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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第三十三卷明嘉靖(二)

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 缪荃孙 著

二十五年正月庚辰,敕刑部郎中朱衡,王时俭往南直隶江南、江北恤刑。
二月甲午,裁革扬州朝宗二闸。从总督漕运都御史王奏。
三月甲子,升户部左侍郎夏邦谟为南京户部尚书。乙丑,太仓州海寇平。庚辰,户部复:“巡抚应天都御史欧阳必进言,应天等十一府旱灾,乞留解京银三万两赈济。”许之。癸未,以淮、扬重灾,命两淮运司发余盐银二万五千两赈恤灶丁。
五月戊午,升太仆寺少卿蒋应奎为应天府府尹。
六月壬子,升刑部左侍郎俞茂坚为右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
九月壬申,升工部左侍郎杨麒为南京工部尚书。己卯,以水灾,诏免淮、扬所属州、县税粮有差。
十月壬寅,巡抚应天都御史欧阳必进等言:修浚苏、松水利,乞议处财用,留正官,添设管工郎中。上从部议。以东南连年灾伤,修治事宜,惟令彼处抚按官严督所司相宜举行。水利郎中不必增设。
二十六年二月戊申,吏部给事中张汝栋劾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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