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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第三十八卷明泰昌、天启、崇祯

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 缪荃孙 著

光宗泰昌元年九月乙酉,罗朝国为南京刑部尚书。
十月己未,淮安府地震,雷火击毁城楼。大雨如注,平地尽成巨浸。巡按御史孙之益以闻,言:“淮安咽喉重地,有此灾警,变不虚生。且黎民重罹昏垫之苦,千里尽同鱼鳖之区。兼之重征叠派,按册诛求,血肉飞于箠楚,枷锁充斥街衢。疫疠盛行,十人九病,应比之穷氓,悉鬼形而鹄面。守催之胥役,亦下泪而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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