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论语 >微子篇·逸民: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

《论语》微子篇·逸民: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谓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矣,言中伦,行中虑,其斯而已矣。”谓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

春秋战国 孔子及其弟子 著
mínshūzhòngzhūzhāngliǔxiàhuìshàoliányuējiàngzhìshēnshūwèiliǔxiàhuìshàoliánjiàngzhìshēnyánzhònglúnxíngzhòngérwèizhòngyǐnfàngyánshēnzhòngqīngfèizhòngquánshì

注释

1逸:同“佚”,散失、遗弃。

2虞仲、夷逸、朱张、少连:此四人身世无从考,从文中意思看,当是没落贵族。

3放:放置,不再谈论世事。

译文

被遗落的人有: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孔子说:“不降低自己的意志,不屈辱自己的身分,这是伯夷叔齐吧。”说柳下惠、少连是“被迫降低自己的意志,屈辱自己的身分,但说话合乎伦理,行为合乎人心。”说虞仲、夷逸“过着隐居的生活,说话很随便,能洁身自爱,离开官位合乎权宜。”“我却同这些人不同,可以这样做,也可以那样做。”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