亏空人员限满未完,命将陈克溶等十人正法。严谕高斌、张师载赔补。丁未,赈恤兴化等州县水灾。
八月戊申,以淮、扬水灾截留江苏漕粮十万石备赈。癸丑,减派喀尔喀兵。加砌江南外河厅清河南汛石工。甲寅,尹继善赴行在,白钟山署江南河督。丁巳,召鄂容安赴行在,以尹继善署两江总督。
九月丁丑朔,加赈两淮角斜等场灶潮灾。
十月辛酉,赈阜宁等十六州县卫被水饥民,并蠲赋有差。丁卯,浚江苏下河各工。
十二月丙辰,庄有恭陛见,尹继善兼摄江苏巡抚,富勒赫署江南河督。
二十年正月甲申,定拨给江苏兵粮及京口旗营兵米事宜。丁亥,停江南河工捐栽杨柳。
二月己巳,加赈高邮等州县卫上年灾民。
三月戊寅,免江浦等二十二州县卫十九年水灾额赋。
五月壬辰,赈恤清河、铜山等州县水灾。
七月己亥,命江苏截留漕粮十五万石备赈。
八月丙午,赈海州等七州县水灾、雹灾。辛亥,命江苏再截留漕粮十五万石备赈。庚午,除泰州积淹田地额赋。
九月丙子,截江苏漕粮二十万石,并拔河南粟米二十万石,备淮、扬、徐、邳赈需。己丑,免武进等二县积年开抵役租银两。己亥,截留湖广漕粮二十万石、江西漕粮十万石于江南备赈。庚子,彭家屏来京,许松佶为江苏布政使,托思多为江苏按察使。
十月辛亥,以江苏被灾,谕开征漕粮,不论米色均收兑。命江南灾地折赈米价,每石加银二钱。癸亥,拨运湖南仓米十万石于江苏备赈。
十二月己未,加赈两淮徐渎等十二场本年水灾灶户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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