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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览》·卷六百二十六 治道部七

宋朝 太平御览 李昉 著

贡赋下

《汉书》曰:孝文时,晁错说上,令人入粟得以拜爵。边食足支五岁,可令入粟郡县;足支一岁已上,可时赦,勿收农人租。如此德泽加於万人。帝从之。後天下充实,乃下诏曰:“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今勤身从事,而有租税之赋,是谓本末者无以异也。(本,农也。末,贾也。言农与贾俱出租无异也。)於劝农之道未备,其除田之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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