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 >查看详情

《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第五十二卷清光绪、宣统

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 缪荃孙 著

十八年正月甲戌,刘坤一奏修十六年宝山、镇洋、华亭、昭文等县海塘新出要工。乙亥,修江宁城垣并徐州荆山河工。裁南洋兵轮总统一差,以左右翼长督巡。
二月癸卯,刘坤一、刚毅奏:开浚吴淞江自四江口以东之横溇口起,至新闸大王庙止,共用土方、夫工及筑坝工料等项库平银一十六万九十五两。
三月乙丑,刘坤一奏修《两淮盐法志》。增葺圌山关北岸天洑州、都天庙等处炮台,需银十万二千馀两。己巳,奎俊为江苏巡抚。
五月辛未,修江苏常熟、昭文、福山港河及高浦、海洋塘、西洋港等四河并长洲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