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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第六二公立约字光绪八年十一月一一二○七-四二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佚名 著

皂快总役暨三班头役,为挑夫首苦累,立约分摊养夫银
公立约字人(注),皂总洪忠、快总许来,暨三班头役高登、徐祥、洪清等,因本署挑夫首额缺,淡厅之时,向有车夫给贴当差,无累于缺;近自分治以后,适遇抚宪岑,毋庸挑夫索取车夫分文,致以现充之夫首蔡再发,际此大差,养夫维艰,当差十分苦办。忠等恐误公事,三班有关责成,是以爰集,议定章程,不论有无大差,三班头役每年共出钱三万文,按定自三月间起,听夫首蔡再发,逐月向各班支钱壹仟文,为养夫之用。如大宪及小差,应吊挑夫,不论多少名数,抑或走担赔项,该发一力抵当,不能推卸、贻误,亦不能与各班多索分文。此乃因公起见,各班亦不能拖欠、贻累。倘有等情,何班所欠若干,按照如数摊派夫额。违者,公同禀官究办。口恐无凭,公立约字壹纸,付执为照。
批明:一年如大差三翻五次吃亏,发俱皆抵当;三班一年应贴三万文,不能以无大差不出。
批明:宪谕自爨店年贴夫额,发在外跟(?)派。倘有一、二推诿,五班应协同夫首追赶。
代笔人颜克铭
光绪八年十一月日公立约字人皂总洪忠、快总许来、暨三班头役徐祥、高登、洪清盖戳记五颗: 县正堂徐、给皂总班头役、洪忠戳记 县正堂周、给快总班头役、许来戳记 县正堂徐、给一皂班头役、高登戳记 新竹县正堂徐、给一快班头役、徐祥戳记 县正堂徐、给三皂班头头役、洪清戳记(注)此约字似由头役交付班夫首蔡发收存,该人退办时缴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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