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查看详情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第一二○申光绪七年十一月八日一一三一○-二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佚名 著

新竹知县徐,申覆岑巡抚:县署自行买给灯油,并无取之于差役,差役亦无需索之弊
同知衔、台北府新竹县知县,为申覆事。本年十一月初五日,蒙宪台札开:「照得本部院访闻:台湾各县衙门(云云照文叙至)毋违,特札」等因。奉此,遵查,卑县署内每日所用灯油,均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用户评论

0人参与0条评价
没有更多数据...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