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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第一五、札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一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佚名 著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饬下属巡查驱邪
前衔〔监理醮务、新竹县都城隍〕为行知事。本年十月十五日,据竹北一保彭殿华等佥称:「(照词云云叙至)谨疏以闻」,到堂。据此,除悬牌示知外,合行札饬。为此札,仰所属司判、吏役、该乡都土等,即便遵照。至期,务宜恪供厥职,遵依榜示期,巡查街道,驱逐邪魔,护卫法坛,肃清境域,以昭诚敬,而佑生灵。俱各凛遵,毋违,切切。特札。
一、札饬所属司判、吏役、该乡都土
私记
太岁辛卯年拾月十六日稿(注)
印 新竹县城隍印(紫色)
都城隍行 私记
(注)本文件与上二件相连,年月日及判行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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