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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公案》·第三十六回 谋举大事

清朝 海公案 李春芳编次 著

绍兴府诸暨县,去城十里,长洋地方,民俗多信神佛,持斋诵经,男女纷杂,男呼斋公,女呼斋婆,彼此通家往来,作会其中。有一姓朱名如张一妻饶氏美丽,姓傅名仕志者见之,闷闷无策,致思成疾。有游僧化缘见之,说曰:“贫僧观斋公,心中似有不悦。”斋公笑曰:“尔但抄化之徒,何能预人心中事?”僧曰:“贫僧知斋公七情有感,郁而未遂,第言之,必能为斋公效一筹。”仕志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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