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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诗正义》·序

唐代 毛诗正义 孔颖达、王德昭、齐威 著
简体

夫《诗》者,论功颂德之歌,止僻防邪之训,虽无为而自发,乃有益於生灵。六情静於中,百物荡於外,情缘物动,物感情迁。若政遇醇和,则欢娱被於朝野,时当惨黩,亦怨剌形於咏歌。作之者所以畅怀舒愤,闻之者足以塞违从正。发诸情性,谐於律吕,故曰“感天地,动鬼神,莫近於《诗》”。此乃《诗》之为用,其利大矣。

若夫哀乐之起,冥於自然,喜怒之端,非由人事。故燕雀表啁噍之感,鸾凤有歌舞之容。然则《诗》理之先,同夫开辟,《诗》迹所用,随运而移。上皇道质,故讽谕之情寡。中古政繁,亦讴歌之理切。唐、虞乃见其初,牺、轩莫测其始。於后时经五代,篇有三千,成、康没而颂声寝,陈灵兴而变风息。先君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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