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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第四四五谕光绪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一二二二七--四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佚名 著

新竹县正堂方,发给谕戳与铜锣湾街庄总理曾道隆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抚民分府、摄理新竹县正堂方为给发谕戳,以便奉公事。案查竹南二保铜锣湾街庄总理林思赞,因案示革,所遗斯缺,尚未接充。兹据贡生刘联科禀举曾道隆,为人诚实,公事谙练,谨慎勤劳,堪以充当斯缺,粘连认、保各结,恳请给发谕戳前来。除批示外,合行给发谕戳。为此谕,仰总理曾道隆,即便遵照,迅将发去戳记,查收奉公。凡有乡村雀角、细故,务须出为排解,勿使生端。倘逢盗贼窃发,责成该总理,督率庄民,拿犯解究。仍谨遵保甲条款,悉心办理,勤慎奉公;但不准藉端索诈乡民,以及作奸、犯科,致干查究。凛之,切切。特谕。
计发戳记壹颗。
一、谕仰铜锣湾总理曾道隆
光绪拾壹年拾贰月十八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方行 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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