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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第二七八函同治十二年六月二十一日一一七○三--二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佚名 著

蚶江分府潘,请淡水分府何,将难妇递交其家属
径启者:顷接惠安县来信称:「敝邑生员陈宝书呈,有台湾、竹堑所辖乡民之女黄富娘,被县民林三元等拐骗到惠,旋经逃逸,遇见该生员,哭诉,代为函知伊父母,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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