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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第一六六谕光绪十七年二月五日一一三二四—二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佚名 著

新竹知县沈,饬前粮总书吕洲,将其任内应解府、道册费缴存
钦加同知衔、特授苗栗县、代理新竹县正堂沈为谕饬捐缴事。案查,本邑年应捐解:晴雨报府房册费番银参拾陆元,又新章奉饬解送道辕户粮书办公册费番贰拾元,又道府房保甲册费银壹拾捌两,向系各归各任解送。所有十六年分各册费银元,本任内应自四月夏季起,作为本任之额。其自正月起至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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