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宪问篇·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zǐ子lù路yuē曰::huán桓gōng公shā杀gōng公zǐ子jiū纠,,shào召hū忽sǐ死zhī之,,guǎn管zhòng仲bù不sǐ死。。yuē曰::wèi未rén仁hū乎??zǐ子yuē曰::huán桓gōng公jiǔ九hé合zhū诸hóu侯,,bù不yǐ以bīng兵chē车,,guǎn管zhòng仲zhī之lì力yě也。。rú如qí其rén仁,,rú如qí其rén仁。。
注释
1公子纠:齐桓公的哥哥。齐桓公与他争位,杀掉了他。
2召忽:管仲和召忽都是公子纠的家臣。公子纠被杀后,召忽自杀,管仲归服于齐桓公,并当上了齐国的宰相。
3九合诸侯:指齐桓公多次召集诸侯盟会。
4不以兵车:即不用武力。
5如其仁:这就是他的仁德。
译文
子路说:“齐桓公杀了公子纠,召忽自杀以殉,但管仲却没有自杀。管仲不能算是仁人吧?”孔子说:“桓公多次召集各诸侯国的盟会,不用武力,都是管仲的力量啊。这就是他的仁德,这就是他的仁德。”
评析
孔子提出“事君以忠”。公子纠被杀了,召忽自杀以殉其主,而管仲却没有死,不仅如此,他还归服了其主的政敌,担任了宰相,这样的行为一应当属于对其主的不忠。但孔子这里却认为管仲帮助齐桓公召集诸侯会盟,而不依靠武力,是依靠仁德的力量,值得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