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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第三五五禀道光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四日一二二○三--一六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佚名 著

吞霄街总理刘振德,禀缴联庄合约与淡水分府
具禀台下竹南三保吞霄街总理刘振德,为遵谕佥议条约,造缴察核事。缘德等,荷蒙宪台谕,着清庄联络,防拿盗匪,肃靖地方等因;仰沐宪恩,爱民除盗之至意。该德凛遵,会同各庄正副、乡保,佥议联庄,同立条款,造册禀缴。是否有当,该德合将遵议条约,造册禀缴,存卷备查。叩乞大老爷察核施行。叩。
计禀缴清庄联络条款册壹本。
〔批〕据禀清庄联约条款,极为允协,务宜持之以实,永久遵行,毋得始勤终怠,是为切要。清册存。 私记 私记
道光贰拾三年拾月廿四日具禀 戳记 特授淡水分府曹、给竹南三保、总理刘振德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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