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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第四五二谕光绪十二年四月初五日一二二二九--五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佚名 著

新竹县正堂方,发给谕戳与后垄街庄总理陈清溪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分府、署理新竹县正堂方为分别给发谕戳,以凭奉公事。本年四月初二月,据二皂班头役扬桢禀称:「缘桢查街庄郊铺绅商人等,(云云照禀叙至)理合禀明,叩乞电察施行」等情;并据郊户金致和、认充后垄街总理陈清溪,出具保、充各结,禀送到县。据此,查总理为一保之正,非素着勤能之人充当,难期胜任;且现奉查办保甲,新设厘金总理,均关责成,未便悬缺。陈清溪既经为人诚实,公事谙练,准予充当后垄街庄总理。除禀批示外,合行给发谕戳。为此谕,仰后垄街庄总理陈清溪,立即遵照,将发去戳式一颗,照刊奉公。嗣后保内民人,如有田土纠葛,以及口角细故,即行秉公,妥为解散,毋任争闘。倘有命盗重案,随时禀报;一面协差,拿犯捆送。至保甲一项,尤关要紧,即速按户,查明人口,填注清册,呈候填给门牌悬挂。该总理倘敢假公济私,藉端索扰,以及收受投词办案,一被告发,定即提案革究,决不姑宽,凛之。特谕。
计发戳式一颗。
一、谕仰总理陈清溪
光绪十二年四月初五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方行 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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