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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四十四 志第二十

清朝 明史 張廷玉等 著

地理五  

  湖廣 浙江

  湖廣

  禹貢荊揚梁豫四州之域。元置湖廣等處行中書省,[治武昌路。]又分置湖南道宣慰司[治天臨路]屬焉。又以襄陽等三路屬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又分置荊湖北道宣慰司[治中興路]并屬焉。太祖甲辰年二月平陳理,置湖廣等處行中書省。洪武三年十二月置武昌都衞。[與行中書省同治。]八年十月改都衞為湖廣都指揮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領府十五,直隸州二,屬州十七,縣一百有八,宣慰司二,宣撫司四,安撫司五,長官司二十一,蠻夷長官司五。[為里三千四百八十有奇。]北至均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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