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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第二十四卷明宣德

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 缪荃孙 著

宣宗宣德元年正月丙申,苏州卫指挥何济坐罪,输作毕,当调。济自陈:“母年八十余,无他兄弟,乞复原卫侍养。”上问张本曰:“济以何事当调。”本对曰:“以市薪不如价。”上曰:“市薪小过,养母至情,姑从之。”壬子,大理卿胡概执松江土豪及亡赖虐民者械送京师,其中有杀人取财、夺人妻女、侵盗税粮、因公科敛、以一取十,老吏猾胥,逞奸肆毒,皆府、县不能制者。上以付行在都察院,谕都御史刘观等曰:“朕为天下主,惟欲民皆得安。夫安民之道,必去害民者。譬如治田,有蝗蝻,则嘉谷不成。今此徒皆号民蠹,然更须详审,或情有可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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