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查看详情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第一七七申光绪九年十二月十五日一一四○二—三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佚名 著

新竹知县朱,申解光绪九年冬季分拨府民壮工食并补水银与台北府
署理新竹县知县,为遵札批解事。本年十二月十二日,奉宪台札开:「案查该县应解本年秋季分,拨府当差民壮工食(云云照文叙至)切速。特札」等因。奉此,查本年秋季分,民壮工食、并补水共银壹拾壹两捌钱捌分玖厘,业经前县周,今于十一月十八日批解,至二十七日奉到批回在案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用户评论

0人参与0条评价
没有更多数据...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