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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第二九六札光绪十五年十一月九日一一七一三--三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佚名 著

台北府查核新苗分界应以中港大溪为界,饬新竹县会同苗栗知县,履勘定界,绘图具覆
札新竹县
钦加盐运使衔、在任候补道、福建台北府正堂、加一级、军功加二级、纪录五次雷,为饬遵事。本年十一月初四日,奉台藩宪沈批据新竹县方令祖荫禀,会商划分新、苗两邑地界,拟以沙仑崁分界缘由;奉批:「仰台北府遵照另札办理,并饬该令知照,仍候宫保爵抚宪批示,缴」。同日又奉批据苗栗县林令桂芬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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