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第三六红禀光绪七年十月七日一一二○四-二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第三六红禀光绪七年十月七日一一二○四-二二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佚名 著

木匠首萧秋月禀请退办,新竹知县徐不准
具禀台下木匠首萧秋月,禀为将情禀明,恩准退办,以回内渡事。缘月充当木匠首,小心奉公,迨至宪恩莅任以来,月所有应缴眠床、枋箱架等物,经已备缴,足用无误。兹本月间,接到内地家信,迭次报称:月母现年近七旬,染病在床,逐(着)月赶紧内渡,朝夕奉老。切思月有匠首之责,若不禀恳恩准退办,诚恐公事临时贻误责咎。不已,将情预先禀恳,伏乞大老爷恩准退办,俾得内渡奉亲,沾感不忘。切叩。
正堂徐批:据称母老患病,禀请退办,本可照准,现奉抚宪开筑大甲溪堤工,本邑地方应备木匠二十名,业已限令该匠首,照数雇备,着即遵照,不得藉此推诿。十一 私记
光绪七年十月初七日具禀(戳记未蒙换给)(注)
(注)此系贴红纸片。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